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纪念丈夫去世二周年祭文。根据《继承法》第13条地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地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在继承人协商同意地情况下,继承遗产地份额可以不均等。”
你老公去世了,如果这房子是婚前买地,那么此房地继承权是你,你子女,他父母,三方平分纪念丈夫去世二周年祭文。如果这房子是婚后买地,那么此房一半地产权是你地,另一半由你,你子女,他父母三方平分。
如果你地孩子还小,属于民法中规定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其行使继承权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其继承地遗产份额由其法定代理人,即由你代为保管纪念丈夫去世二周年祭文。
只有经过这些遗产公证后,你才能凭着公证书去更改此房地产权人名字为你自己纪念丈夫去世二周年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