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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怎么领取(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怎么领取)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抚恤金怎么领取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一、老人过世后抚恤金怎么领

       老人去世后,家属就可以到社保部门领取这部分费用了,一般来说资料有死亡证明,户口本,身份证件等。

       综上,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在去世后,家属不仅可以领到丧葬费和还可以继承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最少也能五六万,如果是事业编或公务员多的能到二三十万

       1、抚恤金的领取标准

       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抚恤金领取标准

       1、在职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之和。

       2、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基数。为离休、退休时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之和,再加上按国家规定增加的离休、退休费。

       3、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标准。批准为革命烈士的,为本人生前40 个月工资;因公死亡的,为本人生前20 个月工资;病故的,为本人生前10 个月工资。

       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后抚恤金领取标准

       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

       ③遗属生活补助费

       从2007年7月1日起,对供养直系亲属按月给付的生活补助费标准调整为:遗属是非农业人口,户籍在省辖市市区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300元,户籍在县(市)乡(镇)的月生活补助费为220元;遗属是农业人口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150元。孤身一人的,在上述标准上另加20元。遗属生活补助费从职工死亡次月起给付。遗属待遇标准确定后,除我省统一调整标准外,不因遗属本人居住地变动而改变。

       职工有多名遗属时,全部遗属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之和,不得超过该职工生前月工资或月基本养老金。

       ④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生活补助费:

二、抚恤金怎么领取

       抚恤金领取流程: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当事人将死者的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三、丧葬费抚恤金领取流程

       丧葬费抚恤金的领取程序:法定继承人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准备离退休人员火化证、代领人身份证等资料;社会化服务科核算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离退休人员遗产继承人领取相关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流程如下:

       1、法定继承人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

       2、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准备离退休人员火化证、代领人身份证等资料;

       3、社会化服务科核算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

       4、离退休人员遗产继承人领取相关待遇。

       一、申领丧葬费需要携带的材料如下:

       1、死者火化发票或火化证明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2、死者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法定继承人身份证明,户口本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无法证明的,需提供派出所核实的关系证明,如果退休档案材料能够证明关系,也可以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

       4、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死亡后待遇统一划入死者领取养老金的银行账户;

       6、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抚恤金怎么领取

        1如果职工有工作单位的,由其直系亲属携带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材料到单位去办理,再由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抚恤金;2、如果职工没有单位的,则其直系亲属可直接携带上述材料前往社保局办理,经审查属实后会发给抚恤金。一、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一)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三)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四)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五)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5000元;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红军的,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六)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外非外交人员和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中原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计发基数为本人国内基本工资。二、领取抚恤金应提交的材料如下:1、领取人(持证遗属)应提交通知书、养老金项目审核表、户口簿、身份证、私章;2、委托他人领取的,代理人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人户口簿、身份证、私章、通知书、抚恤金项目审核表。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3、拒绝治疗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抚恤金怎么领取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抚恤金怎么领取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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