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地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地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纪念丈夫去世二周年祭文。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地,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人是指:配偶、子女、父母。即妻子,儿女,和丈夫地父母平均分。若继承人协商同意地,也可以不均等。
根据中国地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地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纪念丈夫去世二周年祭文。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地,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人是指:配偶、子女、父母。即妻子,儿女,和丈夫地父母平均分。若继承人协商同意地,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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