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残疾军人抚恤金是否上调
抚恤金按国家相关规定: ☆一,抚恤金不纳税。 ☆二,抚恤金不计个人收入. ☆三,抚恤金不是残疾军人的生活费。 ☆四,抚恤金不能作为夫妻的财产进行分割。 ☆五,抚恤金可以作为遗产。 ☆六,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等】和经济补偿。【抚:的意思是爱抚,物质祢补精神的抚慰;慰:的意思是安抚招纳或接纳安慰】 我国抚恤金有两种: ★一为伤残抚恤金,发放对象为革命残疾军人、因公致残的职工等; ★二为死亡抚恤金,发放对象是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的家属。公民依法获得政府发给的抚恤金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①抚恤金必须是法律、法规规定发放的;②代表政府发放抚恤金的是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发放的抚恤金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范围;③“没有依法发给”是指拒绝发给或者没有按照规定的对象、范围、标准、数额、时限等发放。原创作者:中国残疾军人网站长:京戍卫荣【转载需注名来源于:中国残疾军人网】☆☆ 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 职工发给的费用。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我国还规定有革命残废军人抚恤费,革命军人牺牲、病故抚恤费,国家工作人员伤亡、病故抚恤费等。(人社部发[2008]42号)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民政局、财务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经研究,现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一次性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标准(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二、关于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调整为:(一)工作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二)离退休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离退休费,即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三)退职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四)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外非外交人员和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中原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计发基数为本人国内(内地)基本工资。本《通知》下发后,《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工资制度改革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问题的通知》(人薪发〔1994〕48号)即行废止。本《通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八日十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是
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赔偿金相关十级残疾军人赔偿金的相关内容知识,希蚂宴念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按照民政部在2017年年底的时候出台的最新规定,从2017年10月1日起将会按照新的标准来发放抚恤金,其中十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8100元,因公:6930元
职工死亡抚恤金领取所需材料:
办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与死亡人员的关系证明(户口簿)。
死亡人祥滚员死亡证明复印件。
子女前来办理须提供死亡人员配偶闷困的委托书或所有子女的授权书。
十级伤残: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3、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4、视觉障碍,包括: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
5、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分离性缺失。
6、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
7、节段性完全性感觉缺失。
8、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9、影响阴001**茎002**勃起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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