生命之书

诞生于2010年,专业的公墓陵园管理系统、网络祭祀系统。

毁坏坟墓赔偿50万(赔偿)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毁坏坟墓赔偿50万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一、坟墓被毁坏的赔偿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 (二)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听劝阻的。坟墓乃是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此死者近亲属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也可以依据《******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参照《******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之规定,死者的人格利益包括死者的遗体、遗骨,当损毁坟墓的破坏行为导致死者遗体或遗骨发生变动、减少或灭失,对坟墓的毁损即是对死者人格利益的侵害,损毁坟墓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侵犯死者人格利益的行为。当毁损坟墓的破坏行为未导致死者遗体或遗骨发生变动、减少或灭失时,坟墓作为民法上的物,是一种特殊财产,毁损坟墓的行为属于侵*他*财产权的行为。理由是:民法上的物等同于狭义上的财产,作为民法中的物,须具备以下几个特征:(1)存在于人体之外。(2)能被民事主体所控制和支配。(3)能满足人类社会生活的需要。这里的人类社会生活的需要包括物质需要与精神需要。(4)须为有体物。“坟墓”,作为埋葬死者遗体或者骨灰的特定建筑物,被视为死者的栖身之所,它同样存在于人体之外,能被民事主体所控制和支配,能满足人们纪念、祭祀先人的精神需要,也是一种有体物。所以,从民法学上看,“坟墓”属于物的范畴,对坟墓的损毁构成对他人财产的损害,损毁坟墓的行为在性质上是财产损害行为。

二、我家坟墓遭人毁坏该如何赔偿,赔偿金额多少为宜

       法律分析:如果对坟墓的损害程度较低,能够确定因修复被毁坏坟墓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有相关支出依据的,照此赔偿;如果对坟墓的损害程度较高,或者是完全损毁,需要重新安葬的,可以按照交通事故案件中的丧葬费标准赔偿。

       法律依据:《中国治安管理处法》 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款:

       (一)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

       (二)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秩序,不听劝阻的。坟墓乃是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此者近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

三、祖坟被开发商挖毁是怎么回事?

       “你家祖坟被挖了。”这个消息,让金女士一家陷入痛苦之中。

       11月10日,南京市溧水区居民金女士向澎湃新闻反映,她家的祖坟被人挖毁,只剩下少量遗骨和陪葬品,全家人的心理受到重大伤害,肇事者疑是房地产开发商碧桂园。

       对此,碧桂园相关人士回应称,动工之前,“完全不知道有坟墓”。

       10日,南京溧水区石湫镇政府人士向澎湃新闻回应,房地产开发商碧桂园挖毁两户村民的祖坟,主要是因为与村委会沟通不畅所致。

       该政府人士表示,碧桂园在分阶段建设过程,理应先跟村里对接沟通,事先通知村民迁坟,但其未这么做,才酿成了挖毁村民祖坟一事。为此,目前石湫镇政府已搭建平台与开发商协调解决此事,尽量满足群众的合理诉求。

       村民祖坟被开发商挖毁?

       据金女士称,她的外公老婆是土生土长的南京溧水区石湫镇陆家村村民,20多年前两位老人相继去世,按照当地风俗,安葬在自家自留地里。

       令金女士及其家人没有想到的是,10月29日,她家的祖坟忽然被挖空了。

       “我们是在祖坟被挖之后才知道的。”金女士对澎湃新闻说,她舅舅吴先生一家和她家早已因拆迁离开村子,搬进了城里居住,只有祭扫的时候才会回到村里。得知祖坟被挖后,全家人赶回去看到,坟墓已经被工地覆土盖上了。事后,开发商将覆土挖开后,发现坟墓已被完全损毁,只留下少量陪葬品。

       金女士表示,这块地虽然几年前已被征收,但是村委会说,“坟暂时不用迁”,如果要迁到时候会通知,现在没有接到通知,坟却被挖了,“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如果开发商是无心的,挖开后立马停下来,通知家人过来看看,我们也能接受。但现在挖到了棺材却扔了,就连骨灰也扔了。”对此,金女士及其家人感到非常气愤。

       金女士及其家人称,事情发生后,他们希望开发商碧桂园能够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截至目前,开发商方面迟迟未向他们赔礼道歉。为此,他们认为,开发商并无解决事情的诚意。

       11月10日下午,澎湃新闻记者联系了碧桂园南京溧水的项目公司——南京金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碧桂园秦河世家项目部)汪姓工作人员。他表示,这一地块是由政府净地交付,最迟交付时间是2017年5月。

       汪姓工作人员称,他们已经办理了相关的建设许可证,动工之前,“完全不知道有坟”,如果知道有坟墓,肯定会跟政府沟通,通知村民来迁坟。

       他说,这两座坟并无墓碑和坟头,旁边栽种了茶树,看上去是正常的小土包。

       汪姓工作人员进一步向澎湃新闻解释,该公司“绝对没有”挖过上述两座坟,因为这两座坟不在施工范围内,距离施工范围“还有2米左右”,该公司施工人员只是把施工挖出来的土盖在坟上。

       至于覆土被挖开后为何找不到棺木、骨灰等,汪姓工作人员称,“我们也很奇怪”。

       10日,南京溧水区石湫镇政府人士向澎湃新闻回应,房地产开发商碧桂园挖毁村民的祖坟,主要是因为与村委会沟通不畅所致。

       该政府人士表示,碧桂园虽然买下了这块地,但其建设过程,应分阶段按照序时推进。按照常理,在分布实施之前,应先跟村里对接沟通,了解是否存在遗留问题,“最重要的是协调迁坟一事”。

       该政府人士对澎湃新闻说,如果地块上尚存坟墓,开发商需通知事主把坟迁走,并按标准给予一定补偿。但开发商施工前却未通知村委会,让其安排村民迁坟,所以才酿成了挖毁村民祖坟一事。

       该人士说,碧桂园在施工过程中,将两户村民家的祖坟挖了,纯属意外,但“肯定不对”。其中一家受损程度较轻,目前已经协调解决了。而金女士的舅舅吴先生家的祖坟损毁严重,目前政府正搭建平台与开发商协调解决此事。

       上述政府人士表示,目前,事主要求开发商赔偿50万元,按照当地标准,正常迁一座坟700元,迁双坟1000元。相比之下,这一诉求过高。目前,该镇政府职能单位已经介入,尽量满足群众的合理诉求。

四、我家坟墓遭人毁坏该如何赔偿,赔偿金额多少为宜

       您好,百度平台合作律师为您服务!已收到您的问题,请稍等!

       这个没有具体的标准精神损失费是按照您这边的实际情况来要的,精神损失费在法律上没有具体金额的限制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这个是一个大概的参考标准,您可以看一下

       感谢您的咨询,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提问

       坟墓什么都没有了,尸骨也没了

回答

       嗯嗯,您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

提问

       有标准吗

回答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这个是一个大概的参考标准,您可以看一下

提问

       亡子的子女比较多,

回答

       您好,不能主张太多哈

提问

       是做工程的破坏的

回答

       嗯嗯,您双方可以协商一下,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的

提问

       到底能赔偿多少我想知道

回答

       您好,我也不知道具体情况,您可以参考一下大概赔偿标准的

       估计只有几千元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毁坏坟墓赔偿50万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毁坏坟墓赔偿50万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 Copyright By 生命之书.Some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生命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