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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卫生局量身定制的事业单位招考方案:磐安县烧纸

2010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县医疗卫生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优化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结构,加快我县卫生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2010年面向卫生系统内部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名,具体招聘专业及条件如下: (红色部分全额事业招考名额为现在该岗位上班的借调人员量身定制)   

  招聘单位 招聘专业 学历、职称要求 招聘名额 编制性质 备注

  县新农合办 卫技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全额拨款 卫生系统内部公开选调

  县疾控中心 预防医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 1 全额拨款 允许卫生系统在编人员报考

  胡宅、九和、高二、维新、四协卫生院 临床医学类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5 差额拨款 定向分配

  其它医疗单位 临床医学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8 差额拨款

   中医学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

   护理学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6

   医学检验 大专及以上学历 1

   医学影像 大专及以上学历 2

   中药学 大专及以上学历 1

  (二)招聘范围

  1.磐安籍(含夫妻双方有一方是磐安籍或直系亲属是磐安籍,下同)(为个别领导亲属定制)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2.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磐安籍社会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

  3.卫生系统在编在职人员报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要求在基层卫生院工作5周年以上或在卫生系统工作10周年以上(时间计算到报名截止日)。(剔除了大部分年纪轻、或者一直在县人民医院工作的素质较高、竟争力较强的对手,也是为现有借调人员考虑)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纪律;热爱卫生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没有刑事犯罪纪录。

  3.愿意履行医务人员职责,服从组织安排。

  4.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卫生系统在编人员报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为现在岗的借调人员量身定制!)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根据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8-9日上午8:00-下午5:00。

   2.报名地点:县卫生局三楼会议厅。

   3.报名者需带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一寸免冠近照2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对报考者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5.如出现部分招聘专业无人报名的,其招聘名额经发布调整公告后调整到其他专业。

    6.报考者提供的资料需要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组织笔试

    1.笔试时间:2010年4月15日,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课目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二门,不指定专业的只考公共课一门。笔试课目为两门的,公共知识占笔试成绩的2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80%。(特为新农合办借调人员量身定制,因为其它人几乎很少接触到新农合的专业知识和报销程序)如出现招聘专业报名人数少于招聘名额1:3比例的,则笔试成绩折合后要求在60分以上,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

  (三)组织面试

    面向社会招考专业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名额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向卫生系统内部选调的职位(县新农合办)不组织面试(新农合办的原借调人员几乎都在以往类似的考试中面试成绩不理想!)(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情况的,则成绩相同人员参加面试)。(这种面试组织形式似乎从未听说过!)

  (四)组织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总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专业课成绩得分高的排名在前)。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替补。

  (五)考核

  体检结束后,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

  考核不合格的依次替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公示后按规定程序聘用。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磐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磐安县卫生局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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