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莫言合肥供灯牌位烧香我幸福
各位领导、各位网友:
我名李华玲,今年51岁,是合肥近郊张洼乡的失地农民合肥供灯牌位烧香。1990年面对日益减少的耕地,36岁瘦弱的我应聘到《合肥晚报》社当了报纸投递员。在这个岗位上我连续干了十四年。今年春节刚过完,我实在干不动了,只得选择退职。
14年间,无论风霜雨雪,无论骄阳似火,我都骑着自行车(近几年改为电动车)车上驮着五六十斤重的报纸在蚌埠路沿线投放合肥供灯牌位烧香。冬天尽管风雪割脸,内衣还是被汗湿了,夏天更不用说了。5110个日子里,我没有请过一次病事假,哪怕病重的妈妈、开刀的爸爸躺在医院也没能阻挡我投递的脚步。
尽管我们没有节假日,没有休息天,而所得的工资确是不高的,开始是三四百元、四五百元,到后来的七八百,最近两年才增加到一千二百元左右,这对我们来说,已经是通天的高工资了合肥供灯牌位烧香。
坦率的说我是敬业的,因为《合肥晚报》曾为千千万万弱势群体鼓与呼合肥供灯牌位烧香。为打工者讨薪,为不良企业不给农民工买养老保险而无情地鞭鞑···在这种带有光环的报社工作,他们都懂法,他们绝不会践踏《劳动法》。
事实上我错了,退职后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报社这么多年根本没给我买合肥供灯牌位烧香。记得2012年7月报社要我们几百名投递员每人从家里拿7万多元买养老保险。我和我的同事们感到不可思议。合肥市企业千千万,从没听说企业里要员工自己拿出巨资给自己买保险。报社真敢冒天下之大不讳,拿《国家劳动法》开玩笑。
细思之,报社还是有它自己的道理合肥供灯牌位烧香。记者是无冕之王,带有光环的饭碗谁也不会自己敲碎。指望他写这样类题材的报道,无疑是自己敲碎自己的饭碗,他敢吗?
编辑、总编是“卫冕之王“的王合肥供灯牌位烧香,手捧的是金饭碗,精心呵护还来不及,指望他报道投递员的不公待遇,可能吗?
报社集团的老总们更不会翻捡自己筐里的烂桃子,古人云,“家丑还不可外扬”?千年古训,更何况真要拿出真金白银为几百名投递员买保险,可得花不少钱呢!分到自己碗里的份额肯定得减少合肥供灯牌位烧香。宁教我负天下人,决不教天下人负我。
是报社没有钱为投递员买保险?错也!我们每天送得近五六十斤重的报纸里,近三分之一或五分之二是广告印刷品合肥供灯牌位烧香。凡做广告都要收广告费。一则报缝里豆干大的《遗失公告》都要收上百元钱。拿出广告费的四分之一甚至都能够为我们买下辈子的保险了。
生活中这种现象很常见:手电筒光束照到一个物体时,被照物体一览无余,而光源处则周遭漆黑合肥供灯牌位烧香。这就是俗称的“灯下黑”现象。
再思之,报社的主管机关是宣传部合肥供灯牌位烧香。《劳动法》实施有数十年了,报社严重违反《劳动法》这么长时间,给主管部门的头们按个“渎职、失察”不为过吧。财政局、社保局也躲不了这干系,察之不管就是放纵,用朋比为奸更贴切。报社的“灯下黑”就是这样造就的。
这届政府是心系民生的政府,我希望党的阳光多照照“灯下黑”合肥供灯牌位烧香。更希望合肥市的执能部门对我们报界的投递员群体来一个《劳动法》落实调研,否则像我这样离职一分不拿莫言幸福。
李华林 15155139473 18054092001
二0一三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