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农村私卖墓地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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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民私自把自己的土地卖给他人建坟墓,违法吗?应该向哪里举报?
网友:村民私自把自己的土地卖给他人建坟墓,违法吗?应该向哪里举报?
一、村民私自把自己的土地卖给他人违法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的相关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也就是说,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并不属于村民所有,故村民不能私自买卖土地,私自买卖土地是违法的。
二、对于建造坟墓的土地有哪些要求?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设置农村村民公益性墓地等殡葬设施必须经过批准。
《殡葬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允许土葬的地区,禁止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
另外,《土地管理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修建坟墓的地点也作出了限制性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禁止在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等地区建造坟墓。”
《殡葬管理条例》对公墓墓穴的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也作出了规定。
《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节约土地、不占耕地的原则规定。”
综上,村民私自把自己的土地卖给他人建坟墓,是违法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如果发现有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行为的,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举报。
二、农村私自买卖坟地怎样处理
一、没用过的墓地如何转让1、一般没用过的墓地是不允许私自转让的。购墓的前提要有使用人的死亡证明。一个墓登记好一个名字后就像有一个身份证一样,轻易不能撤销。但是可以退还给公墓。当然会损失一定的费用。2、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八条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二、墓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按照相关规定,如果丧主还想继续使用墓穴,可以再缴管理费。对于无人认领或者不交管理费的骨灰,都会统一下葬,体现对逝者的尊重。到了一定期限还不续租的墓穴可按照无主来处理,即墓园管理方可以把土地使用权收回。
三、私自卖墓地犯法吗
法律分析:未经民政机关同意,私自买卖坟墓是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向当地民政机关举报。
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四、农村私自买卖坟地怎样处理
法律分析:农民私推坟地卖买是违法的,可以向当地国土所或者是国土局进行举报。
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承包人不是所有权人;土地依法不得买卖。农村建房需要宅基地的,应依法向村委会申请、经乡镇府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村私卖墓地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农村私卖墓地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