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民政部殡葬最新消息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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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殡葬改革2022年国家新政策
普法内容
2022年关于殡葬的新规定如下:1、关于火葬的规定:(1)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2)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3)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民政部门备案;(4)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5)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2、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3、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4、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殡葬管理条例》
第四条 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民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 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第六条 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需要,提出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二、2023年殡葬新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封建迷信的丧葬习俗,提倡节俭、文明办丧事。第三条 凡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流方便的地区,应逐步推行火葬;其他地区允许土葬,但应进行改革。推行火葬和不推行火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第四条 在推行火葬的地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制定推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建立火葬设施和殡仪馆的费用,列入地方基本建设计划。有条件的地方,可因地制宜,集资兴建。第五条 凡不宜推行火葬或尚不具备推行火葬条件的地区,当地人民政府应本着有利于发展生产建设的原则,规划土葬用地。可以乡或自然村为单位,利用荒山瘠地建立公墓。提倡平地深埋、不留坟头的葬法。第六条 禁止占用耕地(包括小人承包耕地和自留地)作墓地。已占用耕地的坟墓,应限期迁出或就地深埋。禁止出租、转让、买卖墓地或墓穴。禁止恢复或建立宗族墓地。因国家基本建设或农田基本建设而迁移或平毁的坟墓,禁止返迁或重建。第七条 严禁生产、出售和使用丧葬迷信用品。在实行火葬的地区,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经营棺木和土葬用品,违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在其他地区,经营棺木和土葬用品的单位或个人,应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具体管理办法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另定。第八条 禁止在名胜古迹、文物保护区、风景区、水库和河流的堤坝、铁路用地、公路两侧葬坟。上述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革命烈士墓、知名人士墓、华侨祖墓和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外,应限期迁移或平毁。第九条 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实行土葬的,应在指定地点埋葬。对自愿实行丧葬改革的,他人不得干涉。华侨回国安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回内地安葬的办法,由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十条 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职工不实行火葬的,不得享受丧葬费,所在单位也不得为其丧事活动提供方便。国家职工拒不执行本规定,情节严重、影响很坏的,应给予行政处分。第十一条 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民政部门负责管理殡葬工作,贯彻执行本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做好推行火葬和改革土葬的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搞好殡葬服务。第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民政部负责解释。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2020年年火葬场数量
民政部公布最新殡葬统计数据:截至 2020 年底我国大陆殡仪馆1722 个,火化遗体555.8万具,火化炉6619台民政部官网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殡葬服务机构4201个,其中殡仪馆1722 个,殡葬管理机构865个,民政部门管理的公墓1536 个。殡葬服务机构职工8.6 万人,其中殡仪馆职工4.6万人。火化炉 6619台,火化遗体 555.8万具。注释:1.本资料中民政对象人数和机构数为当年实际数和注册登 记的法定机构数。2.本资料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产生误差,存在分项数据与合 计数据不等情况,未作机械调整。3.除省级行政区划数以外,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 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4.社会组织捐赠收入数据使用的是 2020 年完成年检社会组 织的相关数据。5.离婚登记服务中法院判决、调解离婚数据来源于**** **。结(离)婚率计算公式为:当年结(离)婚对数/当年平 均总人口数 x1000‰。6.全国财政支出、人口等相关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来源:民政部官网
四、2023年殡葬新规定
随着2月份的日益临近,新年度的《一号文件》也将在近日发布!而涉及到乡村殡葬方面,民政部已经做出明确规定,将全面推进殡葬改革系列政策!针对最近网络上盛传的,2月1日开始之后,农村土葬、火葬等殡葬方式或将全面一刀切的相关传闻,老道可以明确地讲并不属实!涉及到殡葬方式方面有三件事希望大家有所了解!第1件事:国家从未下发要全面统一殡葬方式的类似政策,对于一些不具备火葬条件的地区,现在依然可以实施土葬!第2件事:国家对于少数民族聚集地的殡葬风俗也是给予认可,并未要全面禁止!只要少数民族的殡葬习俗不违反公序良俗、法律、法规政策的就可以继续实施!第3件事:现在民政部已经设立具体部门,积极探索生态循环殡葬新模式!随着这一试点的启动,相信在2023年殡葬方式也将迎来利好转变!除了以上3件事之外,针对殡葬改革方面,民政部提出将继续推进两大殡葬改革政策!根据《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相关规定,殡葬改革在2023年将迎来重大利好!两大改革政策,希望大家能够心中有数!殡葬改革1:国家将大力推进县域殡仪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一些殡仪馆等殡葬基础设施将在县域全面落地!由此可见,未来县域殡仪服务空白将被逐步填补,咱们农民也将享受到更好的殡仪服务!火葬也将成为乡村主流的殡葬方式!殡葬改革2:国家将继续加大力度整治,地方圈占耕地修建经营性陵园、炒作天价墓地等各类问题!而且还会继续加大乡村公益墓地的供给,减轻农村家庭在殡葬方面面临的负担!随着以上两项殡葬改革政策的全面落地,相信在2023年县域殡葬各类政策也将迎来全方位的升级!希望广大的农民,能够不被网传消息所误导!除了殡葬改革的利好消息之外,涉及到殡葬各类问题的治理,国家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治理新规!按照农业农村部、民政部等有关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来看,两拆两禁殡葬新规全面落地!有3大问题,将在2023年面临严格整治!具体情况,咱们一起说一说!严格整治1:国家将全面禁止乡村各类封建迷信活动、封建陋习!对于一些乡村在操办丧礼仪式时存在的各类问题,国家将加大监管力度!尤其是一些封建陋习,在今年将面临更强力的打击!严格整治2:国家将全面禁止殡仪服务企业搞天价收费!早在2022年的时候一些殡仪服务企业,为了牟取暴利公然违反国家政策!大搞天价收费,造成了很恶劣的社会影响!现在相关企业已经面临高额罚款,在2023年市场监管部门也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保障农民地切身权益!严格整治3:国家将全面拆除农村存在的各类问题坟墓!尤其是对于乡村修建活人墓、豪华墓的行为,一经发现也将全面拆除!在2023年全国多地也将全面排查乡村各类问题坟墓,届时农村土地资源、乡村生活环境也将得到实质性的改善!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民政部殡葬最新消息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民政部殡葬最新消息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