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军人牺牲抚恤金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 1、军人牺牲抚恤金
- 2、因公牺牲抚恤金标准
- 3、牺牲军人家属抚恤金有多少?
- 4、因公牺牲抚恤金标准
一、军人牺牲抚恤金
张丽珍律师
擅长:离婚/财产
点击咨询吴国公律师
擅长:劳动纠纷
点击咨询胡梦蝶律师
擅长:婚姻/继承
点击咨询都燕果律师
擅长:刑事辩护
点击咨询林峰律师
擅长:工伤赔偿
点击咨询郝科名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
点击咨询王勇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点击咨询晏华明律师
擅长:公司/债务
点击咨询查
看
更
多
官方电话在线客服官方服务官方网站在线问律师离婚咨询刑事咨询信用卡咨询工伤咨询二、因公牺牲抚恤金标准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HTML5视频 根据军人死亡原因分为因公牺牲和因病去世,2020年的抚恤金发放标准参照以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
三、牺牲军人家属抚恤金有多少?
法律分析: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定。为了保证烈士家属在失去亲人之后,生活上不受影响。我国给烈士遗属定期发放抚恤金,发放金额随着国民经济水平提升而提升。最新规定表明烈士家属抚恤金额为30780元每年,则每月为2565元。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按平均10%的标准继续提高。其中,对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适当予以倾斜。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
(一)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三)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凭证领取定期抚恤金。
除了上述的两个抚恤金之外,烈士生前的配偶再婚后继续赡养烈士父母,继续抚养烈士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的,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参照烈士遗属定期抚恤金的标准给予补助。
法律依据:《烈士褒扬条例》
第十四条 国家建立烈士褒扬金制度。烈士褒扬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战时,参战牺牲的烈士褒扬金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烈士褒扬金由领取烈士证书的烈士遗属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烈士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第十五条 烈士遗属除享受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烈士褒扬金外,属于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及相关规定适用范围的,还享受因公牺牲一次性抚恤金于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规定适用范围的,还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相当于烈士本人40个月工资的烈士遗属特别补助金。
不属于前款规定范围的烈士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40个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排职少尉军官工资。
四、因公牺牲抚恤金标准
法律分析:牺牲军人的抚恤金主要是由两部分构成的,首先就是一次性支付的抚恤金,根据规定,现役军人牺牲,根据其牺牲的原因和牺牲时的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由牺牲军人户口所在的县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一次性发放家属抚恤金。如果是因公牺牲的话,一次性抚恤金为去年的全国城镇人口可支配收入的20倍,另外加烈士本人约40个月的工资从而得出来这个抚恤金的具体金额。而第二个抚恤金的标准,就是定期发放的抚恤金,为了保证其烈士家属的生活不会因此丧失收入来源,所以我国规定了烈士家属可以定期领取一定的抚恤金,这种定期的抚恤金跟国家经济水平有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五十五条 (一)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 居住农村的,每人每月二十元至二十五元; 居住小城镇的,每人每月三十元至三十五元; 居住大城市的,每人每月三十五元至四十元。 (二)病故军人家属: 居住农村的,每人每月十五元至二十元; 居住小城镇的,每人每月二十五至三十元; 居住大中城市的,每人每月三十元至三十五元。 (三)对孤老的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其定期抚恤金标准,可以根据他们的实际生活情况适当提高。 二、对享受定期抚恤金的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由县,市,市辖区民政局(科)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证件式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制定,凭证领取定期抚恤金。 三、军队牺牲、病故干部的遗属已按总政治部的规定由部队发遗属补助费的,以及行政、企事业单位革命烈士的遗属已由所在单位发遗属补助费的,仍由原部队、原单位继续发给,不再享受定期抚恤金。如果家属要求改领定期抚恤金,必须持有原单位停发遗属补助的证明。四、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在领取定期抚恤金以后,如果还不能达到当地一般群众生活水平,由乡、镇人民政府酌情给予优待。五、执行本通知需要增加的经费,由财政部另行拨给。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军人牺牲抚恤金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军人牺牲抚恤金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