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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习俗(壮族节日)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壮族习俗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一、壮族风俗习惯是什么啊?详细

       壮族的习俗:

       1、节日:

       壮族的节日大多与当地汉族的节日相同。春节,元宵节,春秋社会,清明,端午节,中秋节,重阳,除夕等中国传统民俗节日也是壮族的老年节日。壮族有自己特色的节日是“三月三”歌曲节,“牛魂节”和“中国元节”。

       壮族每年有数次定期的民歌集会,其中以“三月三”歌节最为隆重。

       “牛魂节”,又称“牛王节”、“开秧节”。多在春耕以后的一天进行,有的地区固定于农历四月初八进行,因为相传这一天是牛王的诞辰。

       农历七月十四日的“中元节”,又称“鬼节”、“敬祖节”,是仅次于春节的大节日,主要内容是祭祖和祀鬼。这天,家家户户杀鸡宰鸭(过去这个节日忌讳用鸡作祭品,只能用鸭或鹅祭祀,尤以鸭为主,这个节日甚至因此也被称为“鸭儿节”),蒸糕做馍,并用彩色纸裁成四季衣裤,以备祭祀之用。

       2、婚姻

       壮族多一夫一妻制家庭。过去,“女娶男嫁,夫从妻居”曾经较为盛行,后来过渡到“从夫居”的父系家庭为主。

       直到近、现代,壮族农村地区仍普遍存在婚后“不落夫家”的习俗,新娘出嫁那一天,由十来个同辈姐妹陪同到新郎家,有的地方当天婚礼过后即回娘家,有的地方新娘与同辈姐妹一起在新房中歌唱达旦度过新婚之夜,次日一起回娘家。以后逢农忙或节日才到夫家劳动几天。一般要到二、三年后或怀孕后才长住夫家。

       这种文化现象被认为是壮族婚姻制度从“从妻居”到“从夫居”转变进程的一种过渡形态。

       3、丧葬

       壮族传统的丧葬习俗,主要有两大葬法,即土葬和火葬。

       清代中叶以后,土葬成为主要葬法。壮族的土葬,以“二次葬”为主要葬式。二次葬,也称捡骨葬、拾骨葬,壮族称之为“金_葬”、“金钟葬”等。

       其葬法是:亲属死后,以薄棺就近埋葬,起“长墓”;待三五年筋肉腐朽后,再掘坟开棺捡其骨骸装进陶制的“金_”中,然后择定风水宝地埋葬,起“圆墓”。前述壮族的火葬,也是用“金_”装储骨灰,然后择地而葬,也属于二次葬式。

       近代以来,有个别富贵之人,为显示自己的身份,一次葬非常隆重,墓地也建得异常堂皇,不再做二次葬,民间称之为“大葬”。不过,在一般民众观念中,对此种葬式并不看重,也不认可。

       扩展资料:

       壮族禁忌:

       壮族人忌讳农历正月初一这天杀牲;有的地区的青年妇女忌食牛肉和狗肉;妇女生孩子的头三天(有的是头七天)忌讳外人入内;忌讳生孩子尚未满月的妇女到家里串门。登上壮族人家的竹楼,一般都要脱鞋。

       壮族忌讳戴着斗笠和扛着锄头或其他农具的人进入自己家中,所以到了壮家门外要放下农具,脱掉斗笠、帽子。火塘、灶塘是壮族家庭最神圣的地方,禁止用脚踩踏火塘上的三脚架以及灶台。

       壮族青年结婚,忌讳怀孕妇女参加,怀孕妇女尤其不能看新娘。特别是怀孕妇女不能进入产妇家。家有产妇,要在门上悬挂袖子枝条或插一把刀,以示禁忌。不慎闯入产妇家者,必须给婴儿取一个名字,送婴儿一套衣服。一只鸡或相应的礼物,做孩子的干爹、干妈。

       壮族是稻作民族,十分爱护青蛙,有些地方的壮族有专门的“敬蛙仪”,所以到壮族地区,严禁捕杀青蛙,也不要吃蛙肉。每逢水灾或其他重大灾害时,壮族都要举行安龙祭祖活动,乞求神龙赈灾。仪式结束后,于寨口立碑,谢绝外人进寨。

       参考资料来源:

二、壮族的民族习俗是什么?

       壮族的婚姻嫁娶:

       1、有自由恋爱和父母包办的形式,一般婚前享受充分的恋爱自由,但父母干涉包办也时常有。壮族一般实行一夫一妻制。妇女和男子一样都是家庭的劳动力,但仅有男子有继承权。其婚姻制中盛行“不落夫家”或“坐家”,现在有些地方还保持这种习俗。

       2、青年男女结婚后,新娘便返回娘家居住,遇重大节日和农忙时节才到丈夫家短暂居住,直到怀孕之后才长住婆家。因此,“不落夫家”的时间为三、五年不等。

       3、在历史上,“不落夫家”期间有性自由,近代受儒家文化影响,认为这是一种不正当的行为,遭到严禁,违者或离婚,或赔偿一定的财物。现在恋爱自由,婚姻自主。

       壮族传统节日:

       1、歌会

       歌会的会期不一定,只要有需要,随时都可以进行。参加歌会的人数多者上千,少者三二十。歌会上所唱的歌,主要是以表现壮族人民变革社会、变革生活的思想激情和对未来生活的憧憬为主题。

       其内容大体从开篇歌开始,进而到献歌、赛歌、评歌、和歌、学歌、团结歌等。参加歌会的一般是对时政有所感的成年人。

       2、歌圩

       歌圩盛行于壮族地区。各地圩期不完全一样,但大体上春秋二季为最盛。

       春季多于春节后的一段时间,为正月初四或正月初七、二月十九、三月初三、三月十六等等;秋季则多于中秋节后的一段时间,为八月十五或九月初九、十月初十等。此外,还有不定期的歌圩,这是经常的普遍的。定期歌圩一般一年举行三两次,规模大者上万人参加,小者也有一二千人。

       壮族禁忌:

       1、壮族人忌讳农历正月初一这天杀牲;有的地区的青年妇女忌食牛肉和狗肉;妇女生孩子的头三天(有的是头七天)忌讳外人入内;忌讳生孩子尚未满月的妇女到家里串门。登上壮族人家的竹楼,一般都要脱鞋。

       2、壮族忌讳戴着斗笠和扛着锄头或其他农具的人进入自己家中,所以到了壮家门外要放下农具,脱掉斗笠、帽子。火塘、灶塘是壮族家庭最神圣的地方,禁止用脚踩踏火塘上的三脚架以及灶台。壮族青年结婚,忌讳怀孕妇女参加,怀孕妇女尤其不能看新娘。

       3、特别是怀孕妇女不能进入产妇家。家有产妇,要在门上悬挂袖子枝条或插一把刀,以示禁忌。不慎闯入产妇家者,必须给婴儿取一个名字,送婴儿一套衣服。一只鸡或相应的礼物,做孩子的干爹、干妈。

       4、壮族是稻作民族,十分爱护青蛙,有些地方的壮族有专门的“敬蛙仪”,所以到壮族地区,严禁捕杀青蛙,也不要吃蛙肉。每逢水灾或其他重大灾害时,壮族都要举行安龙祭祖活动,乞求神龙赈灾。仪式结束后,于寨口立碑,谢绝外人进寨。

       扩展资料:

       壮族是中国人口最多的一个少数民族,民族语言为壮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

       壮族自称“布壮”、“达夏”、“丢送”、“戛兄”。古籍称为“僮”,始于南宋,属古百越中西瓯骆越之后裔。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统计,贵州壮族5.26万人,大约在明清时期先后来自邻近的桂北各县,主要聚居在黔东南自治州从江县、黎平县、黔南自治州独山县、荔波县。

       贵州壮族乡村地处黔桂交界山区,壮家内部讲壮话,对外用汉语,多兼通侗语或苗语。

       壮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语支,贵州从江的壮语属壮语北部方言桂北土语,也有许多土音和声调之异,显出地方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6年经国家批准创立了统一的壮族拼音文字,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逐步推行,尚未普及到贵州壮族地区。

       但是当地壮族民间和其他壮族地区一样,历来使用不统一规范的壮文方块字,一般叫土俗字。多用于纪录歌谣、故事、传说、剧本、家谱、契约、经文、巫书等。

       参考资料:

三、壮族有什么习俗?

       壮族是中国人口最多的一个少数民族。壮族主要分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散居云南、广东、贵州、湖南等省。有本民族语言文字,多使用汉语文。主要从事农业。其先民是秦汉时“百越”的一支发展而来。史称“西瓯”、“骆越”、“僮”等。有“布僮”、“布侬”等二十多种自称,解放后称“僮族”,1965年改称“壮族”。

       文化艺术

       壮族文化艺术丰富多彩,尤其能歌善唱。各地均有定期举行的唱山歌会,称为歌圩。歌圩日期各个不一,以农历三月初三最为隆重。

       大歌圩常常有万人以上参加,内容有请歌、求歌、激歌、对歌、客气歌、推歌、盘歌、点更歌、离别歌、情歌、送歌等。被誉为“歌仙”的刘三姐就是歌手的典型代表。歌圩期间还举行男女间抛绣球、“碰蛋”等娱乐活动,云南文山一带还唱壮戏,兼办物资交流会。

       广西西北、西南地区的妇女服饰还较多地保留着传统特色,多着无领、左衽、绣花滚边的黑、蓝色上衣,下穿长裤或百褶裙,头上包成方块形的黑帕,喜戴银饰。

       以上内容参考

四、壮族的民族习俗是什么?

       1、壮族的礼仪

       壮族是个好客的民族,过去到壮族村寨任何一家做客的客人都被认为是全寨的客人,往往几家轮流请吃饭,有时一餐饭吃五、六家。平时即有相互做客的习惯,比如一家杀猪,必定请全村各户每家来一人,共吃一餐。招待客人的餐桌上务必备酒,方显隆重。敬酒的习俗为“喝交杯”,其实并不用杯,而是用白瓷汤匙。

       2、壮族的服饰

       壮族服饰主要有蓝、黑、棕三种颜色。壮族妇女有植棉纺纱的习惯,纺纱、织布、染布是一项家庭手工业。用自种自纺的棉纱织出来的布称为“家机”,精厚、质实、耐磨,然后染成蓝、黑或棕色。用大青(一种草本植物),可染成蓝或青色布,用鱼塘深可染成黑布,用薯莨可染成棕色布。壮族服饰各有不同,男子、女子的服饰,男子、妇女、未婚女子的头饰,各具特色。

       3、壮族的住房

       在古黔中地区的临澧竹马村旧石器时代晚期遗址(距今约18000年)中,发现了带甬道的“_”字形“高台式土木建筑”,它不仅是中国“高台式宫殿建筑”的源头,而且是全世界第一座“高台式土木建筑”。

       4、壮族的婚礼习俗

       壮族的婚姻,有自由恋爱和父母包办的形式,一般婚前享受充分的恋爱自由,但父母干涉包办也时常有。壮族一般实行一夫一妻制。妇女和男子一样都是家庭的劳动力,但仅有男子有继承权。其婚姻制中盛行“不落夫家”或“坐家”,有些地方还保持这种习俗。

       5、壮族的饮食习惯

       多数地区的壮族习惯于日食三餐,有少数地区的壮族也吃四餐,即在中、晚餐之间加一小餐。早、中餐比较简单,一般吃稀饭,晚餐为正餐,多吃干饭,菜肴也较为丰富。大米、玉米是壮族地区盛产的粮食,自然成为他们的主食。

       扩展资料:

       壮、布壮,原是壮族自称。在汉文史书中译写为“撞”、“_”等,读音“壮”,最早见于宋代文献中。新中国成立后统一写为“僮”。

       1965年10月12日,根据当时的***总理周恩来的提议,并征得壮族人民的同意,由***正式批准,把僮族的“僮”改为强壮的“壮”字。“壮”字有健康的意思,也不会误读。从此以后,僮族一律改写为壮族。

       壮族除自称“布壮”以外,还有“布越”、“布雅伊”、“布衣”、“布沙”、“布土”、“布侬”、“布央”、“布曼”、“布饶”、“布傣”等自称。“布”,在状语中是“人”的意思。

       参考资料: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壮族习俗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壮族习俗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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