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公务员抚恤金办理流程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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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抚恤金的领取流程
申领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它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等)和经济补偿。我国抚恤金主要有两种:一为伤残抚恤金,发放对象为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职工等;二为死亡抚恤金,发放对象是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的家属。领取抚恤金应提交的材料:(一)领取人(持证遗属)应递交通知书、抚恤金项目审核表、户口簿、身份证、私章。如子女二人以上,需附协议书,并需死者所在单位在协议书上签署意见。(二)如委托他人领取,代领人需凭持证遗属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私章、通知书、抚恤金项目审核表。.流程:1遗属向县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2.县民政局审核后,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专题报告;3.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发放,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二、公务员去世后的抚恤金领取流程
法律分析:首先提供死亡人员人事档案;供养直系亲属的照片2张;供养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等资料;然后将材料提交到退休公务员参保的社保中心,就可以领取到退休公务员死亡抚恤金。
法律依据:《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一、调整一次性抚恤金标准
自2004年10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
三、公务员丧葬费抚恤金领取流程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务员去世后会有一定的抚恤金,用于保障死亡公务员家属的基本生活,抚恤金有一定的领取标准和流程,如果公务员退休后死亡的,那么公务员去世后抚恤金怎样申领?下面由忠县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一、公务员去世后抚恤金如何申领退休公务员死亡抚恤金领取第一步:提供材料(1)死亡人员人事档案;(2)供养直系亲属的照片2张;(3)供养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4)供养直系亲属户口的正本和复印件1份;(5)如果其配偶属再婚配偶,其档案中无记载的,需提供结婚证书。如果结婚证书丢失,需提供当地民政部门开具的婚姻证明信1份;(6)如果供养直系亲属年满16周岁,仍继续在普通中学学习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1份;(7)如果供养直系亲属年满16周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提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1份;(8)如果供养直系亲属为城镇户口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由街道居委会出具的关于其供养直系亲属是否从事有报酬的工作、有无经济来源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开具是否参加城镇企业职工保险的证明(烟台市户口的无需开具此证明);(9)如果供养直系亲属为农业户口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由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关于其供养直系亲属是否从事有报酬的工作、有无经济来源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开具是否参加城镇企业职工保险的证明(烟台市户口的无需开具此证明);(10)填写《新办退休人员详细信息填报表》1份(不需填写“养老金发放账号及发放银行详细信息”栏的内容)。退休公务员死亡抚恤金领取第二步:将材料提交到退休公务员参保的社保中心在准备好这些材料以后,可以提交到被保险公务员办理保险的社保局,然后就可以领取到退休公务员死亡抚恤金。另外,企业离退休人员去世后,如须办理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必须在离退休人员去世后的30天之内办理。二、抚恤金的相关法律规定(一)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民发〔2011〕192号)(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三)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补助标准表[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四)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五)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以上知识就是我对“公务员去世后抚恤金如何申领”问题进行的解答,公务员死亡后家属领取抚恤金的流程分为两步,第一步是准备相关的材料,第二步是将材料提交到退休公务员参保的社保中心审核。
四、公务员去世后的抚恤金领取流程
法律分析:退休公务员死亡抚恤金:提供材料
(1)死亡人员人事档案(2)供养直系亲属的照片2张(3)供养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4)供养直系亲属户口的正本和复印件1份(5)如果其配偶属再婚配偶,其档案中无记载的,需提供结婚证书。如果结婚证书丢失,需提供当地民政部门开具的婚姻证明信1份(6)如果供养直系亲属年满16周岁,仍继续在普通中学学习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1份(7)如果供养直系亲属年满16周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提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1份(8)如果供养直系亲属为城镇户口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由街道居委会出具的关于其供养直系亲属是否从事有报酬的工作、有无经济来源的证明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开具是否参加城镇企业职工保险的证明(烟台市户口的无需开具此证明)(9)如果供养直系亲属为农业户口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由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关于其供养直系亲属是否从事有报酬的工作、有无经济来源的证明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开具是否参加城镇企业职工保险的证明(烟台市户口的无需开具此证明)(10)填写《新办退休人员详细信息填报表》1份(不需填写“养老金发放账号及发放银行详细信息”栏的内容)。
退休公务员死亡抚恤金领取第二步:将材料提交到退休公务员参保的社保中心。在准备好这些材料以后,可以提交到被保险公务员办理保险的社保局,然后就可以领取到退休公务员死亡抚恤金。另外,企业离退休人员去世后,如须办理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必须在离退休人员去世后的30天之内办理。
法律依据:《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务员抚恤金办理流程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公务员抚恤金办理流程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