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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发放时间 抚恤金发放时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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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的发放有时间规定吗

法律主观: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广州越秀区抚恤金发放时间

抚恤金和丧葬费一般是7个工作日后发放,但如果申请人手续不完备,那就需要更多时间。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如下: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纤判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滑禅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

  三、抚恤金和丧葬费怎么分配
  抚恤金分配比例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法院一般按照均等分割原则处理抚恤金。在平均分配的基础上,考虑到和死者生前的关系紧密程度进行分配,与死者生前关系紧密的,亲人逝去时更为悲痛,与死者生前关系疏远的,苦楚相对较少。抚恤金的分配参考与死者生前关系紧密程度进行,体现了对死者的尊重,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也符合抚恤金的设立初衷。找法网提示: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死者的直系亲属,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丧葬费是对死亡人员丧葬的补助费用,应用于死亡人员的丧葬事宜。一般用于逝者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信竖尘告别仪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丧葬费并不属于遗产,但可参照其分配原则进行分配。本文的分享就到这里了,相信大家阅读完本文,可以更好的了解关于“抚恤金发放时间 抚恤金发放时间规定”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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