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向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去信反映乾潭镇白佛寺村村民张明华已有一处占地600平方米房产,现在又原拆原建为由兴建一处占地900余平方米的房屋,并紧挨着村级公路建造围墙,望相关部门调处的问题建德市祭奠。本单位受理后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处理答复如下:
反映情况失实建德市祭奠。经查,乾潭镇胥江村白佛寺自然村村民张明华原有房屋占地面积140平方米,围墙内空基60平方米,共使用土地200平方米,该房屋为1990年建造,该户未有新建造房屋。
张明华的父亲张炎根(单独户口)于2013年2月申请原拆原建三间二层的房屋,占地面积120平方米,经我局乾潭国土所工作人员现场踏勘,该户符合报批条件建德市祭奠。
经我局乾潭国土所工作人员与信访人员与信访人母亲联系了解,主要是由于道路建设有矛盾而引起纠纷,目前,胥江村村委已表态会调解好道路纠纷建德市祭奠。
本《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一式三份,承办单位留存一份,信访人一份,信访工作机构一份建德市祭奠。
特此答复建德市祭奠。
邮戳:建德市国土资源局信访专用章
201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