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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抚恤金年限(工伤死亡抚恤金配偶赔偿年限依据)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工伤死亡抚恤金年限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一、丈夫工伤死亡妻子的抚恤金该算多少年

       工亡供养亲属抚恤金年限最高年限为二十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亲属年龄为六十周岁以上的,抚恤金年限随着年龄增长而减少,每增加一岁,抚恤金减少一年;亲属年龄为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抚恤金按五年计算。法律分析工亡供养亲属抚恤金年限最高年限为二十年,具体年限要根据供养亲属的年龄来计算。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此,如果供养亲属抚恤金被进行了调整,其计算就应适用调整后的标准。对于这种工亡职工有多名符合条件供养亲属的情况,如果每名供养亲属抚恤金按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的规定比例计算下来,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就超过了工亡职工生前工资总额,但按照先关规定,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因此,各供养亲属对谁该多拿谁该少拿就会产生争议,对此相关配套规章对供养亲属抚恤金总额超过100%的情形,并没有明确的计算规定。如果各供养亲属不能协商解决该问题,仲裁机构如何让工亡职工的亲属在已经失去亲人的同时,尽量避免内部再产生矛盾,公平合理地分配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就显得尤为重要。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工亡抚恤金赔偿年限

       法律分析: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三、工亡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年限

       法律分析:供养亲属抚恤金年限规定是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陵拿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从答汪灶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清扮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四、工亡抚恤金赔偿年限

       法律分析: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死亡抚恤金年限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工伤死亡抚恤金年限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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