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部队死亡抚恤金怎么算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 1、军人丧葬费抚恤金标准
- 2、在部队死了怎么赔偿的
- 3、军人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
- 4、在部队死了怎么赔偿的
一、军人丧葬费抚恤金标准
法律分析: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80个月工资;因公牺牲,40个月工资;病故,20个月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如果有其他荣誉称号或者特殊贡献,会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十二条 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80个月工资;因公牺牲,40个月工资;病故,20个月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
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一)获得***事*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
(二)获得军队**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
(三)立一等功的,增发25%;
(四)立二等功的,增发15%;
(五)立三等功的,增发5%。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第十三条 对生前作出特殊贡献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除按照本条例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外,军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
二、在部队死了怎么赔偿的
法律分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
丧葬费跟抚恤金这是两种不同的赔偿项目的,一般抚恤金,国家规定的事项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还有集体经济组织等在职工死亡、伤残的情形下,给职工的亲属发放的抚恤金,抚恤金跟丧葬费的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发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五十九条 现役军人牺牲、病故,由国家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无固定收入,不能维持生活,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由国家另行发给定期抚恤金。
三、军人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HTML5视频 根据军人死亡原因分为因公牺牲和因病去世,2020年的抚恤金发放标准参照以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
四、在部队死了怎么赔偿的
法律分析: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事*员会第413号令发布)现役军人死亡,因患职业病死亡的或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工作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或者因医疗事故死亡的,确认为因公牺牲;除此之外因其他疾病死亡的,确认为病故。对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分别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病故证明书》。根据其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因公牺牲,40个月工资;病故,20个月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对于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一)获得***事*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
(二)获得军队**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
(三)立一等功的,增发25%;
(四)立二等功的,增发15%;
(五)立三等功的,增发5%。
对于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再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五十六条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退出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优待。军官、士官的家属随军、就业、工作调动以及子女教育,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部队死亡抚恤金怎么算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部队死亡抚恤金怎么算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