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墓地需要什么手续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 1、建立公墓需要哪些手续?
- 2、建墓地需要什么手续?
- 3、购买墓地需要什么手续
- 4、建墓地需要什么手续?
一、建立公墓需要哪些手续?
向公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材料——审核——批准。
依据《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建立公墓,需向公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向公墓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建立公墓的申请报告;城乡建设、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建立公墓的可行性报告;其他有关材料。
建立公益性公墓,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报县级民政部门批准。建立经营性公墓,由建墓单位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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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公墓的相关要求规定:
1、公墓单位应视墓区范围的大小设置公墓管理机构或聘用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墓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墓地应当保持整洁、肃穆。
2、未经批准,公益性公墓不得对外经营殡仪业务。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墓穴地要节约。
3、凡在经营性公墓内安葬骨灰或遗体的,丧主应按规定交纳墓穴租用费、建墓工料费、安葬费和护墓管理费。严禁在公墓内建家族、宗族、活人坟和搞封建迷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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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墓地需要什么手续?
购买墓地需要手续如下:1、逝者的火化证明。逝者在火化后,火葬场会给予一张绿色的火化证明,火化证明只有购买墓地的作用,而不可作为其他的死亡证件使用;2、逝者的照片,只要是逝者身前清晰的照片即可。无论是黑白照片或是彩色照片;3、购买寿墓需要提供身份证或其他证明,即墓穴使用人还健在即进行墓地购买;4、逝者及亲属资料。《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严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按照规划允许土葬或者允许埋葬骨灰的,埋葬遗体或者埋葬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节约土地、不占耕地的原则规定。第十九条墓穴占地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三、购买墓地需要什么手续
买墓地需要办理的手续:1、逝者的火化证明.逝者在火化后,火葬场会给予一张绿色的火化证明,火化证明本身只有购买墓地的作用,而不可作为其他的死亡证件使用。所以购买墓地时需要交付所属公墓进行验证保管。如果逝者牵扯到遗嘱、继承等法律问题,则需要向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而非火葬场开具的火化证明。2、逝者的照片.只要是逝者身前清晰的照片即可。无论是黑白照片或是彩色照片。但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夫妻二人购买双墓的话,那二人照片的年龄差距最好比较小,这样会比较和谐。另外就是逝者的照片一般建议为严肃的表情照,这样比较庄重。照片每家公墓都会帮家属进行处理,处理后会交还给家属。3、购买寿墓需要提供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所谓寿墓,即墓穴使用人还健在即进行墓地购买。由于民政局规定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人或无子女的孤寡老人及患绝症的老人才可购买,所以在寿墓购买时请提供身份证或其他如病例卡等证明。4、逝者及亲属资料。主要是为了墓地立碑使用。在墓碑上需要刻写的内容一般为逝者姓名、立碑人姓名以及立碑时间,这些都比较简单,而后还有就是逝者或墓地使用者的生辰卒月(即逝者的生日和去世日期)这个由于年代久远,许多亲人不一定记得住,所以在购墓前请家人查询好。如果实在无法查证的,那在逝者的生辰卒月上只写年份而不写具体的月份和日期。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四、建墓地需要什么手续?
开发墓地需要什么手续 首先,要写修建陵园的可行性申请报告!给县、区级民政局。要附土地租赁协议或土地使用证,如获批!成立陵园建设筹建处,再跑其他手续,边跑边建,你要跑土地、环比、消防、工商、税务等,等建成大轮廓出来后,再叫民政部门验收,获准后,由民政部门签署意见报省民政厅批,批准后发给经营性公墓许可证,就OK啦! 经营性公墓需要那些手续 您好!建立经营性公墓由市(行署)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民政部门审批 需要以下材料: 1、县(市)民政局建设经营性公墓申请书; 2、县(市)人民 *** 意见; 3、县(市)发改委意见; 4、县(市)规划局意见; 5、省、市国土资源厅(局)意见; 6、省、市林业厅(局)意见; 7、经营性公墓可行性论证报告; 8、经营性公墓示意、效果图; 9、地(市)民政局审核意见。办理程序如下: 1、县(市)申请 2、地(市)审核 3、实地踏查、论证 4、省民政厅审批。 开陵园需要什么手续 在哪里开 准备开多大面积 说详细点 农村建筑公墓需要什么手续 必须经土地管理、规划、民政等部门批准。 营利性墓地怎么办理 法律规定不允许建盈利性墓地。 个人投资办公墓场需要哪些条件 1、申办条件 (1)经营性公墓应由县(市)民政部门直接兴办和管理,民政部门兴办有困难的,也可以与单位或个人联办。 (2)符合公墓建设规划。 (3)符合当地城镇总体规划。 (4)选址不在禁坟区内,即禁止在铁路、公路(国道、省道)、通航河道两侧、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耕地、风景名胜区、开发区、住宅区、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内新建公墓、乡村公益性墓地或者其他坟墓。 (5)使用荒山、荒坡等非耕地或不宜耕种的瘠地。 2、申办程序 (1)公墓建设单位向当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设区市的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必需的证明材料; (2)民政部门采取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的形式并根据总体规划对申请事项进行初审; (3)初审同意的,报同级计划、土地、建设、林业等部门审核; (4)上述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审核意见后,由设区市的民政部门汇集有关材料,提出审核意见,并书面报省民政部门; (5)省民政部门批覆同意后可以兴办或扩建; (6)公墓竣工后,由省民政部门和公墓所在地参与公墓建设审批的部门以及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共同验收,验收合格的,由设区市的民政部门发给《公墓服务证》。 3、申办期限 (1)县(市)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初审意见。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初审决定的,经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向申请人出具《延期通知书》,告知延长期限的理由。 (2)民政部门初审期间,依法需要听证、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以上期限内,但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3)民政部门应当自公墓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公墓服务证》。 4、需提交的材料 (1)公墓建设初审时,公墓建设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申请书;②可行性报告;③公墓规划图;④其他有关必要的材料。 (2)报省民政部门审批的公墓建设材料应当包括:①初审材料和县、市民政部门的初审意见;②计划、土地、建设、林业等部门的审核意见;③其他有关必要的材料。 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需要到民政局办理哪些手续 办理条件:1、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申请报告书》;2、可行性报告;3、规划部门批覆文件;4、国土资源、林业等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5、地籍证明,筹建墓地的位置、地形地貌图;6、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材料申报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审批设所需材料 1、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专题动员会议记录; 2、村党支部专题会议记录; 3、村支两委专题会议记录; 4、村党员大会专题审议记录; 5、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 6、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公示)。 注:以上记录,将原件注明“以上记录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村公章上交到办事处,办事处再备齐其他资料一并上交民政局;。 7、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可研报告(村级只报乡镇或办事处备案,不交民政局); 8、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申请书; 9、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选址登记表(一式三份); 10、农村公益性公墓审批表(一式三份); 11、乡镇(办事处)公墓规划选址意见书(平面图); 12、乡镇(办事处)村级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专题会议纪要(领导签发,乡镇或办事处盖章); 13、乡镇(办事处)对所辖各村申请建设公益性公墓的批覆文件(原件); 14、村级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乡镇或办事处根据村上报的可研报告拟写); 15、乡镇(办事处)申请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的报告; 16、乡镇(办事处)及村开展村级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工作的相关彩色图片(含专题动员会议,群众代表会议,公墓建前、建后彩色图片等,暂时没有的后期补齐)。 17、公墓规划建设实施方案。 办理程序:1、农村公益性墓地实行筹建、验收两审制;2、由乡镇人民 *** 提出建设规划,报县人民 *** 同意;3、先征得县级国土资源、规划、林业部门意见,再报民政部门审批;4、上报市民政部门备案;5、墓地建成后,向县级民政部门提交验收申请。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墓地需要什么手续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墓地需要什么手续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