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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殡葬管理条例(重庆殡葬管理条例2021)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重庆殡葬管理条例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一、殡葬条例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普法内容

       2022年关于殡葬的新规定如下:1、关于火葬的规定:(1)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2)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3)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民政部门备案;(4)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5)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2、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3、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4、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殡葬管理条例》

       第四条 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民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 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第六条 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需要,提出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二、农村公墓选址的规定

       在我们国家有很多地区对于人去世之后的丧葬习俗是不一样的,这个时候大部分地区都会进行火化,会涉及到殡葬收费那么在重庆殡葬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重庆市殡葬收费标准1殡仪车(长途面议)2抬重100/人3包单804尸袋2005遗像制作180、260、300、500含相框、小黑纱6灵堂布置680起至3800普通型、豪华型7遗体洗身更衣200特殊遗体价格面议8寿衣高档1180-3680中档780-980低档480-6809乐队歌舞晚会80017:00—21:00哭灵悼孝80016:00—21:0010管乐队出殡上山500出殡至殡仪馆不上山收30011交通客车700起步往返不含过路费、ETC、空调费12豪华冰棺出租300/天按天计算、不含运费力资费13冰棺木械出租10014租搭帐篷300按三天计算15殡仪用品300含车花、胸花、殡仪礼花、墓地用品16服务费300含上门服务、协办证明、办理火化二、法律规定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第二条殡葬服务价格包括殡葬服务收费和殡葬服务过程中提供的商品价格。殡葬服务收费包括办理丧事过程中的服务收费和公墓收费。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楼)、公墓、殡葬服务站(公司)等提供殡葬服务单位的价格行为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实行全省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办法,根据服务项目的重要程度和竞争条件,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其中办理丧事过程中的殡葬服务收费分为基本服务收费与特需服务收费两大类,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特需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公益性公墓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经营性公墓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民政部门主办的殡葬服务单位销售的丧葬用品价格实行差率管理。第四条为大力推行葬法与葬礼改革,殡葬服务价格的制定与项目管理,应遵循有利于引导群众文明治丧,倡导丧事简办,体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第五条殡葬服务的基本服务项目与特需服务项目的收费管理。基本服务项目是指在办理丧事过程中需提供的基本服务内容,包括遗体运送、遗体整理、殡仪服务、遗体火化、骨灰存放等服务。基本服务项目由省统一制定(具体见附表1)。基本服务项目中除遗体运送、遗体火化、骨灰寄存三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其标准由省统一制定)外,其余服务项目均为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报经同级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上一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特需服务项目是指除基本服务项目以外,应丧属的要求提供的****项目。特需服务项目由殡葬服务单位向当地民政主管部门提出,经民政主管部门会同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立项,其收费标准由殡葬服务单位根据服务成本自行制定,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和民政主管部门备案。严禁以特需服务为名,变相分解收费项目、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第六条基本服务项目收费除采用选择性单项服务收费形式外,各殡仪馆应推行不同档次的全套式殡仪服务,以简化收费手续,满足不同层次丧属的需要。省统一制定的全套式殡仪基本服务内容见附表2,具体收费标准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全套式殡仪服务收费标准应低于所含各单项服务收费标准的总和。提倡对困难家庭办理简单丧事的实行减免收费政策。丧属也可根据需要与殡葬服务单位商定个性化的全套式殡仪服务的具体内容及收费标准。第七条公墓服务收费的管理。公益性公墓服务收费项目由省统一制定(具体见附表3),收费标准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按合理补偿服务成本的原则制定。经营性公墓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第八条民政部门主办的殡葬服务单位销售的丧葬用品价格实行差率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地级以上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第九条殡葬服务单位应向丧属免费提供规范的服务程序、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具体收费标准的服务委托书。殡葬服务中所涉及的服务项目和丧葬用品的名称与价格,必须在委托书及清单中明确标示,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服务委托书。向丧属收取费用时应使用财政、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第十条各殡葬服务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第十一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价格行为的管理和监督。殡葬服务单位凡有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按规定公示和明码标价,只收费不服务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在我们国家不同地区的丧葬殡仪馆,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如果我们想要了解具体这个地方的收费标准的话,可以打电话进行咨询,上面的标准只是一个参考。

三、2022年重庆市璧山区公务员死亡后是否必须火化

       2022年重庆市璧山区公务员死亡后是必须火化。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殡葬管理要求对公职人员必须火化,否则无法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火葬区的公民死亡后,应当全部火化。非火葬区的公民在火葬区区域内死亡的,应当火化。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九条火葬区的公民死亡后,也应当全部火化。

四、农村公墓选址的规定

       一、农村坟地选址有哪些注意事项?根据《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本)》第十条,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1.耕地、林地;2.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3.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4.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如果是以上区域内已经存在的坟墓,只有受到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能予以保留,其他坟墓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在允许土葬的地区,禁止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如果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二、农村墓穴占地面积标准是多少?农村墓穴占地面积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举例来说:1.四川省根据《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埋葬骨灰的墓位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埋葬遗体的墓位用地面积不得超过3平方米。2.云南省根据《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七条,骨灰入土安葬的单人墓或者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遗体入土安葬的坟墓占地面积,单人墓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不得超过6平方米。3.重庆市根据《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埋葬骨灰的单人墓和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埋葬遗体的单人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埋葬遗体的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6平方米。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重庆殡葬管理条例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重庆殡葬管理条例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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