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广州树葬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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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州墓地拟出新规有哪些?
目前,墓地的价格是居高不下,为了防止墓穴像商品房一样被炒买,近日,广州市民政局起草了《广州市殡葬管理规定》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规定明确:凭遗体火化证明才能购买墓穴,禁止墓穴使用权人转卖墓穴。
墓穴使用期限一周期为 20 年
为了防止墓穴像商品房一样被多手、高价炒买,意见稿除了明确政府对经营性公墓单位的部分收费实行价格管控外,还有一系列措施。
一方面,经营性公墓单位应当凭遗体火化证明向丧事承办人出售墓穴,并提供骨灰安葬服务。不按此规定操作的,由民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业整顿,并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
另一方面,则是禁止墓穴使用权人转卖墓穴。具体来说,即经营性公墓单位提供骨灰安葬服务时,应当与丧事承办人签订墓穴使用合同,确定墓穴使用权人,并发放墓穴使用凭证。
墓穴使用期限以 20 年为一个周期,期满后可以续期。若期满后,墓穴使用权人仍未办理续期手续的,经营性公墓单位应当发布公告,公告期为 1 年。公告期满,仍无人办理续期手续的,经营性公墓单位对该墓穴作无害化处理。
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 1 平方米
此外,意见稿明文禁止乱埋乱葬、违规建坟,但丧事承办人要求将骨灰安放于住宅内并承诺不违规建坟或者不进行二次土葬的除外。同时,经营性公墓单位建造、出售安葬骨灰的单人或者双人合葬墓穴,占地面积均不得超过 1 平方米。
本地死亡火化者可享免费殡葬基本服务
意见稿表示,鼓励采用骨灰寄存、撒海、深埋、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并倡导家庭成员骨灰合葬,提高单个墓穴使用率。民政部门可对参与骨灰撒海、树葬等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经济补贴。
意见稿称,市、区人民政府为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死亡并遗体火化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免费提供殡葬基本服务。具体的免费项目和标准由市民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另行制定。而公益性骨灰楼(堂、塔)、经营性公墓的墓穴费的服务费用,均实行政府指导价。
无人认领遗体公告 60 日后火化
在遗体处理方面,殡仪馆应当凭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公安机关签发的死亡证明接运遗体,并对遗体身份、状况以及死亡证明等进行检查、核对、登记,否则或将面临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遗体存放、火化服务应当由殡仪馆、火葬场提供,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存放、火化遗体,但遗体捐赠的情形除外。
意见稿的起草说明表示,殡仪馆在接运遗体后,会立即通知丧事承办人办理遗体处理手续。但实践中,部分丧事承办人拒绝办理遗体处理手续,或者殡仪馆根本无法联系到丧事承办人,这都会导致遗体防腐期过长、极易腐变,而遗体大量积压,也会严重影响殡仪馆的正常运作。
因此,意见稿明确,对于丧事承办人拒绝办理遗体处理手续或者无法联系到丧事承办人的,殡仪馆应当进行为期 60 日的公告。公告期满,仍无人认领,殡仪馆在留存证明死者身份的信息后,有权将遗体火化。骨灰由殡仪馆保存 1 年。
禁止在太平间展示销售殡葬用品
起草说明表示,目前广州市已有数十家殡仪服务机构,由于没有准入门槛、服务规范,导致部分殡仪服务机构直接参与医院太平间管理,甚至在医院争抢治丧客户、兜售殡葬用品。另有部分殡仪服务机构有意误导群众消费,泄露、兜售丧属信息,扰乱殡仪服务市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对此,意见稿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太平间实施下列行为:殡殓拜祭;展示、销售殡葬用品;提供殡仪服务;其他与殡仪服务有关的营利性行为。
同时,殡仪服务机构不得违背服务对象的意愿强行推销殡仪服务,强卖殡仪用品;不得向服务对象宣传和许诺从事封建迷信等违反政策法规、公共道德的活动;不得向他人泄露服务对象个人信息等。
疑问:禁止墓穴使用权人转卖是否合法合理?
由于《广州市殡葬管理规定》还处于公开征集社会公众意见阶段,广州市法制办也欢迎公众重点对以下几个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1.《规定》明确丧事承办人拒绝办理遗体处理手续或者无法联系到丧事承办人的,殡仪馆应当进行为期60日的公告。公告期满,仍无丧事承办人来办理遗体处理手续的,殡仪馆有权将遗体火化,是否合法合理?
2. 《规定》明确经营性公墓单位应当凭遗体火化证明出售墓穴,并提供骨灰安葬服务,且禁止墓穴使用权人转卖墓穴,以防墓穴像商品房一样被多手、高价炒卖,是否合法合理?
3.《规定》明确要求宗教场所管理组织应当将在该场所存放的骨灰数量、期限以及管理情况等信息登记造册,并向所在区的民政部门备案,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应当禁止宗教场所存放骨灰?
4.《规定》明确了违规土葬、建坟的罚则,是否合法合理?有无更好的处理措施?
公众的意见或建议请于2017年7月12日前向市法制办反映或提交。具体途径如下:
1.在新浪微博“广州政府法制”提交;
2.登录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通过网站上的“立法征求意见”栏目提交;
3.邮寄至广州市府前路1号4号楼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处(邮政编码:510032);
4.传真:83125287;
5.电子邮箱:gzlfgc@126.com。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二、树葬的具体程序,广州有吗?
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可享受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补贴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等相关补贴。发放树葬、海葬补助金超过220万元,节地生态安葬率达57%左右。各地推进殡仪馆设备节能减排和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全省有263台火化机已加装除尘和烟气净化系统,经现场监测达到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广东省民政厅介绍,各地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在完善以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为主要内容的惠民殡葬政策基础上,建立健全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把树葬、海葬、格位存放等节地生态葬法纳入奖补范围,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其中,1988年,广州市在全国首创骨灰撒海活动,截至2017年已累计撒海骨灰2.1万多具,参加群众逾3.3万人次,节省了大量的土地资源。逝者在2013年1月1日后死亡,且生前为广州市户籍的参加2017年及以后由市民政部门(殡葬管理处)统一组织或者委托机构举办的海葬活动,海葬逝者骨灰的委托办理人每具骨灰发放补贴2000元。此外,对在经营性公墓实施花坛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的,按照800元/具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中对委托办理人补贴500元/具,对经营性公墓补助300元/具)。采取骨灰存放的,按照10元/具/年标准对公益性骨灰安放单位予以补助。而佛山市生态殡葬始于2003年南海区的骨灰植树活动,后将高明区更合镇佛坪岭作为骨灰植树基地,定名为“长青林”,占地约120亩。截至2017年,已有超过1万份骨灰进入“长青林”。同时,佛山市还印发了生态葬补贴实施办法,将骨灰植树补贴从300元/份上调到500元/份,2017年佛山市全年共发放补贴资金21.3万元。进展去年全省新建骨灰树葬区8个据悉,2015年至2018年,广东共安排省级财政资金投入约1.4亿元,用于资助经济欠发达地区购置平板火化机、安装尾气处理设备升级改造以及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树葬区和海葬纪念设施建设、公办殡仪馆设施建设(包括新建、改扩建、修缮等)、殡葬专用设备购置等重点项目建设,继续推进殡仪馆视频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和殡仪车淘汰更新。目前,全省兴建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约2900座、公益性骨灰树葬区135个,有广州市从化公益性生态墓地、花都祥安墓园骨灰花葬区,潮州市农村公益性骨灰堂,清远市骨灰树葬区、深圳市宝山墓园凤凰园等。据统计,2017年,全省新建骨灰树葬区8个,分别位于惠州、汕尾、茂名、揭阳;江门新建海葬纪念设施4座。
三、广州那里有树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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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树葬的具体程序,广州有吗?
广州有树葬吧,具体流程?
树葬,是另一种入土为安的方式。
树葬是将骨灰深埋在一棵指定的树下,或者把骨灰撒在土壤里,上植一棵树作为纪念,一般不留坟头,不立墓碑。
据广州**墓园负责人介绍,树葬方式,平均每个墓穴硬化面积仅为0.48平方米。一棵树的基座大约4平方米,可安置8个墓穴,每个穴位可放置两具骨灰。他表示,这种葬式不仅价格实惠、节约土地,符合殡葬改革趋势,也可以兼顾群众为先人选用骨灰盅和“入土为安”的殡葬习俗。
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无处不青山。近年来,树葬、草坪葬、花坛葬、海葬、小型墓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正逐渐成为安放逝者的新选择。
为大力推广节地安葬模式,2017年3月,广州市12部门联合出台了《广州市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对生态奖补提标扩面,鼓励科技创新。并制定了生态奖补政策,推广以骨灰寄存为主,积极推广骨灰撒海、草坪葬、花坛葬、壁葬等节地生态葬法。
拓展资料:2017年底,广州市节地生态安葬率已高达81.5%。 1988年,广州市在全国首创骨灰撒海活动,截至2017年已累计撒海骨灰2.1万多具,参加群众逾3.3万人次。逝者在2013年1月1日后死亡,且生前为广州市户籍的参加2017年及以后由市民政部门(殡葬管理处)统一组织或者委托机构举办的海葬活动,海葬逝者骨灰的委托办理人每具骨灰发放补贴由1000元提高至2000元。
办理流程:市民可以通过关注“广州殡葬”官方微信号,线上办理骨灰撒海预约、撒海补贴申领等事宜。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广州树葬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广州树葬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