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企业干部死亡抚恤金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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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退休干部和企业退休工人去世后的抚恤金一样吗?
您好,感谢您的您的耐心等待,很高兴能为您解答问题,不一样的。抚恤金和丧葬费不是一回事。抚恤金又称抚恤费,是由国家或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的费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负伤被确定为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的,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应发给伤残职工抚恤金,直至伤残职工死亡时为止。在伤残职工死亡后,已经发放而未用完部分及应当发放部分,属于伤残职工的遗产,可以继承。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一般用于逝者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告别仪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这明显是一种财产损失,对此种损失赔偿义务人应当进行赔偿。
二、干部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
由于每个企业退休人员的情况各有不同,还有我们不同地区领取标准也各有差异,一般丧葬费是生前领取3到6个月左右的养老金,而一次性抚恤金是10到2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除此之外,企业职工去世以后还要进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算给到家属。《***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第二条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一)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三、企业军转干部死亡后的抚恤金和丧葬费如何处理?
企业军转干部死亡后,根据相关规定,抚恤金停发,丧葬费安葬用。丧葬费和抚恤金发放标准:一、核定在职及退休人员抚恤金标准的工作流程及完成时限本单位:带工作人员《死者死亡证明》《**工作人员一次性抚恤金申请》;人事局工资福利科:确定工作人员抚恤金标准。二、核定在职及退休人员抚恤金标准的政策规定(1)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批准为革命烈士的,为本人生前40个月工资;因公死亡的,为本人生前20个月工资;病故的,为本人生前10个月工资。(2)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基数1、在职人员(1)机关工作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和按北京市工资增长机制发给的职务补贴。(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本人职务(等级)工资、津贴和按北京市工资增长机制计发的职务补贴。3)工勤人员:为本人岗位工资、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和按北京市工资增长机制计发的职务补贴。2、离退休人员(1)1993年工资改革后离退休人员a机关工作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和1996年以后按北京市工资增长机制计发的退休生活补贴,按国家及北京市规定增加的退休费。b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本人职务(等级)工资、津贴和1996年以后按北京市工资增长机制计发的退休生活补贴,按国家及北京市规定增加的退休费。c工勤人员:为本人岗位工资、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和1996年以后按北京市工资增长机制计发的退休生活补贴,按国家及北京市规定增加的退休费。(2)1993年工资改革前离退休人员:根据死者生前所在单位的性质及退休时间的具体情况,抚恤金基数应包括以下项目:a.1985年工资改革后离、退休人员:按京国调(90)2、4号增加的离、退休费,按国发(1991)74、号增加的工龄津贴,按京人退(1992)18号增加10%的离、退休费,按京国工改(94)4、5号增加的离、退休费,按京人险(96)40号增加的离、退休费,按京人发(96)378号增加的离、退休费,按京人发(99)44号增加的离、退休费,按京人发(2001)24号增加的离、退休费,按京人发(2001)81号增加的离、退休费;1996年以后按我市离退休费增长机制增加的生活补贴。b.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前离、退休人员除按第2条第(1)款的有关项目外,还应包括以下项目,按国发(1985)6号增加的离、退休费,按国发(1979)245号计发的副食品补贴。(3)根据移风易俗、节约办丧事的精神,治丧费开支按以下标准执行(退选381):1、有关装殓方面的费用: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火化、骨灰盒及其存放埋葬等费用开支,不分职务级别,每人按800元报销,由家属掌握包干使用,节余归家属。2、直系亲属来京办理丧事的路费,原则上自理,自理确有困难的,经单位领导,由单位酌情补助。
四、干部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干部这当然是针对国家公职人员来说的,而一般国家公职人员在退休以后就算是正常死亡其实也可以领取到一笔抚恤金的。在退休干部因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死亡以后,家属们肯定也会比较关注退休干部死亡抚恤金的标准,不过退休干部死亡抚恤金的标准是跟当事人的级别、工资总和有着很重要的关系的。退休干部死亡补偿标准1、退休的干部这当然是针对国家公职人员来说的,而一般国家公职人员在退休以后就算是正常死亡其实也可以领取到一笔抚恤金的。2、在退休干部因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死亡以后,家属们肯定也会比较关注退休干部死亡抚恤金的标准,不过退休干部死亡抚恤金的标准是跟当事人的级别、工资总和有着很重要的关系的。《民法典》第一千三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但死亡抚恤金、丧葬费在性质上均不属于遗产,所以即使所立遗嘱中对此进行了处分,这种处分行为也是无效的,所有继承人之间可以通过协议对抚恤金和丧葬费进行分割或者处分。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企业干部死亡抚恤金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企业干部死亡抚恤金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