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书

诞生于2010年,专业的公墓陵园管理系统、网络祭祀系统。

陕西丧葬费抚恤金最新规定(黑龙江丧葬费抚恤金最新规定)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陕西丧葬费抚恤金最新规定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一、陕西省机关单位退休干部死亡土葬后有抚恤金和丧葬费吗?

       有的。

       公务员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标准

       1、丧葬费:根据甘人事〔1999〕123号文件精神,从1999年10月起,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在职人员)人员死亡丧葬费调整为1200元。

       2、抚恤金:根据《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1〕192号),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

       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3、临时性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依据省委办发〔1982〕47号和甘老字〔1987〕28号文件精神,一次性发给死者生前3个月的全额工资(退休费)作为临时性遗属生活补助。

       扩展资料: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1年8月1日,***公布施行的《烈士褒扬条例》和***、****公布施行的《关于修改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的决定》调整了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适应有关政策的变化,现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调整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

       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

       2、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仍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

二、陕西省丧葬费标准

       2020西安市抚恤金发放标准是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丧葬费标准调整为:厅级及以上人员(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休人员)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等)和经济补偿。

三、陕西省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病故丧葬费抚恤金标准?

       自2006年7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为:

       (一)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

       1、公务员,为本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

       (二)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其中:

       1、离退休人员为本人基本退休费,即本人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本人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2、按照《***关于颁发〈***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本人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本人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三)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外非外交人员和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中的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国内(内地)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

扩展资料

       2004年10月1日,***、****公布施行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提高了一次性抚恤标准;2006年7月1日,国家机关工资制度进行了改革。

       自2004年10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

       参考资料来源:

四、陕西省丧葬费标准

       陕西省企业丧葬费最新规定: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者不工作死亡后,按照国家机关退休人员死亡的有关处理方式支付。1.丧葬费用:部门及以上职工(包括经批准办公级待遇的员工)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葬礼费用以干燥方式使用,部分节省的费用由亲属拥有。丧葬是人在死亡之后按照传统习俗需要办理的,办理丧葬肯定就会产生一定的费用。丧葬费就是亲属需要支出的部分费用。对于丧葬费,国家也会有一定的报销发放。国家对于丧葬费也有相应的法律规定。那么2022陕西丧葬费标准是什么呢?《陕西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八条 工伤保险基金用于下列项目支出:(一)工伤医疗费;(二)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四)生活护理费;(五)丧葬补助金;(六)供养亲属抚恤金;(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八)辅助器具配置费;(九)工伤康复费;(十)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丧葬费补助条件范围:1、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生前直系亲属无生活来源,系依靠死者供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 (1)祖父、父、夫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祖母、母、妻年满55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祖父、祖母作为供养对象,还必须是无子女或子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有收入来源者。 (3)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孙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6岁或虽满16岁仍在上中学或职业中学的;孙子女、弟妹作为供养对象,还必须是无父母或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有收人来源者。 2、职工及离退休人员自幼依靠他人抚养长大,现抚养人符合第一条(1)、(2)款条件的,可视为供养直系亲属。 3、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遗属当时符合供养条件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凡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遗属当时不符合供养条件,以后才符合供养条件的,不再列为供养直系亲属范围享受定期生活困难补助。遗腹子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范围,不受本条限制。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陕西丧葬费抚恤金最新规定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陕西丧葬费抚恤金最新规定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 Copyright By 生命之书.Some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生命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