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民政局几只苍蝇腐败官为掩盖57年人为恶意、诽谤、诬陷制造的冤假错案,及扣发烈士证和截留、侵占、侵吞32万烈士抚恤金不被暴光揭露!竟不失血本发贴子造谣、造假,玩弄欺下骗上伎俩,来欺骗网友、网民,蒙骗世人!
造假一、贴子中的答复书,诉求人从未见过!而所标时间为2005年11月,这又给几个苍蝇官造假、谎骗增加新的证据!
造假二、57年龙口民政的前身黄县民政科为了几个贪官的个人私利,在村民会上诬陷“张殿元不是参加八路军,是当了国民党,并宣布除销军属待遇。”其兄张殿荣文革中被批斗、被折磨,蒙冤含屈而死!为洗冤屈,为给叔叔正名艰辛取证40年终于批为烈士(请见证据—1)恢复历史真实面貌,揭穿龙口民政局造假、诬陷的又一铁证。我有多位老人回忆57年的经过铁证。岂容龙口民政几只苍蝇抵赖、耍刁!
造假三、为讨公平、公正!2006年3月15日向龙口法院提起“民告官”行政诉讼,一审法官没有开庭公开审理诉求人三点诉求:1、到烈士出生地公布批烈批复;2、补发被扣发张殿荣生前应享的27年军属待遇及荣誉;3、报销调查、取证所花费用。(这本是龙口市民政的职责)一审法官胡编瞎造黑法条:用“不符合国家赔偿法调整的范围”错误裁定驳回。诉求人不服裁定上诉于烟台市中院,又被二审法院裁定驳回。我又申诉到省高院,省高院发函让再回烟台、龙口法院申诉,现已7年没给一个明确答复,法院如此不为民主持公平、公正,要它何用!!!二审法院裁定于2006年6月16日下达,“裁定书”第二页后行清楚打印着:被上诉人龙口市民政局未作出答辩。(请见证据—2)事隔58天后,一审法院又邮寄一份盖有龙口市民政局红印的答辩状!签署时间:2006年4月7日。(请见证据—3)是一审黑法官与龙口民政串通、狼狈为奸造假而为!!!龙口民政腐败苍蝇官竟无法到何等地步!!!造假失败,再造假再失败!三次造假三次暴丑!
贴子中龙口民政疾口不敢承认57年人为恶意所制造的冤假错案错误!还信口胡言:“从未下文、派人宣布除销你们父母军属待遇。”我家门旁挂的光荣人家光荣牌是原黄县民政科孙×富带人摘去的,我母亲与孙×富吵了一场,我那年已12岁亲眼所见!孙×富不在了,可现在的庙还在、庙里的和尚理应承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贴子中龙口民政还厚颜无耻的嚣叫:将省政府2005—14批复通知你们并无不当?烈士被你们诬陷当了国民党,历经四十年批烈后公布批复是正名、平反、恢复名誉!文中还强词夺理说:无相关文件规定需要到烈士出生地公布”。中央78号文件明确规定冤错案需要彻底纠正公布、平反!(请见证据—4)又给龙口民政文盲、流盲、法盲们当头一棒!
贴子中几个苍蝇还恶狠狠地叫嚣:“不能立碑。”抗战打鬼子的烈士为什么不能立碑?!况且是父亲对儿子的临终嘱咐。几只苍蝇如此仇恨抗战烈士,一位抗战离休的老军人听后,气愤的说:“查查这几个苍蝇是否是鬼子、汉奸留下的孽根!杂种!不然怎么如此仇恨抗战打鬼子而牺牲的烈士!” 另一位老干部看了贴子,愤恨地说:“歌剧白毛女中的恶霸黄世仁,打死喜儿爹爹杨白劳目地就是霸占喜儿;龙口民政几个贪官诬陷烈士当了国民党,扣发烈士证其目的就是侵吞、霸占32万烈士抚恤金!龙口民政的几个贪官是当代的黄世仁!!”
龙口民政几只苍蝇在贴子中还断章取节引用“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蒙骗世人!那是1980年民政部的规定。我举证的是国务院1988年8月17日颁布的“革命烈士优抚优待条例”规定:规定中凡是“经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法律公证,由县、市、市辖区政府批准者,其他亲属以外的人员符合抚养人条件的,也按抚养人对待;还规定:本条例实施前已经承认和享受抚养人待遇的不再变动(请见证据—5)。50年我6岁时即被省政府和黄县县政府批准确认为享受军抚待遇的被抚养人。57年被黄县民政局恶意撤销军属待遇。历经40年调查取证批烈后又被龙口民政局剥夺了继承享受权!龙口民政引用的规定是未经国务院法制办批准的部颁规定;而我举证的是国务院在8年后颁布的新条例规定!龙口市民政引用的规定无法律效力和法律根据不足,是蒙骗世人的又一证据!
刑法246条规定: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力!
烟台市政府、龙口市政府的各位领导;遵照 8.19讲话:对这此造假、坑民害民!诽谤、诬陷之能事的几只苍蝇,在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中,是该拍打的时候了!广大网民试目以待!!
发贴诉求人:张运德
联系电话:13658661587
2013-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