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回族寿衣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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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族葬礼月斋怎么摆
回族的丧葬习俗_多元融通的回族文化回族的丧葬集中反映了回族人对生与死的观念,体现了一种通达的死亡哲学。回族是一个两世并重的民族,他们既注重现实生活,同样也不忽视对来世的期望。因此,回族认为,死不是生的彻底结束,而是人生的复命归真,是一个人的必然归宿。当一个人死亡之后,他们不说是死,而说是“归真”,即回到了真主那里。这实际上也是一种生者与亡人生命互渗、灵魂转换观念的反映。故而,回族的葬礼就是连接现世与天园之国的一座精心制作的桥梁,它使死亡成为一种过渡,而非终结。当自己的亲友在现世的生命结束时,他们并不是十分的悲伤,而是以一种通达的态度来对待。许多人尤其是老年人,自愿地赶到葬礼现场去帮忙,认为先逝者是去给自己“探路”,因为自己终有一天也要踏上这样的归途。在葬礼这一天,四邻八坊的回族穆斯林,只要听到消息,都纷纷赶来,为亡人送行,其场面非常肃穆、壮观。1.回族丧葬的基本程序老人或病人垂危时,要立即通知在外的儿女以及远方的亲戚,以便向其要“口唤”和听从遗嘱。“口唤”是经堂语,其意指:子女亲友、邻里乡亲等平时曾与老人或病人发生过口角,或有矛盾的,这时要主动向老人或病人说“色俩目”,要“口唤”,以求老人或病人对自己给予谅解。老人或病人有遗言留于后人者,亲属必须记下,比如财产继承、债务的偿还、丧事的处理等等,都要按照其嘱咐去做。家人要为临终者沐浴净身、剪短手指甲和脚趾甲、剃去腋毛等;男子要剃去头发;如镶有金牙者,也须一律去掉。回族忌讳家人在外边无常,病重或在外住院的,咽气前都要接回家中,并请阿洪为病人作“讨白”[5],代病人祈求真主恕其罪过。 国家民族政策允许回族土葬 回族墓地回族的丧葬礼仪,基本上是按照伊斯兰教的礼制进行,与汉族的丧俗有着明显的差别。停尸。老人或病人咽气后,守在旁边的阿洪或者至亲骨肉,要为亡者合上口、眼,整理面容头发,并盖上洁净的白布单。亡者不能睡在床或炕上,而是派人速去清真寺取来“经匣”,或者“浴床”(有些地方称“水溜子”),将亡人置于其上,停放在通风凉爽的大厅。亡人头北脚南,仰卧,面向西。室内燃香,用来驱除浊气,保持室内空气清净。亡者亲属由亲友带领,去通知所有的亲朋好友。接到报丧的男亲友都要身带“乌苏里”,前来做“塔尔吉业”[6]。丧家的男亲友站在门外,吊唁者先向丧家说“色俩目”,然后握手,做“杜哇”,表示对亡人的祈求和对主人的安慰。有的丧家还要送给吊唁者一顶白布帽。守夜。回族不称守夜为守灵,而称“坐夜”。一般选近亲中有德行者或深明伊斯兰教教义的人来守护。守夜者要洗大净,坐于亡人周围,或者讲解《古兰经》和“圣训”中的一些训诫和故事,或者称颂亡人生前的品德。但不许大声喧哗,或做其他的事。在沈阳一些地方,当晚丧家要炸制“油香”[7],以供守夜者食用。丧家妇女则大多在这时缝制孝帽,剪裁白纱,做葬礼的准备工作。料理,即给亡人送“冒提”[8]和穿“卡凡”[9]。如果丧家离清真寺较近,就用清真寺的水给亡人洗埋体,俗称“着水”。男亡人由男人洗,女亡人由女人洗。洗者有三人:一人持汤瓶,一人灌水,一人洗抹尸体。汤瓶不能落地。备两副水套,一副洗上身用,一副洗下身用。给亡人“着水”与活人沐浴无大的区别,唯以白布或棉花蘸水擦洗亡人的口鼻代替漱口和呛鼻。内蒙古地区一些地方,在给亡人净身后,用香料涂在眉宇间的前额、两手、两膝盖、两足等部位。洗埋体时,外人一律不得入内。洗毕,即为亡人穿“卡凡”。亡者如果是男性,其卡凡有三件:一件为“皮拉罕”[10],是覆盖全身的白布,略长于身躯;一件是“小卧单”,垫在身下,相当于褥子;一件是“大卧单”,在外层包裹整个埋体。亡者若是女性,其卡凡还须有一块包头布和裹胸布带(长3尺余,宽2寸许)。有的地区在埋体的卡凡和头巾上还写上经文,祈求真主宽恕。还有的地区,用干净棉花包上大米(俗称“七窍米”),塞进亡人的七窍之中,用意为勿使尘世上的污秽再进入肌体,以便干干净净去见真主。在给亡人穿卡凡时,要在卡凡上撒一些麝香、冰片、樟脑、藏红花等,这是为防腐驱虫,也是对亡人的怀念。 回族穆斯林在清真寺举行葬礼殡礼,回族称之为站“者那则”。这是回族丧礼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一般是“晌礼”后,在清真寺内举行。阿洪及众送葬者排列成一排,埋体放置在最前面,头北脚南,面部向西。主持的阿洪站在靠近埋体的地方,其他人也面向西站立。众人先各自举意,表明是代为亡者礼拜,求安拉赐福于亡人,饶恕其罪过;然后诵念《古兰经》片断和赞圣词,仪式即告结束。大多数地区的回民还有一种习俗,即转“费达”,由亡人的长子或长孙双手托盘,盘中放着《古兰经》或钱物,替亡人赎罪。妇女不参加“者那则”的仪式,一般在远处旁观。下葬。回族埋葬亡人不用棺木,也不允许用贵重物品陪葬。有的地区,亡人家属在墓中放两个用土坯削成的“经墩”,上小下大,呈方柱体,外用白纸裱糊,写有经文。坟坑(又称“麻扎”,为阿拉伯语)要南北走向,一般深五六尺,也有深八九尺的,视土质而定,长度在6尺以上。坑内亡人必须头朝北,脚向南,面向西。然后将预备好的土坯递进坟坑,把洞口封严。坟堆隆起呈驼峰形或长方形,与汉族的凸顶圆坟截然有别。在下葬过程中,阿洪、满拉为亡人念经,其他送葬者跪听祈祷。丧家要为亡人散“乜贴”,十元、百元不等。有的丧家除了给送葬人散乜贴外,还要给送葬人每人一顶小白帽,并将亡人生前穿过的衣物舍散给主持殡礼和洗埋体的人。呼和浩特市回族的墓深有两米多,并将这部分称之为“明坑”;另一部分是在明坑底部的西南角挖一窑洞,称为“拉哈尔”,长度与亡人等身,高可长跪,务求宽大。沈阳市回民习惯称墓地为“坟地”,而不称墓地,坟南北向,长方形,深六尺,宽五尺,深入地面二三尺处设台,以放置盖板用。坑内用砖或石头垒成围墙,也有再以白布围其四周,或在白布上写有经文的,称之为“海克”。最底层必须是土地,不放任何物品,将亡人直接放在土面上,所以又称为“土葬”。下葬时,坑内外均由亲友围护,并由直系亲属或长者揭开尸匣盖,用一条白布带束于亡人腰部,又用一块白布托在亡人的颈部,再由亲人捧住亡人头、腰、足部,由在坑底的人轻轻接住,将亡人平放于坑底。坑里的人解开束带,并放置一些卫生球、花椒等物,以除虫害。接着打开亡人头部的白布,让亲友再见上最后一面,俗称“闪面”。在填土堆坟之时,丧家带来点心,分发给来坟地送葬以及打坟、安葬、填土的众亲友。安葬完毕后,丧家将亲友请到家中,设宴款待;又请阿洪念经,称之为“下土经”。 参加丧葬举行仪式的回族纪念亡人。给亡人送葬以后,开始举行各种纪念亡人的活动。回民去上坟,不会念经的要请阿洪、满拉去上坟念经,一般要持续40天。从第40天开始,认为亡人就要离开家,便举行较大的纪念活动。早上请阿洪上坟,然后请阿洪以及众亲戚朋友和邻里乡亲来吃油香。格底目派[11]穆斯林丧家一般请阿洪给亡人过“三日”“七日”“月斋”、“四十日”和“百日”。依赫瓦尼派[12]穆斯林则在亡人下葬的近日(多选主麻日)过“乜贴”,去逝满一周年后,要过“周年”。之后,每逢开斋节、宰牲节或亡人的周年(逝世日)都要请阿洪“游坟”,过“乜贴”,以寄托哀思并祈求真主饶恕亡人,引领生者。2.回族葬礼中的民俗文化特点回族的葬礼受伊斯兰教礼制的影响,主要表现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第一,速葬。这是伊斯兰教的规定,也反映了回族继承了祖先在中亚、西亚地区生活时的传统习俗。人死后一般在三天之内就要入葬,体现了入土为安的意义。穆斯林的俗语说:“亡人奔土如奔金”。据传说,穆罕默德也曾要求过穆斯林“快料理亡者,不要求拘留他在家。”绝不用任何物品做陪葬。回族人去世时,仅用3丈6尺的白布就把一个亡人送往另一个世界,不像汉族那样要给亡者穿戴各种寿衣。整个葬礼显得肃穆、虔诚、俭朴。这也反映了回族民族性格中的两个主要特点:一方面轻视尘世的浮华,不主张铺张浪费;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一种极为俭朴的精神。第二,土葬。回族掩埋亡人不用棺材木,而是将亡人用白布裹起来,直接放置于土地之上,这种做法与汉族有明显的不同,从而也招致了不明真相的人的讥讽。实际上,回族的土葬并非因为经济条件限制,而是伊斯兰教宗教文化观念的一种反映。根据传说,安拉用土造化了人类,因此人死后仍然要回归土地。这已经成了伊斯兰教普遍的一种丧葬方式。回族也接受了这种入土为安的丧葬观念,认为将亡人安置在土地中,能够迅速地融化,是回归真主、接近天园的一条途径。另外,回族忌讳火葬。因为伊斯兰教认为,火刑是安拉使用的,只有安拉才掌握着这个权利,况且火刑是罪人亡后应受的惩罚,所以回族不用火葬。新中国成立后,政府非常尊重回族人民的这一习俗。1979年,民政部、国家民委曾发布过《不要强迫回族实行火葬问题的通知》;1985年2月,***又颁布了《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再次规定要“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惯”。 为参加葬礼的回族穆斯林散乜帖
二、人死后穿什么样的寿衣?寿衣分几种?回族与汉族有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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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回民死后用白布包裹全身吗?
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九台县有满族、回族、朝鲜族、蒙古族、壮族、藏族、苗族、瑶族、水族等9个少数民族,共计51,615人,占全县总人口的6.78%。其中,满族31914人,约三分之一聚居在莽卡满族乡境内的东哈什蚂、塔库、三道、石屯。此外,其塔木镇的西哈什蚂、红旗, 胡家回族乡的小韩、罗古、周家等地也是满族聚居的地方;回族8,365人, 主要分布在胡家回族乡各村,其塔木镇的西山前槐,卢家乡的齐家、前央、段家,六台乡的团结,波泥河乡的波兴和九台镇、营城镇等地;朝鲜族11159人,全县有5个单一朝鲜族村(25个农业生产合作社)。与汉族、满族在同村杂居的朝鲜族农业社33个,主要分布在九郊、饮马河、龙家堡、 放牛沟、其塔木等乡镇。其余少数民族则散居城乡各地。 满 族 九台县的满族最早为随努尔哈赤统一女真各部落,转战南北后迁徙于此者,或为满洲八旗兵于打牲鸟拉总管衙门当差而留居于此者,开荒垦地、务农为业,形成村落。 礼仪:晚辈对长辈要做到三天行小礼,五天行大礼,即每隔三天给长辈请安、隔五天见长辈须叩拜;亲友相见,互相“打千”问安;送客时,长辈在前,晚辈在后。这种礼仪已逐渐淡化。 婚姻:满族的结婚仪式与汉族略同。婚日于院中设一供桌,桌上放有装满高梁的大斗,斗上插一弓箭。新郎新娘下轿后先在供桌前拜天地,进屋后,由新郎的妹妹揭去新娘的盖头,开始拜祖先、拜父母,然后新娘在炕上坐帐,称“坐福”,炕席底下要放一把扎红绸的斧子,为有福之意。晚间在室内地桌上放两个酒壶、酒盅,新郎新娘手挽手绕桌子三圈后饮酒。炕上点燃‘对腊烛,通宵不熄。外屋一人或数人唱喜歌,还要把红高梁撒进新房里,俗称闹洞房,热闹一两个小时后自散。三日后新郎陪新娘回门。 丧葬:病人在弥留之际,首先要把祖宗牌撤下,送到安静清洁的地方。 把病人从炕上抬到地下,不能让病人死在炕上。亡婴和因分娩而死去的妇女,不能走门,要从窗户抬出。人死时院内要挂红布黑边做成的幡。后生晚辈身穿白布孝衫,不钉扣,用布带打结。土葬。城镇居民现已*为*葬。信仰:满族信仰萨满教。在祭祀祖先时,“萨满”头戴神帽,身穿长布裙,腰系腰铃,击鼓而舞,口唱神歌,歌颂太平,赞颂祖先的功德。每逢农历龙、虎年,举行仪式,续修家谱。 语言文字:17世纪40年代以后,由于大量满人入关,大量汉人移居关外,满人逐渐习用汉语。现在仅有少量的满语词汇保留下来并在满族老人中经常使用,如:爸爸称为“阿玛”,妈妈称为“额娘”,间壁为“排岔”,仓房叫“哈什”等。 莽卡满族乡原名舍岭,1983年7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莽卡满族乡。 该乡位于县城东南部,松花江西岸,北与其塔木镇相邻,西与胡家乡接壤。 东西10公里,南北20公里。总面积约210平方公里。1987年总人口为31,609人,其中满族11,325人,占总人口的36%。全乡除西部有些丘陵和山峦外,松花江沿岸是肥沃的平原,过去盛产小米,现在盛产水稻。共有耕地6,642公顷,山林约2,000公顷,12个村,114个农业生产合作社。满族人口比较集中的有6个村。莽卡满族乡建立后,各项事业都发展较快。供电量 1982年为1,800伏,1987年增容到3,150伏,已满足供电需要。水田面积,1982年1,240公顷,1985年发展到1,914公顷。同时,大、中型电灌站已由原来的9个增到22个,还有小型电灌站(包括机井)29个。林业也有了相应的发展,植树造林达1万亩。农业生产连续获得丰收,1987年粮豆总产27,337吨,比1980年的18,752吨增加8,585吨;总收入1,885.7万元,比1980年的619.5万元增加1 266.2万元;人均收入450元,比1980年的85元增加365元。 回 族 九台县回族多为清代康熙、乾隆年间由山东、河北、四川等地迁入,垦荒种地,逐渐形成村落。早于九台设县前约250年左右,就有回民落居胡家乡。九台镇内的回民,多是1916年设商埠后,从农村和德惠、双阳、永吉, 远至山东、河北等地陆续迁入的,从事饭馆、牛羊肉铺及皮革等民族传统行业。 作者: 细雨寻梦 2007-6-13 17:01 回复此发言 -------------------------------------------------------------------------------- 2 九台宗教 生活习俗:回族信仰伊斯兰教,有着独特的生活方式。在饮食上,要求比较严格。食肉类,只有牛、羊、驼等*刍*物和家禽、飞禽(凶猛禽类除外)。此外还可食用兔肉。上述可食动物,倘有自然死亡或外族人宰杀的, 也不吃,必须请清真寺的刀师傅或阿訇屠宰方可食用。20世纪60年代始,已有少数回民实行自宰自食。回民禁食猪、马、骡、驴、猫、狗等动物,除猪外,其它动物虽不可食,但可饲养。回民喜饮花茶,客到家中,习惯以茶待客,给客人喝碗茶,以示尊敬。在婚丧喜庆的日子里,一般都要做“油香”,这是回民的一种最尊贵的食品,可相互馈送。吃“油香”时不许吸烟、喝酒。在虔诚的穆斯林斋日也不吸烟、饮酒。 回民不崇拜偶像,不上供,不烧香,不叩头,不贴对联,各家房门、屋内只贴“都瓦宜”(有丧事的家庭三年内在蓝或白纸上以阿拉伯文写一“认主”或“赞主”之语句),除宗教意义外,客观上起到一种标志作用。 回族爱清净。男女老少经常去清真寺或在家中沐浴,这与作礼拜时要“小净”(洗脸、口、鼻、手、脚)或“大净”(洗全身)有关。 婚姻:男女结婚要请阿訇证婚,写“依扎布”(阿拉伯文的婚证)。新中国成立后,这种习惯已逐渐淡化,不再是必须履行的手续。 丧葬:回族人死了叫“无常”,可送挽联、挽幛,不送花圈,实行土葬。习惯于温水洗尸,后再用白布包裹起来,限三日内用“经匣”(抬尸的公用木匣)拉到或抬到坟地,轻轻放入坑中,不用棺材。 语言文字:回族通用汉语,同时也保留一些阿拉伯和波斯语的词汇,比如“穆斯林”,属阿拉伯语,意为“顺从者”,是伊斯兰教徒的通称。“多思蒂”属波斯语,意为“伊斯兰教教友或朋友”。“阿訇”波斯语,意为“先生”、“宗教师”等。胡家回族乡1952年,根据政务院《关于地方民族民主联合政府实施办法的决定》,经东北人民政府批准,在原第五区建立民族民主联合政府。 耕地面积6,000公顷,下辖9个村,93个自然屯。1958年9月在人民公社化时撤销,和毗连的红旗乡、舍岭乡、其塔木乡联片建立其塔木人民公社。1963年11月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建立胡家回族乡人民公社。1984年改制为胡家回族乡人民政府。到1987年全乡总人口为22,976人,其中回族为4,030人,占全乡人口的17.5%。 1987年粮豆总产26,225吨,比1980年的13,151吨增加13,074吨;总收入1,066.9万元,比1980年的418.6万元增加648.3万元;人均收入277元,比1980年的83元增加194元。多种经营也同步增长,全乡有人工林800公顷,果园21处共200公顷,养牛3,500多头,羊6000多只。 随着生产的发展,全乡各族人民的生活条件有了一定的改善,生活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蜂蜜村6个农业社有4个社的农民吃上了自来水。农民的住房条件有所改善。仅1983年到1984年,村里就盖起新房12栋,砖木结构的有8栋。蜂蜜村第五农业社1983年有电视机仅6台,到1987年增加到54台。 朝鲜族 朝鲜族最早约于1908年零散迁入。1923年从朝鲜及我国延吉一带迁来一批朝鲜族农民,于龙家堡的双阳村贾家屯定居,逐渐形成村落,到1937年达1,447人。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大兴水利建设,开发水田,又有大量朝鲜族农民从永吉、舒兰、蛟河、磐石、桦甸及黑龙江省的五常等地迁入本县,种植水稻。 生活习俗:朝鲜族人民勤劳、俭朴,以稻米为主食,每逢节日,大都做“打糕”。丰收之时或节假日里,不分男女老幼,同欢同庆、载歌载舞。体育活动具有浓厚的民族色彩,群众性的运动项目有摔跤、踏跳板、荡秋千。男女中无论儿童还是青壮年,普遍爱好足球、排球。 婚姻:解放前,婚姻皆由父母包办,早婚现象较普遍。在农村,出嫁的妇女不准提出离婚,寡妇不得再嫁。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新婚姻法的推行,废除了封建的婚姻制度。 丧葬:朝鲜族习惯土葬,人死后要经过“净身”、“穿寿衣”、“入殓”、“成服”等过程。老人亡故,亲人三天不准洗脸、理发,不准吃午饭。出殡后要连续祭祀三天,饭前上供,每逢亡者生日、亡日以及清明、端午、中秋节都要祭祀。新中国成立后,旧的丧葬习俗已逐渐废弃,普遍实行火葬,亲朋好友以戴黑纱,送挽联表示哀悼。 作者: 细雨寻梦 2007-6-13 17:01 回复此发言 -------------------------------------------------------------------------------- 3 九台宗教 朝鲜族有少数人信奉佛教、天主教或基督教。中、小学均以朝鲜文授课。除少数老人外绝大多数人都通汉语。 宗 教 新中国成立前,九台县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五大宗教。寺庙道观城乡皆有,各教教徒多少不等。天主教堂、基督教会均设于县城内,其他散在各地。至1987年,天主教、道教已不存在。 佛 教 清乾隆年间,佛教传入,至1949年城乡寺庙有20余处,和尚、尼僧约200余人。教派多系禅宗五家之一的“临济宗”。1947年土地改革时期,多数僧人离开庙宇,有的还俗,有的去民间散居,有的年迈病故,唯少数寺庙有僧人。现仅存九台镇浴泉庵一处,有尼僧6人。另有尼僧6人散居九台、营城、上河湾等地。她们多已年迈,除微薄的宗教收入外,主要靠政府给予生活补助。 道 教 清乾隆年间道教传入,至解放前县内城乡各地有道观60处,其中23处只有观而无道士,由村中会首或村民管理。其余37处道观共居道士约40余人。教派有全真道和伙居道(又名正乙派),全县境内以全真道中的“龙门派”为多。土改后,道士四散于民间隐居。 伊斯兰教 清康熙年间,伊斯兰教随回族入居而传入。凡回民聚居的村落均有清真寺,以方便回民过宗教生活和料理婚丧习俗等事务。全县共有清真寺8处,阿訇、掌教11人。教派皆是逊尼派的四大教法学派中的哈乃斐派。清真寺多建于清代。一般都是随回民村落的形成出现的。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几次翻修扩建成为完整壮观的寺院。 基督教 建国前,基督教会有两处,一处是城内铁道南信义会,属丹麦“差会”,是30年代舒兰县教徒孙华西来本县开设“华西医院”时传入的。沦陷初期此人走后,由本地传教士王更生继续主持教务,有教徒四、五十人。另一处是城内铁道北“复临安息日会”,原属于美国“全球总会”。民国时期有医生冯成钧来设立教会。后有蔡一臣、肖子馥等传教土主持宗教活动,教徒十余人。1982年,成立营城镇基督教三自爱国小组,与长春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在教务上有着密切的联系。小组成员9人,设正副组长3人。1987年,营城镇有基督教会一处,长老马天民(建井工程处工人),教徒200人,其中有九台镇老教徒,也有关内来煤矿的工人家属,还有部分新教徒。教会活动场所系信徒们集资购置设立:第五节天主教1920年以前,九台属吉林教区。法国巴黎外方传教会于1920年由吉林天主教会兰路叶(法国人)主教,在县城铁北(县政府招待所址)建立天主教堂一处。1930年后由法国主教高德惠(嘎斯拜)修理了教堂。首任本堂神甫田玉田(中国人)。他死后由法国神甫纪怀德(拜勒)继任。教徒最多时达100多人:驻会修女有刘、贾二人。解放后,外籍神甫于1951年12月全部离境。至此、天主教无存。 附录 寺庙简介 浴泉寺 因寺南端河边有清泉而得名。旧址在县城肉联厂院内,始建于清同治二年(1863年),有和尚3人,监院释了生。1934年,有张氏大户财主布施重修,同年了生替师(戒空)收徒,了士、了然等12名僧尼来到此庙,同了生结为师兄弟。了生等三名和尚让出此庙,去附近护国寺,浴泉寺从此改为浴泉庵:该庵的建筑,有石基砖砌的围墙,高两米,院内建筑皆为砖木结构,以前后各五间大殿为主体,前殿门正中悬挂镌刻的“大雄宝殿”匾额,门两侧的明柱上各悬一块楹联:“无人无我观自在,非空非色见如来”。殿内正中有铜铸释迦牟尼佛像。后殿为娘娘殿,两侧配有对称的偏殿各3间,西为大仙堂,东为张氏家庙。 主殿岭脊两端有鸱吻。斜背上饰脊兽,雄伟壮观。浴泉庵曾是全县佛教最大的庙宇,盛时僧尼达48人。1949年春,佛像被毁,1950年尼僧陆续离开。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公布后,经县委、县政府和当事尼僧释了空协商,用政府收回的“惜字局”场所(九*镇*民街)兑换,并帮助改建了佛殿,购置了法器,当时有尼僧10余人重返浴泉庵。1986年经政府资助,浴泉庵得到重新翻建。 蜂蜜营清真寺 位于胡家回族乡蜂蜜村。清康熙十八年(1679年)形成回民村落,当时在今清真寺道南河岸边建起平房式清真寺一处。宣统元年(1909年)被大水淹没,当地回民募捐筹款重建,建筑巍峨壮观,工艺高超。大殿可容三、四百人作礼拜。大殿后侧有“望月楼”分为两层,和大殿相通。望月楼的窗户上边有大青方砖刻制的“礼塑先天,清真古教”8个大字。寺内设有沐浴室,供穆斯林净身使用。寺的色调青绿,有白色大理石雕成的石碑一座,正面碑文记载清真寺自康熙年立地基的范围,捐款施地人的姓名及所施地范围。碑的背面首部刻有阿文“都瓦宜”。解放前夕,除平时各项宗教收入外,拥有耕地82垧,柳条甸15垧,年租粮123石。“*****”期间,寺遭严重破坏。1985年经政府资助,加以维修。现有教长(阿訇)掌教2人,每逢主麻日(星期五)教民们高兴地来到这里做礼拜,三大节日盛时可达五、六十人。这座清真寺现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旧时九台镇内寺庙
四、人死后穿什么样的寿衣?寿衣分几种?回族与汉族有区别吗?
推荐于 人死了为什么要穿那么多的衣服呢?这因为,过去人死了总是先装在棺材里,而棺材往往要在家里停放一些时候。大体死者年岁愈大的停放时间愈久。有的因为坟地未选择好,一时无法安葬,一直放在家里停几年的都有。这就必然出现一个问题,棺材里面的尸体久了会腐烂,会流出液体来,并还可能透过棺材渗漏出来。为了防止渗漏,除了在棺村里面放上草木灰、草纸一类吸水的东西,还要多穿衣服,亦为了能吸水分。人的内脏在上身,腐烂时水分比下身更多些,因此上身要比下身多穿些。夭寿者通常在死后很快埋葬入土,所以可以少穿衣服。后人相袭成俗,一直沿用下来。选择寿衣的关键要注意搭配,也就是说衣、裤、鞋、帽、被的款式、色彩、图案要协调,要呼应。在款式上尤其要将中式和西式区别开来,切不可上穿西装下着布鞋,中不中西不西,显得不伦不类;色彩的选择更要注意整体的调子,将零碎的色彩统一在大调子中,不可使用大面积的对比色,不然会显得杂乱、刺眼;图案同样有古典的、现代的、中式的、西式的之分,在风格上要协调、统一。此外,面料的选择还牵涉到 殡 礼的档次,一般缎织料的寿衣较为贵重。寿衣风俗,汉族与回族的不同在于色彩。汉族寿衣色彩不限。回族则是白色的。回族给死亡人冲洗完后,要给死亡的人穷“克凡”(回族俗称缝“克凡”)。回族的克凡有两个特点,一从色彩上看,都是白色,不用有色的布料,二是从选料质量看,一律是白棉布、白市布、白漂布等,不用绫罗绸缎和其他高级面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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