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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阜城县付庄村一残疾妇女受虐待冤死一个多月 无人问津:阜城县祭祀

死者高芳,1985年出生,自2009年元月结婚以来,与公婆同住,经常遭受公公的辱骂,丈夫的打骂阜城县祭祀。死者怀孕期间,丈夫还经常动手打死者,丈夫还经常辱骂死者的父母,不让死者回娘家,威胁死者不许离婚,不然就会先杀死者,再杀死者的父母。半年前死者曾经不忍丈夫的打骂,偷着回娘家要离婚,丈夫写下保证不再打骂死者,尊重死者父母的保证书,死者看在孩子和父母的份上,没有坚持离婚。可是回去后打骂变本加厉,丈夫挣的钱都交给公婆,死者带着孩子没有工作,只能问公婆要钱花,公公因此经常辱骂死者,还经常将死者赶出家门。死者查出病,需要做手术,也不给医治。最后几天每天都打死者几次,饭也不给吃,逼得死者去买农药,可是没有买到,死者就喝药片昏迷了,丈夫和婆婆将死者送到卫生院输液,公公还要去拔针。

  2012年9月29日早上,死者的父母听说死者快要被折磨死了的消息,就去看望死者,想带死者回家治病,当着死者父母的面,丈夫还打死者,公公还辱骂死者,丈夫不让死者出房间门,完全限制了死者人身自由,死者悄悄的让母亲出去后立即打110.死者父母被推出去后就打了110,1、2分钟后丈夫就抱出死者,说死者喝药了,死者抢救无效身亡阜城县祭祀。死者的婆家人从此再未露面。

  案发后阜城县公安局凭几份笔录就排除他杀不予立案,对死者家属的一系列疑点也不调查阜城县祭祀。死者家属要求追究虐待罪,可是公安局说虐待罪是自诉案件,也不予立案。死者家属收集了大量的证据后,于2012年10月26日向阜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虐待罪自诉。立案厅让死者家属将案件亲自交给刑一厅的张厅长,可张厅长说案件不应该由死者家属递给他,让死者家属找立案厅。就这样推来推去,案子至今无人接管。

  死者生前受尽虐待阜城县祭祀,冤死后报案了也无人处理,天理何在?公检法来回扯皮,谁应该为死者的死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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