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安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会议:
2019年6月25日经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广西精际企业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桂林市安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安模公司)管理人后桂林市祭祀,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履行管理人职责,现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就执行职务情况报告如下:
一、破产重整工作进展情况
管理人自2019年6月26日起依据法定职责开展债务人企业接管、财产状况调查、债权申报及审核、选聘资产审计、评估、测绘机构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工作桂林市祭祀,主要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关于企业接管情况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制定《接管工作方案》,并与2019年7月17日至9月24日期间对安模公司进行接管,目前已基本完成企业接管工作,包括接管安模公司印章、经营证照、财产权属证书、财务帐簿、合同(含房屋买卖合同及部分重要工程、营销合同)、文书、诉讼案件等资料,及部分营业、资产、债权债务资料、劳动用工资料等桂林市祭祀。目前除安模公司在建工程部分施工及结算资料因前期受施工方管控暂未接管,管理人对已接管企业财产及相关资料进行管理。详细接管情况及管理方案见管理人在债权人会议提交的《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查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的报告》。
(二)、关于企业财产调查进展情况
管理人派员赴桂林市秀峰区和临桂区公安局、工商部门、税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不动产局、消防部门、环境保护局、车管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银行等多个部门单位调查安模公司经营、资产及房地产项目情况,并结合安模公司移交资料,出具财产状况报告桂林市祭祀。相关调查情况,详见管理人在债权人会议提交的财产状况报告。
(三)、关于债权申报及审核进展情况
经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20日,管理人自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10月23日,共通知已知债权人512名,接受债权申报共481宗,其中:以诉讼债权申报共15宗,未诉讼债权申报466宗,按案件性质分类,联合建房类债权共131宗、购房债权类共179宗、工程欠款类共77宗、银行抵押贷款债权1宗、劳动债权22宗、银行按揭贷款担保责任类债权15宗、民间借贷债权12宗、其他类债权44宗桂林市祭祀。
至2019年10月23日,申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290502878.24元,其中申报债权本金251859171.38元,申报利息、违约金等其他损失人民币38643706.86元桂林市祭祀。
管理人经与法院进行沟通,制定债权审核规则,并对申报债权进行审核桂林市祭祀。截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前,管理人初步审核债权情况如下:安模公司应交付吉安龙城一期房产,交付建筑面积总计26375.98平方米(含购房交付和联合建房交付),总债务为人民币20973270.8元(包含存疑待定债权及不予确认债权本金及其他利息、违约金等费用人民币116336416.1元,存疑待定债权需债权人补充证据方能核定。不予确认的债权,如债权人能提交确实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或经法院判决,方能核定),其中本金人民币180187408.6元,利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形成债权人民币29545300.23元。具体明细详见管理人在债权人会议提交的债权审核规则、债权审核报告及债权表。
因此次债权申报及审核的时间仅有三个月,且债权人数众多、近500宗,债权情况复杂,尤其是工程类债权,因工程存在大量肢解分包情况,加之部分工程的施工及结算材料缺失,债权审核困难重重,故在三个月内完成近500宗债权通知、申报及审核,难免出现错漏情况,敬请债权人予以充分理解桂林市祭祀。如债权人对债权表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15天内向管理人提交债权异议表及证据材料,管理人会根据异议情况进行仔细符合并答复,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无异议。如债权人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异议人对管理人接收异议后所做复查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异议复核结果后15日内向桂林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之诉以确保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