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书

诞生于2010年,专业的公墓陵园管理系统、网络祭祀系统。

居民死亡殡葬证(居民死亡殡葬证需要派出所盖章吗)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居民死亡殡葬证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一、居民医学死亡证明在哪里开居民医?

       在医院死亡的,亲属在结清医疗费用后,由医院开具《居民死亡殡葬证》;在居所死亡的,也可以由居民委员会开具《死亡证明信》。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一般是一式三份,一份作为办理火化用,一份作为注销户口用,一份作为办理保险的理赔用或由亲属保存。意外死亡分为三种情况:一种是交通事故,这需要交通警勘验现场之后,开具死亡证明;第二种情况是属于刑事案件,如:他杀、打架致死等,无论死亡现场在什么地方,均需当地公安部门勘验现场之后出具死亡证明;三是其他事故,如:建筑施工、雷击、触电、火灾、水灾等其他意外死亡事故,需要当地公安部门勘验现场之后,出具死亡证明。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意外死亡的遗体,在开具证明后可由殡仪馆运尸车将遗体运往殡仪馆冷柜冷藏。但是,在实行火化时必须由出具证明信的单位再出具“准予火化通知书”,遗体方可火化。在外地、旅游、服役死亡的,若亲属要求回家火化,应在死亡当地民政部门、公安部门或民族部门办理好遗体运回家火化的证明,也可以要求殡仪馆协助运输遗体并代办相关手续。 无名尸体,直接由公安部门与殡仪馆联系。如果外地人员死亡,可到亲属所在地居委会、医院或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开具《死亡证明》。《居民死亡殡葬证》是办理接尸、殡仪、火化的凭证。逝者姓名、身份证编号、《死亡医学证明书》编号、死亡原因、死亡时间等条款须填写清楚。殡仪馆按规定以医疗部门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居民死亡殡葬证》来处理遗体 。

二、居民死亡殡葬证

       法律分析:死亡证明医疗机构开据,殡葬证明是派出所公安局开具,开了死亡证明之后才能开殡葬证明,才能去殡仪馆火化。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法律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人口死亡医学证明的签发

       人口死亡医学证明是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说明居民死亡及其原因的医学证明。

       (一)自2014年1月1日起,各地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全国统一制定的新版《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以下简称《死亡证》)。《死亡证》共四联(式样见附件1)。

       (二)《死亡证》签发对象为在中国大陆死亡的中国公民、台港澳居民和外国人(含死亡新生儿)。

       (三)《死亡证》签发单位为负责救治或正常死亡调查的医疗卫生机构。

       (四)《死亡证》签章后生效。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安部门必须准确、完整、及时地填写《死亡证》四联(后三联一致)及《死亡调查记录》,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私自涂改。

       (五)死者家属遗失《死亡证》,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向签发单位申请补发一次。补发办法如下:已办理户籍注销及殡葬手续的,仅补发第三联;未办理户籍注销及殡葬手续的,补发第二至第四联。

       (六)未经救治的非正常死亡证明由公安司法部门按照现行规定及程序办理。

       二、人口死亡医学证明的使用

       《死亡证》是进行户籍注销、殡葬等人口管理的凭证,由卫生计生、公安、民政部门共同管理。

       (一)死者家属持《死亡证》第二、三、四联向公安机关申报户籍注销及签章手续。公安机关凭第二联办理死者户籍注销手续,加盖第三、四联公章(在医疗卫生机构内死亡者,第四联无需公安机关签章)。死者家属持第四联《居民死亡殡葬证》到殡仪馆办理尸体火化手续,殡仪馆凭第四联办理殡葬手续。

       (二)《死亡证》第一联是原始凭证,由出具单位随病案保存或按档案管理永久保存,以备查询。第二联由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永久保存。第三联由死者家属保存,第四联由民政部门收集保存。

       (三)纸质《死亡证》由卫生计生部门统一印制,发放范围为不具备打印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殡葬证明去哪里开

       《居民死亡殡葬证》是到殡仪馆办理联系遗体接运、租借追悼礼厅、确定会期和火化遗体等手续的重要凭证。有时候因为在丧葬期间处理的事情较多,弄丢证书不知道在哪里补办。还有就是一开始就不知道在哪里办理相关证书的,为此小编为大家整理内容如下。居民死亡殡葬书在哪儿办殡葬场补办。办理《居民死亡殡葬证》1.在医院死亡的,亲属在结清医疗费用后,由医院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在居所死亡的,亲属应通知当地地段医院派医生到家中察看,并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上述两类死亡,逝者亲属或丧事承办人必须在24小时内到逝者户口所在地的公安警署办理死亡注册,死亡注册内容包括注销户口和办理《居民死亡殡葬证》。办理死亡注册必须携带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亲属或丧事承办人的本人身份证、逝者身份证、逝者家庭户口簿。公安警署查验无误后,应开具《居民死亡殡葬证》,同时注销逝者的户口,收去逝者身份证及医院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2.意外死亡的,亲属或丧事承办人应与公安警署、工伤事故单位和意外死亡有关的部门、单位进行协调,并由医疗单位出具死亡证明。3.在外地、旅游、服役死亡的,若亲属要求回上海火化,应在死亡当地民政部门也可以要求上海殡仪馆协助运输遗体并代办相关手续。4.如果外地人员死亡,可到所在地或医院所在地的公安警署开具《死亡殡葬证》。5.凡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需经司法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并出具死亡证明。公民死亡后,应当在火化前,由其亲属持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确认书》或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推断书》和《户口簿》,并携带死者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死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并缴销居民身份证,开具《居民死亡殡葬证》。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请搜索咨询相关律师。

四、居民死亡殡葬证

       法律分析:1.在医院死亡的,亲属在结清医疗费用后,由医院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在居所死亡的,亲属应通知当地地段医院派医生到家中察看,并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上述两类死亡,逝者亲属或丧事承办人必须在24小时内到逝者户口所在地的公安警署办理死亡注册,死亡注册内容包括注销户口和办理《居民死亡殡葬证》。

       2.意外死亡的,亲属或丧事承办人应与公安警署、工伤事故单位和意外死亡有关的部门、单位进行协调,并由医疗单位出具死亡证明。

       3.在外地、旅游、服役死亡的,若亲属要求回上海火化,应在死亡当地民政部门也可以要求上海殡仪馆协助运输遗体并代办相关手续。

       4.如果外地人员死亡,可到所在地或医院所在地的公安警署开具《死亡殡葬证》。

       5.凡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需经司法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并出具死亡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

       第十一条 公民出境按照规定需要注销户口的,在办理注销户口手续时,交回居民身份证。

       第十二条 公民死亡的,由公安机关收回居民身份证。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居民死亡殡葬证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居民死亡殡葬证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搜索
最近发表
随便看看
友情链接
© Copyright By 生命之书.Some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生命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