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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抚恤金标准(农业银行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标准)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死亡抚恤金标准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一、抚恤金标准是多少?

       (一)抚恤金标准: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 职工发给的费用。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我国还规定有伤残军人抚恤费,军人牺牲、病故抚恤费,国家工作人员伤亡、病故抚恤费等。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二)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

       (二)丧葬补助金标准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

二、最新抚恤金发放标准

       法律分析: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是2021年的受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如果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丧葬费抚恤金一般是多少

       丧葬费抚恤金因地域和情况不同抚恤金会有所不同,具体标准如下: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是20个月基本工资;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补贴10个月工资;3、丧葬费标准:因病补贴4000元,因公5000元;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非农户1人月补助210元,2人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1人月170元,2人以上的每人每月150元。丧葬费: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由原工作单位支付。国家有关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其数额一般是该企业全部职工3个月的平均工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时,所办理丧事的有关费用支出,不论职工级别,按规定的数额一次发给,由家属掌握包干使用。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抚恤金:抚恤金国家通过发放金钱向优抚对象提供生活保障的优抚形式,包括伤残抚恤和死亡抚恤两种。丧葬费领取流程是怎样的1、企业退休职工2、在家死亡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你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你的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该工作人员会根据你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地区略有不同)加上10个月的工资。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尔后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其中一张存放在档案里,另处三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工作人员会告之你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注:当月工资正常发放)。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四、最新抚恤金发放标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其具体发放的金额请以实际为准。一、根据抚恤的内容和性质的不同,死亡抚恤分为一次性给付和定期给付两种形式。1.一次性抚恤一次性给付是具有褒扬和社会补偿性质的社会津贴。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范围是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家属。抚恤金的发放标准是:革命烈士按牺牲时80个月的工资计发;因公牺牲的,按牺牲时40个月的工资计发;因病死亡的,按病故时20个月的工资计发。义务兵和月工资低于军队正排职军官工资标准的,都按军队正排职军官工资标准发给其家属一次性抚恤金。立功和获得荣誉称号的现役军人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分别按下列比例增发: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或者***事*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被**(方面军)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立一等功的,增发25%;立二等功的,增发15%;立三等功的,增发5%。对于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多次立功的,以其获得的最高荣誉称号或最高立功等级增发一次性抚恤金。对于虽在服役期间荣立功勋,但在退出现役后死亡的,不再增发一次性抚恤金。2.定期抚恤定期抚恤是带有救助性质的国家补助。具体对象包括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和生活收入的,或虽有一定生活收入,但不足以维持当地一般群众生活水平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虽满18周岁因读书或伤残而无生活来源的;弟妹未满18周岁,且必须是依靠军人生前供养的。为了保障享受定期抚恤金人员的基本生活,定期抚恤金也随着物价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不断调整。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二、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抚恤金是国家按规定一次性发给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人民警察家属的抚恤金。1.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及计发办法,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革命烈士,按40个月工资计发;因公牺牲军人,按20个月工资计发;病故军人,按10个月工资计发。义务兵和月工资低于军队正排职军官十资标准的其他军人,按正排职军官工资标准计人一次性抚恤金。对立功和获得荣誉称号的现役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分别按下列比例增发:(1)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或者***事*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2)被**(方面军)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3)立一等功的,增发25%。(4)立二等功的,增发15%。(5)立三等功的,增发5%。对于荣立多等或多次功勋的,按其中最高等功勋的增发比例计算,不累计折算提高功勋等次。对于虽在服役期间荣立功勋,但在退出现役后死亡的,不再增发一次性抚恤金。在国防和军队建设、科研事业或者作战中作出特殊贡献的现役军人死亡,国防部还可发给特别抚恤。参照上述规定,凡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特殊贡献的人民警察和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死亡后,其家属也町享受特别抚恤。2.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军人、机关工作人员、参战民兵民工的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均由家属居住地的县(市)民政部门发给。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顺序是:(1)有父母(或抚养人)无配偶的,发给父母(或抚养人)。(2)有配偶无父母(或抚养人)的,发给配偶。(3)既有父母(或抚养人)又有配偶的,各发半数。(4)无父母(或抚养人)和配偶的,发给子女;(5)无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以下弟妹。(6)无上述亲属的,不发。三、定期抚恤金定期抚恤金是国家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革命烈土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按一定标准发给的抚恤金,又称“遗属定期抚恤金”或“长期抚恤金”。定期抚恤金的基本标准和享受的具体条件,由国家统一制定。国家按照与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制定基本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标准的前提下,根据各地经济状况和人民生活水平,制定具体标准,保证享受定期抚恤金的人员的生活不低于当地人民群众生活水平。1.享受定期抚恤金的条件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家属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享受定期抚恤金:(1)父母、抚养人、夫、妻无劳动能力和生活收入的,或虽有一定生活收入,但不足以维持当地一般群众生活的。(2)子女未满18周岁,或虽满18周岁因读书或伤残而无生活来源的。(3)弟妹未满18周岁,且必须是依靠军人生前供养的。2.定期抚恤金的标准1979年的标准为:农村每人每月6元10元;城市和城镇每人每月10元15元;大、中城市每人每月15元20元:经过几次提高后,1995年定期抚恤金基本标准为:(1)革命烈士家属和因公牺牲军人家属:居住农村的,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60元;居住小城镇的,每人每月不低于65元70元;居住大中城市的,每人每月不低于70元75元。(2)病故军人家属:居住农村的,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55元;居住小城镇的,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65元;居住大中城市的,每人每月不低于65元70元。在经济发展较快、人民生活水平较高的地方,应在国家的基本标准基础上,制定高于基本标准的定期抚恤金标准,以确保烈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的生活不低于或略高于当地群众生活水平。在享受国家抚恤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还可享受社会优待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死亡抚恤金标准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死亡抚恤金标准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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