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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状告蓬安县公安局 高坪区法院11月26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开庭:蓬安县祭祀

再次状告蓬安县公安局 高坪区法院11月26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开庭

  我是曾经告“赢”四川省蓬安县公安局的蓬安江洋大盗、四川名贼,母亲黄常碧胞妹陆桂琼,叔伯弟弟陆大东弟媳阳碧珍四人的行政诉讼代理人:陆大春,男,58岁,汉族,小学文,四川省蓬安县相如街道办凤凰山社区被征地拆迁农民,身份证号码:51292619630204401X,住蓬安县政府街132号蓬安县祭祀。

  蓬安县河舒镇金龙岭社区临时党总支法盲书记兼主任王雪民,为了配合镇党委法盲书记敬雪章阻止我在网上揭丑和阻止我代理母亲妹妹和叔伯弟弟叔伯弟媳四人诉蓬安县人民政府于2011年7月将征地非农社保安置强行改为“农业安置”的违法行政行为案,王雪民于2020年9月25日指使儿子王 帅以杀我灭口的方式强迫我需要无条件地刪帖、撤回上诉的死亡威胁案,不服蓬安县公安局受案后,在明知王雪民在要求关闭录音录像设备的情况下,当众承认其儿子王帅的行为,是受他王雪民的指使,和王雪民愿意给我惊吓赔偿金被我拒绝的情况下,不可故意拖过村(社区)“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全力帮助王雪民顺利低票当选后,在我不断地上网索要处理结果的情况下,才于今年6月18日才作出的蓬公(刑)不罚决字[2021]001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而且还故意将二犯罪行为人错误的认定为“一违法行为人蓬安县祭祀。”为此,我再次被迫将蓬安县公安局和第三人王雪民、王 帅父子二人一并诉至人民法院。今日12时30分收到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定于11月上午9时30分开庭的传票了。为此,特邀请关注此事的群众和媒体记者们到时参加旁听为谢!

  陆大春

  15390292672

  2021年11月16日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定于11月上午9时30分开庭的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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