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火化与注销户口顺序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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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正常死亡后怎样火化?注销户口?什么程序?
正常死亡有两种情况,一是在家中死亡,二是在医院死亡。在医院死亡又分为在户籍所在地死亡和异地死亡。殡仪馆火化尸体凭医院的死亡证明或者公安派出所的火化证明。也就是说医院的证明或派出所两家只要有一家出具证明就可以对遗体火化。在医院死亡的可以凭医院证明先火化后注销户口也可以凭死亡证明先注销户口后火化。在家中死亡的在开具死亡证明的同时也就注销了户口。
二、火化前需要注销户口吗
视情况而定。人死后可以火化了之后再去派出所注销户口,也可以先注销户口再火化,在规定时限内就可以。殡仪馆火化尸体凭医院的死亡证明或者公安派出所的火化证明。也就是说医院的证明或派出所两家只要有一家出具证明就可以对遗体火化。一、死亡证明那个部门可以开死亡证明由医院和死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两种死亡证用途不同,医院出具的死亡证主要用于丧葬,如火化。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主要用于遗产处置和继承,如死者银行储蓄收集、遗产继承公证、诉讼等。公民死亡,城市葬前,农村一个月内,其家属、抚养人或邻居向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二、在家因病死亡的如何开具死亡证明1、正常死亡:人去世后,要取得死亡证明书。在医院故去,由医院出具死亡证明;在家中故去,由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家属持该证明到附近医院保健科换取正式死亡证明。2、非正常死亡:包括因意外事故如车祸、工伤、煤气中毒等原因,和非意外事故如凶杀、自杀等原因去世的人。非正常死亡者应由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这个必须要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殡仪馆才会接收遗体。3、死亡证明为一式三份,一份交由医院存档,一份交由派出所注销户口,一份在火化遗体的时候交由市殡葬管理所留存。4、开具死亡证明跟户籍地没有任何关系,不管户籍是哪里的在哪去世就是由当地开。需要注销户口再火化的。如果户籍不在火化地区可以不需要注销户口(比如户籍是在东莞的人在广州去世火化的,可以不需要注销户口也可以火化,但是广州本地户籍就必须先注销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三、人死亡后怎样火化?怎样注销户口?什么程序?
推荐于 正常死亡有两种情况,一是在家中死亡,二是在医院死亡。在医院死亡又分为在户籍所在地死亡和异地死亡。殡仪馆火化尸体凭医院的死亡证明或者公安派出所的火化证明。也就是说医院的证明或派出所两家只要有一家出具证明就可以对遗体火化。在医院死亡的可以凭医院证明先火化后注销户口也可以凭死亡证明先注销户口后火化。在家中死亡的在开具死亡证明的同时也就注销了户口。
四、火化前需要注销户口吗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人死后可以火化了之后再去派出所注销户口,也可以先注销户口再火化,在规定时限内就可以。殡仪馆火化尸体凭医院的死亡证明或者公安派出所的火化证明。也就是说医院的证明或派出所两家只要有一家出具证明就可以对遗体火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火化与注销户口顺序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火化与注销户口顺序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