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扫墓,
是祭奠已故亲人、
寄托哀思的一种传统习俗。
但如果无视禁令,
则不仅会给社会带来危害,
而且自己很可能要面临法律的惩处。
4月5日清明节当天,潞城区合室乡儒教村村民方某萍在全区森林防火特险期的严峻形势下,无视法律,置若罔闻,视森林资源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在明知上坟期间不允许用火烧纸的情况下,私自携带打火机到儒教村山上为其先人上坟,点燃自带的冥币,将山上荒草、林木全部引燃,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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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当天,潞城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提前介入,副区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大平要求立即成立“4.5”失火案件专案组,加快案件侦办力度,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突击审查,力争短时间内查明失火原因,给全区人民群众一个满意交代。随即,潞城区公安分局抽调治安大队和合室派出所精干警力成立“4.5”失火案件专案组,第一时间锁定和控制犯罪嫌疑人方某萍,对其进行立案侦办。在专案组民警加班加点和共同努力下,方某萍如实交代了其上坟期间点火引发火情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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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方某萍因涉嫌失火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已被依法送至长治市看守所羁押。现案件正在进一步加紧侦办中。
严禁在山林中烧纸放炮,
文明祭祀从你我做起!
长治烧纸烧金元宝引发山火!这个人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