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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抚恤金由谁领取(事业编制死亡后可以领取多少抚恤金)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死亡抚恤金由谁领取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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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人去世后的丧葬费和抚恤金应由谁来领

       老人去世后,丧葬费用和抚恤金可以由其遗属领取。抚恤金丧葬费是不可以继承处理的,这在我国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对于抚恤金和丧葬费是对死者亲属的相关生活保障以及赔偿的费用,是不属于死者的遗产范畴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一、丧葬费的司法解释丧葬费是对死者近亲属处理死者丧葬事务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一般包括运尸费、火化费、告别仪式费、购买骨灰盒费、骨灰存放费等。死者单位给付的丧葬费是对死者亲属处理丧葬事务的一种经济帮助,它是用于解决死者家属在殡葬花销时所遇到的实际困难。对死者安葬是近亲属或遗产继承人应尽的义务,也是我国社会公序良俗的道德要求,让死者安息也是对死者亲属的一种抚慰。某一亲属或继承人支付的丧葬费可以从单位给付的丧葬费中扣除,单位给付的丧葬费超过实际支出的,超过部分可参照遗产法中的遗产处理原则予以合理分割。二、退休老人去世抚恤金由谁继承?抚恤金不是遗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抚恤金给付对象是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性质是对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经济方面的帮助或抚慰,是用于优抚和救济死者近亲属,特别是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是对死者近亲属精神痛苦的一种抚慰。对于死亡抚恤金的处理可参照遗产法中的遗产处理原则予以合理分割,并应适当照顾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三、抚恤金发放标准(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老人死后抚恤金谁来领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赔偿权利人是指,死者的近亲属,这种和死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就是法律上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的时候,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也就是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老人去世后的丧葬费和抚恤金应由谁来领

       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是由老人生前的配偶领取的,如果是丧偶老人去世的,由其子女按照规定领取,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要去当地社保局领取,社保局结合实际情况发放金额。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不属于我国法律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实际支付的丧葬费超过单位给付的数额时,超过部分不能从死亡抚恤金中扣除。剩余的丧葬费、死亡抚恤金可参照遗产继承,但须照顾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总之,丧葬费是由死者的近亲属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四、老人死后抚恤金谁来领

       人死后抚恤金一般是由自己的配偶来继承,如果配偶不在的,就是自己的子女来进行继承,一般继承的人都是自己的直系亲属才会有资格,继承一般都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进行办理。一、人死后抚恤金由谁来继承?1、若死者所在单位对抚恤金的给付对象有规定,就按规定处理;2、若没有对给付对象作出规定的,就应属于近亲属共有。当事人要求对该抚恤金进行分割时,在法律上属于对共有财产的析产。近亲属主要是指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3、在司法实践中,对抚恤金的分割,是参照遗产继承顺序和比例来处理的(但不是遗产)。抚恤金虽不属于遗产,但在处理时仍会按遗产继承人的顺序进行分配,我国《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抚恤金才在第二顺序继承人中分配。结合本案:你继父的抚恤金,先要看单位是发给谁的,如果是抚慰你母亲而发放的,那就归你母亲一个人所有。如果单位没有明确规定,那就应当归母亲以及继父的子女共同共有,分割时原则上应当平分。你是继子,如果与继父生前有抚养的关系,那在法律上你们就是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你也可以参与分配。若你母亲与继父生活在一起时,而你已经成年,那不能形成法律上的继子女关系了。总之,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政策,享有抚恤金待遇的人必须同时具有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配偶;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死亡抚恤金的具体分割,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实在协商不成,也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按照均等分割原则分配抚恤金,同时也会考虑共有人的实际情况,若你母亲岁数大了,经济收入不高时,也可以适当多分。《民法典》(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二、我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公民死亡的时间是划定遗产的特定时间界限,是公民在死亡后才发生的,而不是公民在死亡时所遗留的,因此不是遗产。同时,公民只有在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前提下才能通过行使一定的民事行为,取得财产所有权或其他合法债权,而丧葬费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时才给付的,不是基于公民死亡前的民事行为而取得的。综合上面所说的,人死了之后就会留下自己的财产来供给自己的后人享用,对于抚恤金也是同样的道理,只要是人不在了之后那么自己留下的金额不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来进行给予,所以,一切都必须要按照条款来才算是合法的。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死亡抚恤金由谁领取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死亡抚恤金由谁领取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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