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台殡葬烧错建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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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殡葬新规定
随着2月份的日益临近,新年度的《一号文件》也将在近日发布!而涉及到乡村殡葬方面,民政部已经做出明确规定,将全面推进殡葬改革系列政策!针对最近网络上盛传的,2月1日开始之后,农村土葬、火葬等殡葬方式或将全面一刀切的相关传闻,老道可以明确地讲并不属实!涉及到殡葬方式方面有三件事希望大家有所了解!第1件事:国家从未下发要全面统一殡葬方式的类似政策,对于一些不具备火葬条件的地区,现在依然可以实施土葬!第2件事:国家对于少数民族聚集地的殡葬风俗也是给予认可,并未要全面禁止!只要少数民族的殡葬习俗不违反公序良俗、法律、法规政策的就可以继续实施!第3件事:现在民政部已经设立具体部门,积极探索生态循环殡葬新模式!随着这一试点的启动,相信在2023年殡葬方式也将迎来利好转变!除了以上3件事之外,针对殡葬改革方面,民政部提出将继续推进两大殡葬改革政策!根据《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相关规定,殡葬改革在2023年将迎来重大利好!两大改革政策,希望大家能够心中有数!殡葬改革1:国家将大力推进县域殡仪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一些殡仪馆等殡葬基础设施将在县域全面落地!由此可见,未来县域殡仪服务空白将被逐步填补,咱们农民也将享受到更好的殡仪服务!火葬也将成为乡村主流的殡葬方式!殡葬改革2:国家将继续加大力度整治,地方圈占耕地修建经营性陵园、炒作天价墓地等各类问题!而且还会继续加大乡村公益墓地的供给,减轻农村家庭在殡葬方面面临的负担!随着以上两项殡葬改革政策的全面落地,相信在2023年县域殡葬各类政策也将迎来全方位的升级!希望广大的农民,能够不被网传消息所误导!除了殡葬改革的利好消息之外,涉及到殡葬各类问题的治理,国家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治理新规!按照农业农村部、民政部等有关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来看,两拆两禁殡葬新规全面落地!有3大问题,将在2023年面临严格整治!具体情况,咱们一起说一说!严格整治1:国家将全面禁止乡村各类封建迷信活动、封建陋习!对于一些乡村在操办丧礼仪式时存在的各类问题,国家将加大监管力度!尤其是一些封建陋习,在今年将面临更强力的打击!严格整治2:国家将全面禁止殡仪服务企业搞天价收费!早在2022年的时候一些殡仪服务企业,为了牟取暴利公然违反国家政策!大搞天价收费,造成了很恶劣的社会影响!现在相关企业已经面临高额罚款,在2023年市场监管部门也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保障农民地切身权益!严格整治3:国家将全面拆除农村存在的各类问题坟墓!尤其是对于乡村修建活人墓、豪华墓的行为,一经发现也将全面拆除!在2023年全国多地也将全面排查乡村各类问题坟墓,届时农村土地资源、乡村生活环境也将得到实质性的改善!
二、台殡葬烧错遗体后果怎么样?
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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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电话三、福州市殡葬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殡葬管理工作应当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破除旧的丧葬习俗,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的社会新风尚。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殡葬工作的领导,在推行火葬的同时,积极做好殡葬设施建设,并将殡葬设施建设列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地方公共设施建设规划。第四条 福州市民政局负责全市殡葬管理工作。县(市)、区民政局负责本辖区殡葬管理工作。 卫生、市容、工商管理、土地、文化、宗教、公安、监察等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村民)委员会、社会团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殡葬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公民文明节俭办丧事。第五条 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市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划定后公布实行。 在实行火葬地区死亡的死者遗体应当实行火化。第六条 实行火葬地区的医院,须凭火化通知书方可放行死者遗体。除殡仪专车外,其他任何车辆不得到医院接运遗体。第七条 实行火葬地区正常死亡的死者遗体,凭医院或居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死亡证明,办理火化事宜。 非正常死亡的遗体和无名尸体,凭县(市)、区区正常死亡的死者遗体,凭医院或居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死亡证明,办理火化事宜。 非正常死亡的遗体和无名尸体,凭县(市)、区以上公安部门出具和死亡证明火化。 因患传染病死亡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八条 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死者遗体土葬的,应在指定地点埋葬,家属自愿要求死者遗体火葬的,他人不得干涉。第九条 寺庙焚化对象限于在本市死亡的佛教僧尼。 寺庙焚化僧尼遗体应在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点进行。焚化时应当遵守环保、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污染环境。第十条 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外国人的殡葬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禁止在殡葬活动中燃烧纸屋、冥具及进行其他封建迷信活动。 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第十二条 殡仪服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实行规范、文明服务,按照死者的家属或者其单位预定的时间、地点接运遗体,不得刁难死者家属,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第十三条 火化后的骨灰一般应安放在骨灰寄存处或公墓。倡导播撒、植树或深埋不留坟头等骨灰处理方式;禁止将骨灰装棺埋葬。第十四条 市、县(市)建立经营性骨灰寄存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和市民政局审批。市区严格控制建立经营性的公墓。建立经营性的公墓,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和市民政局审核同意后,报省民政部门审批。 为当地村民提供骨灰寄存或遗体安葬的公益性公墓,市区应当报市民政局批准,县(市)应当报县(市)民政局批准。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第十六条 在尚未实行火葬的地区,当地人民政府应本着保护节约土地的原则,统一规划丧葬用地,加强土葬的管理工作。建立公墓应当利用荒山瘠地,并严格控制用地面积,不得占用耕地、林地。 死者遗体土葬的,由死者家属提出申请,当地乡(镇)、村或者公墓管理单位按有关规定审批。 禁止擅自开山建坟。禁止建造宗族墓、寿墓。第十七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铁路、国道及省级公路两侧、闽江沿岸以及旅游风景区、绿化保护带、经济开发区、文物保护区、水库、河流堤坝附近、水源保护区和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为禁止建坟区。 禁止建坟区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革命烈士墓、知名人士墓、华侨祖墓和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外、必须迁移或者深埋。严禁返迁、恢复或重建巳迁移、深埋、平毁的坟墓。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寿衣、花圈、纸棺、木棺、冷冻棺、骨灰盒(罐)、墓碑等殡葬用品、用具以及从事殡仪服务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须经市、县(市)民政局批准。未经批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营业执照。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纸屋、冥具等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在实行火葬地区不得生产经营棺木、木龛等土葬用品。第十九条 殡葬管理行政收费、殡葬行业经营性收费,应按物价部门的规定收取。
四、台殡葬烧错遗体后果怎么样?
台湾桃园殡葬业者竟发生烧遗体的大乌龙,业者疑因棺木外观雷同,错把下午的遗体当成早上的死者送火化,还让家属把骨灰带回,直到下午家属瞻仰遗容发现不是亲人,乌龙事件才曝光。
桃园区一间殡葬业者昨天在上、下午举办温曾死者和游姓死者的告别式,桃园市政府殡葬管理所指出,业者一早6点向所方申请领取温曾女士的大体,会同家属确认亡者身分无误后办理领出、发还给家属,当时都有签名确认,业者随即进行洗身、化妆、入殓、封棺等仪式,8点时再移棺至火化场火化。没想到下午2点,游姓女士的告别式举行时,家属瞻仰遗容,惊见棺木内躺的是陌生人,才发现“哭错人”,连忙找业者询问。殡葬管理所获悉后立即展开调查,发现两位亡者棺木型式、颜色都相同,又放在一起,业者在未辨识下,误将游姓女士的棺木当成温曾女士送进火化场,导致乌龙事件发生,让温曾家属炉前祭拜、领完骨灰都以为是自己的亲人。
殡葬所强调,领取遗体时都会和家属确认,火化前棺木已盖殓封棺,只能依照业者准备的死亡证明等资料确认火化,发生乌龙也感到遗憾,据了解,业者正与双方家属协商,希望弥补失误,未来也会请业者移棺前做最后确认,避免推错棺木乌龙再度发生。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台殡葬烧错建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台殡葬烧错建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