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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殡葬抢尸(江西绿色殡葬)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江西殡葬抢尸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一、江西南昌那边的殡葬风俗是怎样的?

       送终 病人在断气前,在家和在外的子女,必须赶到病人床前,听取临终嘱咐,送别死者,叫“送终”。死者“断气”后,抬放到厅堂中间的板榻上,安放时头必须朝下,脚朝上,将脸盖上,亲属跪着不停地烧纸,这叫“下路”。然后四处通知亲戚,叫“报丧”。同时将全家人的“年庚八字”送请“地仙”选择人殓、埋葬日期,这叫“开书”。 入殓 俗称“上材”。人殓前,死者由其儿女或亲属揩其全身,再由“八仙”(即抬棺的八个人)给死者换穿“寿衣”。死者穿的衣服,先让长子穿着绕着村庄走一圈,然后脱下交给“八仙”给死者穿上,再将其抬进棺材。 戴孝 父母死亡,儿子穿白长衫,披麻,腰系草绳,鞋蒙上白布或穿草鞋。夫亡,妻全身穿白,披麻,穿白鞋;妻亡,夫不戴孝。其亲戚和小辈只在鞋头蒙白布,头扎白方巾。儿女死亡,长辈不给晚辈戴-孝;凡是给死者送葬的,每人发给一块一尺见方的白布扎头上,叫戴“红帽子”。丧家当年过年的对联,改用蓝纸或白纸书写,一般是写“守孝三年易满,思亲百日难忘”或书“天下皆春色,吾门独素风”等。 倒头礼 倒头礼给丧家送礼叫“倒头礼”。至亲送“三牲”(即熟鸡、鱼、肉),一般村邻送一对白蜡烛,一叠“钱纸”。 闹丧 人死的第二天,请吹打手吹奏哀歌,家里的妇女和着哀歌一齐号哭,这叫“闹丧”。 做七 人死后每七天为“一七”,自头七到七七,每逢七要请道士或和尚念经,超度亡灵,叫“做七”,其中“五七”最隆重,其它“七期”只供斋饭祭祀。七期内,儿子不能理发。 出殡 又叫“出丧”,由“八仙”将棺材抬到屋外门前,用两条长凳架放,棺前置一桌案,摆“三牲”祭品,点白蜡烛,送殡的亲戚、村邻依辈序轮次对棺叩头,死者的子女在旁回礼。祭毕,“八仙”抬起棺材上路,一人举幡在前散“钱纸”,长子双手捧持灵牌。棺材在抬往坟山的路上,不时地停放,叫做“摆路祭”;摆一次路祭,送殡的亲戚分别跪拜一次,并送给“八仙”、“道士”、吹打人员等人各一个红包。 埋葬 过去均为棺椁土埋,但穷富较为悬殊,穷户买不起棺木就用草席或门板代棺,散土掩埋;富户则很考究,用砖砌廓,置棺木于内,上面覆盖泥土,垒成坟墓;有的富户讲求迷信,认为此时不宜人地埋葬,而用砖砌廓于地面,将棺置入其中,叫“停棺”。数年后择日再将棺材埋人土中。 安灵 死者埋葬后,其嫁出去的女儿要送“灵屋”。“灵屋”仿较好的房屋模样,用竹篾糊纸扎成,内置灵牌,两旁立纸制的“金童玉女”,均安放在堂前桌上,这叫“安灵”。每日早晚由死者家属把饭菜放于灵前供奉和跪拜,待“满七”之后将“灵屋”火化。建国前的南昌农村很兴这种丧葬之礼。建国后,丧葬习俗不断改变,时下已很少人会为死者这样安灵的了。

二、江西多地抢棺砸棺原因真相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条 为了及时处理非正常死亡人员尸体,维护工作秩序、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非正常死亡是指由外力引起死亡。包括工伤事故、医疗事故、火灾、溺水、交通事故、自杀、他杀、伤害等原因引起的死亡。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 第四条 市公安局负责本规定的实施。 第五条 非正常死亡尸体,由下列有关部门组织检验或鉴定后,通知死者亲属尽快火化处理: (一)因工伤事故引起死亡的,由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组织; (二)因医疗事故引起死亡的,由卫生部门组织; (三)因火灾、溺水、交通事故、自杀、他杀、伤害等原因引起死亡的,由区(市)公安部门组织。死者亲属对检验或鉴定结论有异议的,由有关部门组织复检后火化处理。 第六条 死者亲属如有正当理由,要求延期保留尸体的,经按下列规定批准后,可自死亡之日起保留七日: (一)因工伤事故引起死亡的,由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决定,报公安部门备案;应经有关司法机关决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因医疗事故引起死亡的,由卫生部门决定,报公安部门备案; (三)因火灾、溺水、交通事故、自杀、他杀、伤害等原因引起死亡的,由区(市)公安部门决定。延期保留尸体的费用,由死者亲属及责任单位承担。 第七条 在公共场所发现的无名尸体,由公安部门检验或鉴定后,公告查找死亡亲属;公告后十五日内无人认领的尸体,交殡仪馆火化处理。 第八条 对因死者家属阻挠而逾期未火化的尸体,由尸体所在区(市)公安部门下达《强制火化决定书》,送达死者亲属和有关部门、单位,实行强制火化。因死者亲属阻挠火化而延期保留尸体的费用,由死者亲属承担。 第九条 医院内的查找不到亲属的死者,由医院写出死亡报告,在死亡的七日后火化;如需检验或鉴定的,经医院所在区(市)公安部门检验或鉴定后,交殡仪馆火化处理。 第十条 对阻挠强制火化,以尸体相要挟、无理取闹、扰乱工作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应予处罚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辽宁葬霸垄断殡葬十几年:抢死人讹活人,骨灰盒加价105倍,后来怎样?

       辽宁营口田久林从2006年开始垄断当地殡葬行业。通过抢尸、砸同行、强行买卖、偷税漏税等手段,非法敛财十余年,获利1亿余元。期间田久林甚至被包装成“大善人”,获得营口市“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家”优秀奖。

       2020年底,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裁定被告人田久林犯有组织领导***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偷税漏税罪、数罪并罚罪,决定执行20年有期徒刑,没收全部个人财产。犯罪团伙的其他成员也受到了相应的惩罚。

       2009年10月,田久林在辽宁营口成立诚信殡葬服务有限公司,意图占领当地殡葬市场。田久林 snare组织了一批人,专门负责去医院暴力“抢尸”,从而快速进入殡葬行业。这些人大多是“二奶”和社会闲散者,对暴力活动比较熟悉。所以在田久林的带领下,他们屡战屡胜,很快在当地站稳了脚跟。

       这期间,为了笼络他指挥下的这些暴力分子,田久林时不时给他们“福利”,让这些人继续为他服务,为他工作。当他们中有人违法犯罪时,田久林也会给钱帮他们“跑路”。通过类似的手段,田久林有了一群“忠诚的弟弟”,可以在他的公司继续成长。

       田久林开始攻击其他当地殡葬行业同事。他用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迫同行加入他的公司。就算是洗照片的生意,田久林应该也是垄断的。如果有不服的人,会被暴力砸碎。田久林主导市场,最终完成了在当地的垄断,营口的整个殡葬行业都成了他的掌上明珠。

       垄断了殡葬行业后,田久林开始敲诈活人,给死人赚钱。大部分哀悼者不知道准备什么丧葬用品和活动,所以丧葬礼仪人员对他们的影响很大。但是营口市的殡葬行业都在田久林手里,他可以任意加价牟利。加入他的同行必须支付“会员费”。如果有人不服从田久林,将被剥夺“成员”或殡葬礼仪人员的资格,禁止从事殡葬行业,并取消佣金。这就导致了这样一个事实,老百姓愚昧无知,受骗上当,但是殡葬人员中却没有人敢反抗他。

       比如2017年,田久林卖了一个骨灰盒,叫“风水宝地”。骨灰盒的成本价只有700块,但是田久林卖了高价,最后卖了74800块,涨价超过105倍。营口程心殡葬服务有限公司骨灰盒销售业务从2011年到2018年平均增长8.5倍。田久林通过“强买强卖”的各种方式,募集了巨款。

       手里拿着一大笔钱,田久林又开始偷税漏税。经审计,2008-2018年营口殡仪馆田久林税后利润超过1亿元。同时,他实际控制了除殡葬行业以外的其他公司,偷税漏税8500多万。

       对于同龄人,田久林经常使用暴力手段。但是外在,田久林把自己包装成一个伟大的好人。在很多关于田久林的报道中,田久林被描述为一个成功的企业家,一个充满爱心、热心公益的伟大好人。

       “他所使用的家庭服务和慈善事业赢得了丧亲家庭的认可,赢得了社会的赞誉,体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

       比如一个山东来的农民工,突然在营口去世。身在异乡,没钱安葬,田久林出钱帮他组织善后,丧葬费全免。他还动员员工捐钱给一位患白血病的女性,接受她父亲作为企业员工解决生活保障问题。

       “在商业服务过程中,田久林始终以实际行动以身作则,带动全体员工及时向需要帮助的人伸出援手,始终坚持对五保户、低收入户、贫困户等弱势群体实行减免收费。政策。”

       满满的罪恶被掩盖,田久林成功包装自己。2013年11月,田久林当选营口市“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家”优秀奖;2014年2月,还获得辽宁省第四届“建设者奖章”。

       2019年2月19日,田久林集团被警方查处。包括田久林本人在内的多人被沈阳警方刑事拘留,10余名企业员工被捕。

       2020年9月18日,法院一审判决。田久林犯组织、领导***组织等五罪,决定执行20年有期徒刑,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剥夺政治权利4年;其余13名被告被判处6年至缓刑的有期徒刑。同时合法追缴田久林4家企业偷税7553万元。

       类似的丧乱还有很多,江西赣州也出现过类似的“葬霸”。原赣州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朱非法占用墓地,并按酒店房间在墓区明显标出坟墓。普通单墓、普通双墓、豪华小顶、1.75以上、豪华大顶、土墓,每座售价4000元至35000元。但实际上,合同规定,辖区内的居民可以在这里免费搬坟。

       中国有句话叫“逝者最重要”,为了关心逝者的亲人,往往需要忍受丧葬费。殡葬行业的暴利让一部分人赔了钱,甚至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黑色产业链。利润也在于垄断。家属死后必须火化下葬,只能选择跳进垄断下的“土葬霸”挖的坑里。

       要打破这种垄断,必须提高殡葬服务业的市场化、法制化和专业化水平。完善准入制度,重视殡葬教育,加大殡葬行业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防止“土豪”诞生。

       家人去世,活着的亲人渴望为对方多做点事,想把葬礼办得“漂亮体面”,让对方在最后的旅途上安心。“埋霸”敢高价卖骨灰盒,也是利用了人的心理。但孝顺比死后的风景更重要。人们也应该减少丧葬习惯,“更加注重丧葬仪式”,不要留下“葬霸”的机会。

四、江西多地抢棺砸棺原因真相是什么?

       视频中同时拍摄到的,有一张盖着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政府公章、名为《关于在全县推进绿色殡葬改革的通告》的文件。通告称“从2018年9月1日零点起,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殡葬改革‘零点行动’”,要求“全面推行火葬。全县一体一律实行火化,实现火化率100%,火化后的骨灰一律安葬在本辖区公益性墓地内……严禁遗体装棺入土,严禁骨灰入棺土葬。违反规定的,将拆除坟墓,强行火化。”

       对于违规土葬、乱建坟墓等的治理是各地民政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顺应时代发展需求,革除丧葬陋俗,推行殡葬改革,确实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考虑到传统观念和习俗,尤其在不少乡土观念依然浓厚的农村地区,殡葬改革以什么方式来推行,值得各地政府认真思量。方式方法可以有不同,但绝对不能突破底线。

       《殡葬管理条例》规定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也就是说,要把握殡葬改革的进度和尺度,分阶段、分层次地推进。这样规定的出发点,是基于群众情感基础和心理接受能力,还有改革的规律。观念的革新向来没有一蹴而就,而“零点行动”“一律”“100%”“强行火化”给人带来的是不由分说的冷血和霸道、目中无人、无法无天的粗野和嚣张,还有急功近利的官本位。

       很多人都还记得2012年在河南周口发生的轰动全国的平坟运动。那场同样以殡葬改革为目标的运动,在全国人民鄙视的眼神中黯然退场。为什么?主要在于它采取强制执行的激烈方式大大忤逆了群众当时的殡葬观念和习俗,以决裂的方式站在了人民的对立面,遭到所有人的唾弃。

       时隔6年,类似的一幕再次上演,江西抢棺材场景更加让人唏嘘。与周口平坟事件略有不同的是,前者伤害的多是老人,对于不少老人家中摆放的、尚未使用的棺材一律收缴、当众粗暴破拆。而从法律视角看,实施者涉嫌违法。

       首先,从物权法上说,被收缴的棺木属于所有人合法所有,未侵害他人合法利益,更没有到损害公共利益的地步,政府采取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其次,《殡葬管理条例》曾经将第20条中的“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删掉,就是为了限制民政部门在殡改中暴力强制推进。依照行政强制法规定,县级以上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绝没有暴力执行、破坏他人财物的权力。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江西殡葬抢尸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江西殡葬抢尸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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