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永平府志》修撰情况
作者:李利锋
明清时期永平府,为商周时孤竹国地,隋时为平州卢龙县地,唐时为北平郡卢龙县、石城县、马城县地。
辽代没于契丹,置平州卢龙县,于今昌黎县地置广宁县,于今昌黎西北、抚宁西南、卢龙东南交界之处置海山县,于今抚宁县地置新安镇,于今海港区海阳镇地置润州和海阳县,于今山海关以及抚宁县东部地区置迁州迁民县。金代废迁州、润州,改迁民镇、海阳县,属瑞州(州治今辽宁绥中县前所镇一带)。
金大定二十九年(公元1189年)改广宁县为昌黎县,升新安镇为抚宁县。明代,永平府辖一州(滦州)、四县(卢龙、抚宁、昌黎、迁安、乐亭)。清乾隆二年又改山海卫置临榆县,分抚宁之东半部属之。永平府地域相当于今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海港区、北戴河区、抚宁县、青龙满族自治县、昌黎县、卢龙县以及唐山市乐亭县、迁安市、迁西县、滦县、滦南县等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