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8日,魏至春家中危房拆除后,准备翻建房屋,却遭到邻居的阻拦。兰州晨报以“一纸民国契约,挡住合法住宅翻建”进行了报道。各大媒体网站转载并进行了报道,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事情发生以后,魏至春对对方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报案,有关部门出面协调,什川派出所民警处理未果,时隔两个月,终于有了初步的结果。
2014年7月14日,一大早,皋兰县公安局景政委在县公安局法律部杨主任和派出所人员的陪同下,亲自来到魏至春宅基地现场,了解情况,实地调查研究,走进群众,走进家庭,听取当事人的诉求。
下午,什川派出所里显得异常安静,景政委召集双方当事人,对这件事经行了公正公平的答复。景政委站在法律的层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对方的违法行为经行了警告,景政委指出,魏至春的土地使用证是合法的,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并指出对方的行为是侵权行为。如果对方再出现类似行为,阻碍魏至春翻建住宅,公安机关将依法办事。
听取完景政委的答复以后,受害方对皋兰县公安局领导依法办事,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秉公无私的行为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