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8日下午3时许,一名敬老院的老人在马路上散步,突然被从上面下来的一辆摩托车撞倒在地,当时口吐鲜血,昏迷不醒,骑摩托车的年轻人姓张是仁河口乡一副乡长的小舅子,也是桥上村三组人。具现场的几位目击证人说:当时小张就给他姐夫打电话说:我把人撞了而且没有驾驶证,一会这名副乡长就来了说先送到卫生院在说,到卫生院一会这位老人就不行了(没气了)。这时这位副乡长打电话叫村上的文书通知死者家属下来并说这位老人是自己不小心摔跤摔死的,然后这位副乡长用了8000元把这位死者家属打发了,当时死者家属什么情况都不知道,真以为是摔死的,后来有人在议论说死者是被桥上村三组一位姓张的年轻人无照驾驶摩托车撞死的。而且还有一些目击证人也被这位副乡长买通了。
作为一个领导干部对自己的亲戚如此纵容,而且还买通其他人一块隐瞒不报。犯有包庇罪,这样的领导干部要你说有没有人性,不配当乡长,要予以处理。请还死者和死者家属一个公道。
一位具有正义感的人:易民
201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