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武汉疫情殡葬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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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武汉疫情管控期间老人离世怎么办理
遗体必须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当日直接火化,骨灰可免费在殡仪馆寄存。疫情解除后,可根据丧属意愿预约办理丧事活动。
二、新冠去逝后能办丧事吗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阶段,疫情远未结束,输入风险非常严峻。为有效避免疫情期间人员扎堆聚集,减少交叉感染,全力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现就疫情期间清明祭扫服务管理事项通告如下:1、暂停现场祭扫活动。即日起,全面暂停到辖区内的陵园、骨灰堂、安息堂等场所和非集中安放的零散坟墓的现场祭扫活动。殡葬服务机构、寺庙管理的陵园、骨灰堂、安息堂等,由管理主体代为祭扫。鼓励有条件的殡葬管理服务机构开设网上祭扫通道。2、严格祭祀管控。禁止在祠堂、祖厝等场所举行聚集性祭祀活动。严禁在任何公共场所焚烧冥币、纸钱等祭祀用品和燃放鞭炮。各街道、社区要做好辖区内相关场所巡查管控工作。3、倡导简约祭扫。广大居民要积极动员境外、在外经商务工等的近亲属暂不返乡,避免旅途可能带来的新冠肺炎感染风险。提倡采取居家追思、网络祭扫等方式缅怀逝者、寄托哀思。4、严禁上山祭扫。街道、社区会同公安、交警、森林防火、城市管理等部门,在各个上山路口设置临时防火、防疫检查站,强化火源管控和上山祭扫人员管控,对不服从管理且教育不听劝阻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今年清明节可以去墓地扫墓吗今年清明节不可以去墓地扫墓,因为3月份时多地官方发布通知,要求暂停现场祭扫服务,倡导居家追思、网络祭扫、书写寄语等文明简约的祭扫方式遥寄先人、慎终追远。鼓励有条件的殡葬管理服务机构开设网上祭扫通道。暂停上山和在祠堂、祖厝、墓地等举行各类宗族性、聚集性祭拜活动。综上所述,关于武汉市今年清明节能扫墓吗的问题,为有效避免疫情期间人员扎堆聚集,减少交叉感染,全力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现就疫情期间清明祭扫服务管理暂停现场祭扫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
三、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21号)
清明节将至,为防止因集中祭扫引起疫情扩散蔓延,保障人民羣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和3月23日《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现场祭扫服务。全市殡仪馆、公墓、骨灰堂暂停开展守灵、告别、祭扫等人员聚集活动,恢复开放时间暂按不早于4月30日执行,具体开放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确定,并提前一周向社会公布。
二、推出集体祭扫服务。全市民政部门将统一安排,由各公墓管理单位组织工作人员为安葬在陵园内的逝者举行集体祭扫仪式,由各殡仪馆组织工作人员为骨灰寄存在殡仪馆的逝者举行集体祭扫仪式。
三、提供网络祭扫服务。经营性公墓管理单位应当免费提供网络祭扫服务。逝者家属可实名登录逝者所在公墓的网上祭扫平台,缅怀逝者、寄托哀思。
四、各级民政、卫健、公安、交通、应急、林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清明节期间现场疫情防控、秩序维护和安全管理等工作。各殡葬服务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优化工作流程,提供安全优质服务。
恳请广大市民羣众、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和配合!
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四、新冠去逝后能办丧事吗
国家卫健委:在本省(区、市)内死亡的新冠肺炎患者遗体应当就近全部火化,不得采用埋葬或其它保存遗体方式,不得移运。新冠肺炎患者死亡后,不得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和利用遗体进行其它形式的丧葬活动。国家卫健委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遗体置工作指引(试行)》,其中明确提出,遗体应当就近全部火化,不得采用埋葬或其它保存遗体方式,不得移运。文件提出按照“以人为本、依法规范、及时稳妥、就近火化、疑似从有”的原则要科学规范处置新冠肺炎患者遗体,加强卫生防护,防范疾病传播风险。根据规定,新冠肺炎患者死亡后,由所在医疗机构报告本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通报本级民政部门,民政部门通知相关殡仪馆做好遗体接运、火化等准备工作。对于死亡的新冠肺炎患者遗体,由所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按照《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一版)》的规定,对遗体进行消毒、密封,密封后严禁打开。医疗机构应当在完成遗体卫生防疫处理、开具死亡证明、联系亲属同意火化后,第一时间联系殡仪馆尽快上门接运遗体,并在遗体交接单中注明已进行卫生防疫处理和立即火化意见。对新冠肺炎患者亲属拒不到场或拒不移送遗体的,由医疗机构、殡仪馆进行劝说,劝说无效的,由医疗机构签字后,将遗体交由殡仪馆直接火化,辖区公安机关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在遗体转运方面,遗体运送不得交由除殡仪馆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承办。殡仪馆安排专职人员、专用运尸车到医疗机构指定地点,按指定路线将遗体转运到指定的专用运尸车上运至殡仪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指导医务人员和遗体运送、处置人员等,按照疾病接触防护要求,进行卫生防护。遗体运送到殡仪馆后,殡仪馆设置临时专用通道,由殡仪馆专职人员将遗体直接送入专用火化炉火化。遗体不得存放、探视,全程严禁打开密封遗体袋。火化结束后,由殡仪馆服务人员捡拾骨灰,并出具火化证明,一并交亲属取走。家属拒绝取走的,按照无人认领的遗体骨灰处理。在本省(区、市)内死亡的新冠肺炎患者遗体应当就近全部火化,不得采用埋葬或其它保存遗体方式,不得移运。本省(区、市)以外地区死亡的新冠肺炎患者遗体不得进入本省域,按照就近原则就地火化。新冠肺炎患者死亡后,不得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和利用遗体进行其它形式的丧葬活动。少数民族新冠肺炎患者遗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遗体必须就地火化。火化后骨灰可按照民族习俗进行安置。在华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士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在境内死亡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遗体必须就地火化。火化后的骨灰可按死者家属意愿运输出境。对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包括采用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的人员)的遗体,按照“疑似从有”的原则处理,防止疫情扩散。遗体接运、火化等相关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结算。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疫情殡葬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武汉疫情殡葬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