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承包经营的自留山、责任山,在此次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中,被广昌县政府行政不作为而乱作为的情况下,滥用职权强行没收掉,做了打乱重新分配,现导致一山两证的问题广昌县祭祀。因此,2008年到至今,我多次向省、市信访局、林业厅信访办反映,反映的次数不少于二十次。2009年4月份,省林业厅派了调查组到实地作调查处理。2011年8月份又派了副厅长郭家、林政处处长严成到实地作调查核实,经过两次调查核实,林业厅一直未对此案作任何处理意见,也没有对信访人作书面回复,调查报告,也一直没有向社会公开过,这种做法很明显对我家不公平、不公正、不公道。林业厅调查组调查此案中,明知广昌县有关部门对我村小组林改工作中,违反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江西省委、省政府赣发【2004】19号文件规定的情况下,没有对广昌县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这种行为,引起我质疑;我认为,林业厅调查组在调查报告中弄虚作假,捏造、歪曲事实,所以一直不敢向公众公开的原因。一个法制国家,我有知情权、监督权。
广昌县林业局和驿前镇政府在调查处理汇报中还提到,省里林业厅调查组有关领导表示了,林权证已发给了村民的现实,让村民自己去协商解决广昌县祭祀。此意,意思很清楚,是不干涉此案。既然共产党政府对此案不管,我唯一的办法,只好通过武力来了结此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