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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命案不立案!江西省安福县公安局!安福县检察院!行政严重不作为!:安福县烧纸

案情与事实回放!

  1、2014年08月01日下午3点多,我2岁9个月的孙女颜炜彤(2011年11月6日出生)在家里(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横龙镇枫塘村1组)院子里玩耍后失踪.

  2、失踪约10分钟,我与妻子找寻未果后,于当日下午6:00和晚8:00与9:00,分别3次打110报警求助,结果一直等到次日(8月2日)中午,所辖的横龙派出所才出警,来警说公安局只管破案,不管找人。

  3、8月4日,即失踪4日后,孙女的遗体在住家上游的1公里的山间渠道中找到,遗体已经腐败了,在漫长的2个多月的数次崔促等待中,安福县公安局负责此案的邢侦刘云峰队长,口头告知孙女溺亡的可能性大,没有摄像头,找不到证据,不予立案,接下来又是拖,经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吉安市公安局、江西省公安厅数次信访后,一直拖到2015年1月份,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下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见附件)。

  4、因孙女的死因存疑,我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即申请立案复议,如今2年多过去了,安福县公安局未作任何答复,同时我也多次向安福县人民检察院送达“立案监督请求书”,如今也未作任何答复,案发后,我信访过多次吉安市公安局(从未收到过任何答复),信访江西省公安厅多次(只答复说已转交吉安市公安局处理,如果对不予立案不满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监督请求),基本处于各单位各部门互相推,拖,无人管,无人问的不了了之的状态。

  5.嫌疑人跟我素有过节,案发前跟我多次争吵,放言报复,对我孙女下了黑手。嫌疑人以及其兄弟更是为非做歹多年,欺压弱小,偷盗成性,拐卖小孩,伤人伤畜,往往事主报警后也都以没有摄像头为由不了了之。

  6、多年来,安福县辖内发生的多起人命案,伤害案,非正常死亡案,安福县公安局都会以没有摄像头,找不到证据,案件有难度等为由不予立案,安福县公安局、安福县人民检察院一惯采用推、拖的态度对待各类案件,老百姓无处申冤,安福县人民检察院更是一家不作为的政府单位,拥有的监督权力,确从来不行使,任由安福县公安局欺上瞒下,伙同村干部创造假证,严重行政不作为。

  7、孩子的遗体早已被安福县殡仪馆未经家属同意强行烧掉了,孩子化为灰烬,连骨灰都没有。证据都没有了,现在孩子的户口要面临注销,可这一切真相未明,惨死的孙女该如何安息!

  希望我孙女的案子能够引起上级领导的重视,给安福县的所有受害百姓做主,为弱势群体做主,还孙女以公道。监督相关单位对我孙女非正常死亡的案件予以立案侦查,监督安福县公安局、安福县人民检察院以及其的上级主管单位,作为行政执法单位,老百姓的希望,其如此散漫、玩忽职守工作态度以及行政严重不作为的工作作风,是对生命的漠视,对罪犯的纵容,对执法神圣的践踏, 疑案不查,命案不立,等同纵容罪犯,会更加剧犯罪猖獗程度,恶化社会风气,破坏社会和谐。

  心碎无助夜不能寐的孩子家人

  颜仰祖

  2017-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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