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退伍军人优待抚恤条例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 1、退役军人优抚政策
- 2、退役军人优抚待遇标准
- 3、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19修订)
- 4、退役军人优抚待遇标准
一、退役军人优抚政策
退伍军人优抚政策有哪些1、就业: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被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比例不低于80%。放弃安排工作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其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应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和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之和的80%,发给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当然同时按规定也会享受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也就是说退役军人可以选择安排工作或者自主创业。2、落户:在服役期间如果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可随父母任何一方落户。其他情形,经本人申请,也可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安置。如果想落户到***规定的超大城市,也是可以的,需要符合当地的法律规定。3、补贴:退役但是还未工作等待就业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补助。4、社会保险:按照军人在军队服役最后年度的缴费工资为基数,所需费用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同级财政资金安排。 优抚对象可享受以下优抚标准:义务兵入伍前是农业户口的,他们在农村承包的责任田和分得的自留地(山、林)等继续保留;入伍前是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其家属继续享受原有的劳动保险福利待遇。二等乙级以上(含二等乙级)革命伤残军人,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三等革命伤残军人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伤口复发所需医疗费由当地民政部门解决;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现役军人的家属以及带病回乡的复员退伍军人,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因病医疗无力支付军疗费,由当地卫生部门酌情给予减免。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致残的革命伤残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因公(工)伤残职工相同的生活福利待遇。革命伤残军人因伤残需要配制的假肢、代步三轮车等辅助器械,由民政部门审批并负责解决。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二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是本条例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二、退役军人优抚待遇标准
【法律分析】1.生活补贴军人在退伍之后凭借自己的退伍证,可以在就业之前的时间段里,领取国家相应的补助。通常生活补贴是按月领取,最低金额不会低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养老补贴退伍的军人在60周岁以上的,可以领取国家的养老补贴,具体的标准每个地区都不相同。如果退伍军人是伤残军人或者曾经参加过重大战役的,每月的养老补贴会更多一些。3.安置补贴退伍军人还可凭借退伍证到相关单位领取一项安置补贴,不同地区的金额和标准都是不同的,这项补贴是直接打到个人的账户中。【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八条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其中,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第二十九条 退出现役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其中,对需要长年医疗或者独身一人不便分散安置的,经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批准,可以集中供养。
三、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19修订)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国家对军人的抚恤优待,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是本条例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第三条 军人的抚恤优待,实行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方针,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全社会应当关怀、尊重抚恤优待对象,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军人抚恤优待事业提供捐助。第四条 国家和社会应当重视和加强军人抚恤优待工作。 军人抚恤优待所需经费由***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担。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军人抚恤优待经费,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第五条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管全国的军人抚恤优待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抚恤优待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各自的军人抚恤优待责任和义务。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军人抚恤优待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死亡抚恤第七条 现役军人死亡被批准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遗属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第八条 现役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批准为烈士: (一)对敌作战死亡,或者对敌作战负伤在医疗终结前因伤死亡的; (二)因执行任务遭敌人或者犯罪分子**,或者被俘、被捕后不屈遭敌人**或者被折磨致死的; (三)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或者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死亡的; (四)因执行军事演习、战备航行飞行、空降和导弹发射训练、试航试飞任务以及参加武器装备科研试验死亡的; (五)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 (六)其他死难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现役军人在执行对敌作战、边海防执勤或者抢险救灾任务中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烈士对待。 批准烈士,属于因战死亡的,由军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属于非因战死亡的,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第九条 现役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确认为因公牺牲: (一)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上下班途中,由于意外事件死亡的; (二)被认定为因战、因公致残后因旧伤复发死亡的; (三)因患职业病死亡的; (四)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工作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或者因医疗事故死亡的; (五)其他因公死亡的。 现役军人在执行对敌作战、边海防执勤或者抢险救灾以外的其他任务中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因公牺牲对待。 现役军人因公牺牲,由军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确认;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情形的,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确认。第十条 现役军人除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以外,因其他疾病死亡的,确认为病故。 现役军人非执行任务死亡或者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病故对待。 现役军人病故,由军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确认。第十一条 对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分别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病故证明书》。第十二条 现役军人死亡被批准为烈士的,依照《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发给烈士遗属烈士褒扬金。第十三条 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 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一)获得***事*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 (二)获得军队**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 (三)立一等功的,增发25%; (四)立二等功的,增发15%; (五)立三等功的,增发5%。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四、退役军人优抚待遇标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原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属于本条例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抚恤优待对象依法享受抚恤优待政策。1、法律强制的抚恤什么是抚恤,前面已经说过。对于符合条件的抚恤对象,国家从法律角度给予规范保障!重点体现在抚恤金的发放上。(此类一般归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2、道德层次的优待(并非强制,但是多数执行)一是养老金的调整倾斜,多数地区在养老金的调整方面,都会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有额外的倾斜,主要目的就是提高其养老金基本水平!二是交通优待,最主要的就是军人优先购票、半折购票等等!三是教育优待,许多地区对于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子女有对应的加分项、优先录取等优待措施。四是参观旅游优待,绝大多数景区对于优抚对象都实施了一定程度的优待政策,比如门票减免等。五是医疗优待,部分地区优抚对象可到特定的军医院享受免费治疗!六是其他优待,不同地区对于优抚对象的特殊优待,比如慰问、活动等等,一般乡镇街道及村委会都会举办活动进行慰问。一、什么事抚恤1、抚恤包括死亡抚恤和残疾抚恤两大类。2、死亡抚恤是国家对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采取的一种精神抚慰和物质照顾。目前死亡抚恤分为一次性抚恤和定期抚恤两种。3、残疾抚恤是国家和社会对残疾军人采取具有生活保障性质的抚慰,体现了国家对残疾军人政治上的褒扬和物质上的关怀。二、什么是优待1、优待是国家、社会对优抚对象在经济、政治、社会等方面给予物质照顾和优先优惠待遇的制度。目前的优待主要包括:义务兵家属优待、医疗优待、交通优待、参观旅游优待、教育优待、养老金调整优待等等。2、优待工作是我国优抚工作的优良传统,也是我国优抚工作的重要特色。法律依据《退役军人优抚优待条例》第一条为了保障国家对退伍军人的抚恤优待,以此彰显服兵役义务的平衡、彰显服兵役的荣誉、彰显服兵役的社会责任、彰显社会对军人的尊重、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是本条例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第三条退伍军人的抚恤优待,实行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方针,保障退伍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基本生活不得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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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退伍军人优待抚恤条例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退伍军人优待抚恤条例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