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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故军人抚恤金(病故军人遗属死亡抚恤金标准)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病故军人抚恤金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一、军人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

       法律分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

       丧葬费跟抚恤金这是两种不同的赔偿项目的,一般抚恤金,国家规定的事项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还有集体经济组织等在职工死亡、伤残的情形下,给职工的亲属发放的抚恤金,抚恤金跟丧葬费的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发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五十九条 现役军人牺牲、病故,由国家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无固定收入,不能维持生活,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由国家另行发给定期抚恤金。

二、病故军人遗属死亡抚恤金标准

       法律分析: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80个月工资;因公牺牲,40个月工资;病故,20个月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如果有其他荣誉称号或者特殊贡献,会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十二条 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80个月工资;因公牺牲,40个月工资;病故,20个月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

       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一)获得***事*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

       (二)获得军队**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

       (三)立一等功的,增发25%;

       (四)立二等功的,增发15%;

       (五)立三等功的,增发5%。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第十三条 对生前作出特殊贡献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除按照本条例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外,军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

三、军人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HTML5视频 根据军人死亡原因分为因公牺牲和因病去世,2020年的抚恤金发放标准参照以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

四、病故军人遗属死亡抚恤金标准

       因病死亡军人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三)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伤残抚恤的对象:1.伤残抚恤是以特定伤残人士为优抚对象的抚恤形式,抚恤对象包括现役军人和退出现役的军人。现役军人残疾被认定为因战致残、因公致残或者因病致残的,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享受伤残抚恤。非现役军人的伤残抚恤待遇由民政部负责。2013年民政部修订的《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对属于民政部负责的几类伤残抚恤对象作出了规定。2.伤残的性质认定和等级评定伤残抚恤针对被认定为因战致残、因公致残或者因病致残的军人,《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对因战致残、因公致残或者因病致残三种情形作了详细说明。残疾的等级,根据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确定,由重到轻分为一级至十级。因战、因公致残,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至十级的,享受抚恤;因病致残,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的,享受抚恤。可见,伤残等级的评定是享受伤残抚恤待遇的前提和基础。残疾性质和伤残等级的评定部门依据军人是否为现役来确定。残疾等级评定可分为新办评定残疾等级、补办评定残疾等级和调整残疾等级。3.伤残抚恤待遇伤残人员经评定和审核批准以后,发给伤残证件,享受伤残抚恤待遇。残疾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应当参照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残疾抚恤金的标准以及一级至十级残疾军人享受残疾抚恤金的具体办法,由***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规定。4.伤残军人死亡待遇伤残人员死亡的,从死亡后的第二个月起停发抚恤金。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其中,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三条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一)获得***事*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二)获得军队**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三)立一等功的,增发25%;(四)立二等功的,增发15%;(五)立三等功的,增发5%。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病故军人抚恤金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病故军人抚恤金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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