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花季少女之死》后续
2019年春节收假第一天,13岁少女淼淼夜间因咽喉不适,在辖区的陕西山阳县杨地镇卫生院救治时,遭遇闭门羹,而延误救治,使花季少女离奇死亡的痛心事件,也给其父母留下了难以抚平的心理创伤。淼淼妈妈至今也是恍恍惚惚,整日以泪洗面。
前一阵子,淼淼妈妈因长期思念女儿,过度悲伤而不思饮食,使其因营养不良而患重度贫血,面色蜡黄,却拒绝去医院治疗,甚至一提到医院她就本能的产生极度的惶恐,无助、悲伤等条件反射,因为女儿就是在医院无人救治中丧命的。她说,女儿死亡如果是命该如此,我也就认啦,可不能忍的是山阳县卫计局那些老爷们对生命的冷漠和对人的无情。
今年初,女儿在于医院无人救助中突然离去,一个13岁的少女鲜活的生命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花朵凋谢了,这对淼淼的父母亲精神打击可想而知。他们含痛掩埋女儿的尸体,向当地医疗卫生行政主管单位——山阳县卫计局作为一次人为的因玩忽职守而耽误孩子救治死亡事件进行了投诉,希望能引起当局者的认真反思,引以为戒,杜绝此类事故的再发生。
然而,时间过去了很久,未见山阳县卫计局一个电话,那拍是一个敷衍的电话都没有,期间她们两多次找卫计局,都被他们不是张三不在,就是李四不在而于推脱。一个关乎全县人民生命健康的医疗主管——山阳县卫计局的领导层对生命就是这样的态度,莫衷一是,不以为然。
医政科一位徐姓领导说,你反映的问题属实,这是违纪方面的问题,不是医疗事故,我们处理不了,只能由局里分管纪检的处理。那么怎么处理呢?再无下文。
我们也一直在等待山阳县卫计局纪委对此事件的纪检问责处理,在多次催促无果,且有意压案不查的情况下,我们向陕西省卫生厅作了反映,分管纪检、信访工作的厅领导非常重视,并立即批转商洛市卫计局督促山阳县卫计局对当事人反映问题予以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3月31日前书面告知当事人。
过去了几个月,山阳县卫计局对商洛市督促和省厅的批转要求都置之不理,直到今日,山阳县卫计局连电话告知都没有,更不可能给你书面告知。甚至连一个明确的态度都没有,这叫人真的不可思议!
山阳县卫计局个别工作人员不作为,且官商衙门作风严重。令淼淼妈妈十分的痛心。这些拿着人民俸禄,却把人民推三推四的人民公仆的不作为,令淼淼妈妈十分的痛心。他强烈要求山阳县卫计局对其医疗机构玩忽职守,致女儿之死需要有一个公开的处理结果!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第57条、58条第一项“违法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诊疗规范的规定”。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请你们回答杨地镇卫生院的行为是违纪还是违法?
二、我们用了一个小时赶到了山阳县医院,出发前还联系过夜班医生,到医院时医生仅翻看了一下女儿眼睑,就说死亡啦,当时在场的淼淼舅舅还提示要抢救下,医生未理会,也未进行心脏复苏,未采取任何抢救措施,主观臆断?
三、106公里的路程,救护车出租费要1400元的依据什么?不是趁火打劫,趁人之危是什么?
四、我们多次要求山阳县卫计局对此事故公开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我们,至今不告知我们的原因是什么?
给我们一个处理书面告知,有怎样的困难,直至近半年时间也做不出,她一定要为女儿讨回公道! 淼淼妈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