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路政管理,更好地防止公路“三乱”现象的发生,省厅日前出台两项新规定:从7月1日起,由于监管不力、所辖路政执法人员发生受贿行为两人次以上(含两人次)的,负有直接责任的路政支队长、大队长、治超站长等科级、副科级干部调离岗位,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在此基础上还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上级有关领导的责任。
省厅还明确规定,路政执法人员违反规定擅自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可本人没有收取好处费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调离执法岗位,并给予记过处分。有收受与执法活动有关的现金、物品、有价证券等行为的,均给予开除处分。
·2010年8月12日记者途径河北省张家口市万全县敦磊庄路段,遇到该县交通执法人员集体在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张胆向过往车辆强行收取黑钱,经记者向过往车辆司机了解到:在该执勤点常年有交通执法人员强行拦车收钱。司机说:我们都已经习惯了,每趟途经此地需要向交通执法人员交50----100元黑钱。记者问:为什么有50与100之分,司机介绍在附近煤场装煤收50元,其他途经货车一律收100元,记者问:他们收你钱开票吗?司机说:从来不开票,交通执法人员自称单位任务重没有其他办法,只能对司机收取费用向上边领导交差。经记者现场观察,过往货车司机都是向一辆车身标识为‘中国公路’车牌号为冀G6c818的桑塔纳轿车内缴纳罚款。路面上有俩位穿着交通制服的执法人员在现场拦车,让司机到他们的执法车窗口前接受处罚,被他们违规收费后放行的多数是大型超载车辆。在短短20分钟就有10多辆交钱货车通过该执勤点,让我们感到不解的是,河北省张家口市万全县交通局执法人员如此胆大妄为、强取豪夺,和车匪路霸有什么区别,每天有多少车辆车被强行收取黑钱,一车按50元计算,一百辆,一千辆,一万辆车被榨取多少呢?一天,一个月,一年又是一个多么庞大、多么惊人的数目呢!这笔黑钱究竟到了谁的腰包?为什么从来就没有职能部门来监管呢?
国家及河北省委省政府三令五申治理公路“三乱,”为什么在张家口万全县得不到落实,是谁放松了对万全县交通局的严格监管?是谁在庇护路政执法人员的收黑行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