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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灰堂建设项目(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骨灰堂建设项目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一、殡仪馆建设选址条件

       殡仪馆建设选址条件如下:1、符合用地分类原则和规划管理、殡葬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具备满足工程建设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3、殡仪馆宜建在当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并应有利于排水和空气扩散;4、交通、给排水、供电有保障;5、考虑到殡葬工作的特殊性,尽量选择周边单位和居民较少、相对独立、交通便利的地域,并处理好与周边单位及居民的关系。申请殡仪馆审批需要的材料有哪些1、市政府发展总体规划批准文件;2、建设殡仪馆的申请书;3、建设殡仪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4、土地使用权证书、地理位置图及地质地貌的情况说明;5、资金信用证明;6、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准文件;7、机构的名称和章程;8、机构运营方案和情况说明;9、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经国家批准的机构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八条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二、左权县殡仪馆建设项目地址

        一、在长春市办理“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的审批”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1.骨灰堂审批需提供:城乡建设、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意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核实原件留复印件。)2.骨灰堂审批需提供:骨灰堂建立规划平面图(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核实原件留复印件。)3.骨灰堂审批需提供:环保部门环评意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核实原件留复印件。)4.骨灰堂审批需提供:建立经营性公骨灰堂的可行性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原件。)5.骨灰堂审批需提供:建立经营性骨灰堂的申请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村、乡盖章。)6.建设殡仪服务站审批需提供:城乡建设、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意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核实原件留复印件。)7.建设殡仪服务站审批需提供:环保部门环评意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核实原件留复印件。)8.建设殡仪服务站审批需提供:建立殡仪服务站的可行性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原件。)9.建设殡仪服务站审批需提供:建立殡仪服务站的申请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村、乡盖章。)10.建设殡仪服务站审批需提供:殡仪服务站建立规划平面图(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核实原件留复印件。)二、本事项收费情况:不收费三、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四、办理地址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网点名称:鹿乡镇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鹿乡镇镇政府服务大厅院内右侧食品药品监督屋内 网点电话:0431-8414331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官方服务官方网站

三、本溪市殡葬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殡葬活动的管理。第三条 市民政部门负责全市的殡葬管理工作,自治县、区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其所属的殡葬管理机构负责日常殡葬管理。 公安、工商、国土资源、建设、交通、卫生、环保、劳动和社会保障、林业、物价、民族宗教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殡葬管理工作。第四条 本行政区域内死亡的人员实行火葬,禁止土葬。但因交通、季节的影响,殡仪车不能通行,又暂不具备遗体火化条件的区域和根据国家规定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除外。 公民自愿捐献遗体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第五条 殡葬活动及其管理工作应当遵循节俭、文明、保护环境和节约用地的原则。第六条 市、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殡仪服务中心(站)、殡仪馆、骨灰堂建设项目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第七条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城乡群众自治组织应当教育和引导公民遵守本条例,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丧事。第二章 殡葬设施管理第八条 殡仪服务中心(站)、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设施的布局和设置,由市、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需要提出规划,根据有关规定报上级人民政府审批。第九条 建设殡葬设施必须符合建设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建设殡仪服务中心(站)、殡仪馆、骨灰堂,由市、自治县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二)建设公墓(含骨灰塔、骨灰林等),经市、自治县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民政部门审批。 (三)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由自治县民政部门审批,报市民政部门备案。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建设殡葬设施。第十条 建设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应当选用荒山瘠地。 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墓地予以保留外,民政部门应当公告限期迁移或深埋,不得留坟头墓碑。违反公告规定,逾期按无主墓处理。第十一条 公墓必须由从事殡葬服务的事业单位依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建设和经营管理。 经营单位应当保护和维修墓地,保持墓地完好。第十二条 在公墓内安葬骨灰的,墓穴安葬管理费按年计算,一次性收费最长不超过20年。墓穴购买者应当与经营管理单位签订协议,并一次交齐有关费。用。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在期满后3个月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按无主墓处理。第十三条 安葬骨灰的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墓穴每个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国家规定可以土葬的少数民族埋葬遗体的墓穴每个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第十四条 禁止转让墓穴。 禁止在公墓内建立家族、宗族墓地。第十五条 农村公益性墓地由村民委员会管理,只准安葬划定范围内村民的骨灰。农村公益性墓地禁止对外经营。第三章 殡葬活动管理第十六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死亡的人员,应当就地实行火化,特殊情况需要运往外地的,应当经县以上民政部门批准。 在本市行政区域边远地区死亡的人员可以就近到外地殡仪馆火化。第十七条 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按照国家规定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其遗体应当在政府批准设置的公墓或农村公益性墓地安葬扩禁止乱埋滥葬。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第十八条 设有殡仪服务中心的城市中心区和自治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遗体应当在殡仪服务中心(殡仪馆)存放。在家中、医院或其他地方死亡的,丧事承办人应当及时通知殡仪服务中心(殡仪馆)接运遗体。第十九条 运送遗体应当使用殡仪车,由殡仪服务单位承运。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使用非殡仪车运送遗体。未经批准的外市车辆不得到本市接运遗体。 接运遗体时应对遗体进行卫生防疫处理,实行封闭运输,防止污染环境。第二十条 殡仪服务中心(站)、殡仪馆、医院和其他有保管遗体业务的单位应当建.立遗体登记制度,加强遗体管理。第二十一条 丧事承办人办理遗体火化手续应当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下列证明: (一)正常死亡的,凭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因故无法取得《死亡医学证明书》的,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出具死亡证明书; (二)非正常死亡的(含无人认领尸体),凭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无前款规定证明的遗体,殡仪馆不得火化。

四、左权县殡仪馆建设项目地址

       S45。左权县殡仪馆建设项目地址位于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S45。该项目建设包括公益性骨灰堂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包括殡仪区(后勤管理区、业务区、遗体处理区、悼念区、火化区、骨灰存放祭奠区、集散广场区)以及公益性骨灰安放区。项目落地后将提供人性化殡仪服务项目,有助于弘扬节俭、文明的殡葬文化。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骨灰堂建设项目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骨灰堂建设项目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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