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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殡葬办公室(北京殡葬公司)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北京殡葬办公室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一、丧葬费在哪里领,怎样办理?

        丧葬费在哪里领,怎样办理?对于丧葬费我们又称为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是作为参加职工社保的职工应该享受的一种待遇,即凡是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不管是在职的还是退休的,死亡以后都会享受丧葬补助金的待遇。

        丧葬补助金的领取分为两种方式。一是在岗职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金;二是退休职工死亡以后的丧葬补助金。我们统称为死亡待遇。缴纳了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死亡待遇除了丧葬补助金以外,还要享受抚恤金待遇。虽然同是死亡待遇,在岗职工和退休职工死亡以后还是有差别的。这种差别主要体现在非因工死亡和因工死亡两个方面。

        作为在岗职工来讲,既有因工死亡也有非因工死亡两种情况。对于因工死亡的人员,需要按照因工死亡的待遇标准来发放丧葬补助金。因工死亡和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的差别是非常巨大的。因工死亡主要看是符合工伤认定的标准,工伤主要是指在工作岗位上死亡或是因为工伤事故而死亡,视同工伤包含了三种情况,即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是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或是死亡的;三是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通过工伤认定,如果符合因工死亡或是视同为工伤死亡的人员,享受工伤死亡的待遇,工伤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为统筹区6个月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在用人单位计算死亡待遇时,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办理,缴纳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赔偿,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单位,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领取手续的办理由用人单位协助家属到当地社保局办理。

        非因工死亡的人员的丧葬补助金,既包含了在岗职工,也包含了退休人员。对于在岗职工来讲,丧葬补助金的办理由用人单位协助死者家属办理,由于丧葬补助金是由社保部门来支付,属于 社会 保险待遇的一种形式,办理的地点还是参保地所在的社保局;退休人员因病或是非因工死亡的,由家属负责到退休地所在的社保部门办理。办理时需要提交死亡的医学证明、身份证明、火化证明和村社或是社区出具与死亡人员关系的证明等。非因工死亡由于属于自然死亡或是因病死亡,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是比较低的,像重庆等地是每人2000元,有的地方时是每人3000元,也有的是1500元。除了丧葬补助金以外,还要注意同时办理抚恤金,抚恤金才是补助的大头,一般最高的是按照本人养老金或是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5个月的标准进行补助。

        综上所述,丧葬补助金是属于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以后死亡的一种待遇,不管是在岗职工还是退休职工,只要死亡以后都会享受,只是在岗职工要分为因工死亡和非因工死亡两种情况,退休职工基本上都是属于非因工死亡。因工死亡和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的标准差别是非常大的,都是到参保地或是退休地的社保部门办理。

        如果已经退休请到社保局领;如果还未退休就去原工作单位领。具体办理和丧葬费标准各省都不尽相同,请到所涉及的单位或部门一问便知!

        将死者死亡证明,火化证,有单位的去原单位申办理。要委托一个经办人,其他直接亲人(如是老人,他的全部子女签名化押)。近期是领15个月的基本工资,为丧藏补偿金。是其他人员就到社保丧葬办公室去按规定结账。

        很多缴纳社保的人,由于对社保知识匮乏,不知道找谁去领丧葬费,怎么办理?作为一名企业负责社保和退休管理工作的HR,要提醒你:丧葬费的支付主体是社保基金,属于社保对死者提供的一种死亡待遇。除此以外,职工家属还可以申领抚恤金、继承死亡职工的个人账户剩余储存额。根据死亡人员的参保状态,丧葬费待遇的领取方式可分为以下2种:一是参保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二是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死亡时的参保状态不同,待遇支付标准也略有差异。 下面结合问题,为大家普及一下丧葬费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谁可以领丧葬费,应该由谁来支付?

        1.丧葬费的领取资格。 参加社保缴费的职工或者已经办理退休的职工,死亡以后,可以领取丧葬费。一般为死者的继承人(家属),负责办理丧葬费的领取手续。

        2.丧葬费的支付主体。 过去丧葬费,由企业支付。后来随着社保基金的发展,逐渐改为统一由社保统筹基金来支付,单位负责配合职工家属办理相关手续,出具有关证明(比如:职工人事档案、亲属关系证明等)。

二、丧葬费的领取标准是什么,如何领取丧葬费?

        国家关于丧葬费的领取,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支付标准。另外,除了丧葬费以外,还可以申领抚恤金、办理个人账户储存额继承。下面以吉林省丧葬费等死亡待遇领取为例,仅供参考。

        (一)丧葬费等死亡待遇的领取标准

        1.参保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 由统筹基金发放丧葬补助金标准为1200元。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抚恤金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40%为基数,按10个月计发;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抚恤金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为基数,按比例计发。另外,家属可以申请办理个人账户储存额的退付手续。

        2.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 由统筹基金发放丧葬补助金1200元,并以退休人员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10个月为其遗属发放抚恤金;供养直系亲属3人以上的,按12个月标准发放。另外,家属可以根据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申请办理剩余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退付手续。

        (二)如何申领丧葬费等死亡待遇

        现在丧葬费等死亡待遇的办理已经简化了,一般需提供以下要件:

        1.逝者身份证原件/户籍注销证明。

        2.死亡证明。

        3.火化收据。

        4.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亲朋即可)。

        5.逝者生前领取养老待遇银行卡/折。

综上所述

        1.丧葬费的领取地点,是当地的人力资源和 社会 保障局,由社保统筹基金统一支付。个人携带所需材料,到社保部门的丧葬费业务窗口申请办理即可。

        2.对于参保职工和退休职工,死亡以后,除了领取丧葬费以外,还可以申请抚恤金,办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休手续。

        3.关于退休待遇的申领标准,全国各地略有差异,具体以当地社保部门要求为准。一定要提前问好,以免漏掉本应该申领的待遇。

        职工死亡以后,有关部门会要求职工家属出具亲属关系证明,以此来确定继承人。比如:“证明母子关系证明”等等。而这些证明,一般要求单位来出具。对于这些奇葩的证明,你怎么看?

        欢迎留言!

        丧葬费在哪里领,怎样办理?

        一般来讲,丧葬费需要死者的近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持相关证明办理。

        如果是在职人员,需要死者的近亲属持火化证、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一户的持户口本、配偶持结婚证亦可)到单位人事部门或劳资部门办理。

        如果是离退休人员,需要死者的近亲属持上述证明到当地社保局办理。

        如果死者的近亲属并非一人,需要共同推举一个代表前去办理。

        有单位的把资料交给人事处或人力资源部的人去办就可以了,没单位的自己去社保局办理,带好相关证明,如火化证 死亡证 银行存折复印件等等。企业和 社会 投保人员按当地平均工资发放十个月的,事业单位发放20个月,机关单位发放40个月

        楼主你好,丧葬费在哪里领取?怎么样办理呢?丧葬费的领取主要是针对于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人群,可以获得相应的丧葬费,当然除了丧葬费之外还有一部分抚恤金的待遇,那么这两者相加大概有个几万块钱左右,各个地区的规定是有所不同,整体来讲,平均的这个中位数大概也就是在几万块钱左右。

        那么很明显它是针对于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群体所建立的相关的费用,所以也就意味着丧葬费是通过社保部门来给予拨付的,只要是你正常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无论是属于正在缴费的在职群体,还是属于已经退休的退休群体,那么都可以依法获得相应的丧葬费的待遇,这是毫无疑问的。只不过就是丧葬费待遇的高低,一方面取决于你所在地区的这个 社会 平均工资,另外一方面还要考虑你所在地区的平均养老金的待遇。

        所以对于待遇比较高的地区,那么丧葬费的待遇水平相对来说也会更高一些,反之待遇比较低的地区,那么丧葬费的待遇水平相对来说也就会更低一些,至于这个怎么样办理怎么样领取,主要是要根据相应的流程,那么我们死亡人或者说是因病或者是某种原因造成的结果,那么就会要依法去申报,通过社保部门来进行申报,申报,处理完成之后,那么就可以享受到丧葬费的待遇了。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今年由于疫情的影响,农村逝去的人火化有了新的规定: 不论是在医院死亡还是在家中死亡的人,必须由近亲属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经医生鉴定不是因为疫病已死亡,,才能在医院开死亡证明书,才能到火葬场火化。

        火化后一个月内到社保部门申请丧葬补助金,必须带死亡人口所在的户口薄,死者身份证件,火化证明,申办者的身份证,申办者的银行卡 复印件 ,在社保大厅就可以申领。农村一般补贴是800元。

        这里有一个误区大家一定要注意:死者生前在银行有存款的,要及时变更存款人信息,银行也许能通融变更到配偶名下或者子女名下,要是亲属太多,子女扯皮推诿的,就要公证了, 或者没有变更存款信息就到派出所注销户口的,也要公证,程序不是一般的麻烦,还要花钱。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更多的人!

        是这样的,对于参与了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来说,无论是在职还是退休,如果出现死亡,那么家属是可以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的。这笔钱可能各地发放标准不一样,而且也跟单位性质有关系。

        一般来说,丧葬费的标准也就是几千块钱左右,相对抚恤金要少很多,比如说重庆的丧葬费为2000块钱,北京的丧葬费为5000元,等等。而抚恤金的话,有的是跟养老金待遇挂钩,有的地方是直接跟当地 社会 平均工资挂钩。比如山东,职工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发给20个月的上一年度全省月平均工资;而非因工死亡或是生病死亡的,一次性发10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再比如江西,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抚恤金为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10个月的平均基本养老金。

        那么怎么去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呢?在参保人死亡后第一时间去办理养老金停发手续,然后携带死亡证明、火化证明、身份证、户口簿以及跟死者的关系证明材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就可以了。

        @社保当家,感谢你的阅读。

        丧葬费是社保基金给予参保人员死亡后的一次性补助,因此又被称为丧葬补助金。

        很多遗属因为缺乏对社保的了解,在家属死亡后不知道能享受哪些待遇,所以会错过丧葬费、抚恤金甚至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的继承,这对遗属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损失。

        值得一提的是只要参保人员去世就可以由法定继承人领取丧葬费 ,也就是说死亡时在职或者已退休状态的参保人员遗属均可以领取丧葬费;参保人因病死亡、非因工死亡或者因工死亡的,遗属均可以领取丧葬费。 只不过死亡时参保状态不一样、死亡原因不一样则领取的丧葬费金额存在差别,而且各地社保部门执行丧葬费的标准上也不一样,有的是定额发放,有的则是根据职工工资水平、养老金水平的高低来发放。

领取丧葬费的主体是谁,由谁支付?

        丧葬费根据参保的社保不同又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参保“城乡居民社保”的城乡无业人员,二是参保“城镇职工社保”的企事业人员。

        目前参保“城乡居民社保”的人员是否在死亡后能由遗属领取丧葬费是不一定的,有的地区不设有丧葬费,而有的地区则同参保“城镇职工社保”的人员一样设有丧葬费。 比如内蒙古赤峰市就规定:“2019年1月1日起,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参保人员,按照上一年度自治区规定的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一次性发放12个月”。

        所以下文我们着重讨论参保“城镇职工社保”的人员丧葬费的相关细则。

        1.丧葬费的由谁领取? 参保人员死亡后,遗属能享受的待遇包括丧葬费、抚恤金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的继承,以上项目的领取人均为去世人员的法定继承人。

        2.丧葬费由谁负责支付? 之前的时候丧葬费是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后来随着社保基金的统筹,丧葬费开始由社保基金支付,而用人单位负责协助遗属提供相关的申报资料,比如人事档案和关系证明等。

丧葬费在哪领取,能领取多少,如何办理?

        首先能确认一点的是各地丧葬费的申领地点都是当地的人力资源和 社会 保障局 ,遗属携带相关的申领资料去当地政府服务窗口走申报、审核、发放程序就可以了。

        关于“能领取多少”的问题不好确定 ,因为各地执行的发放标准不一,各地根据自身情况有很大的自主性,有的地区是按照定额发放,有的地区则是执行N个月的职工月均工资或者月均养老金。

        比如以山东省为例,对于参保城镇职工社保的,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不分职务级别, 丧葬费的统一执行标准是1000元/人。

        虽然山东省在执行丧葬费上的标准并不高,但是遗属还可以领取抚恤金和生活困难补助:

        抚恤金的执行标准是 因工死亡的 ,其遗属可以一次性申领20个月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 ,一次性申领10个月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

        另外对于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的,根据地区不同可以领取不同水平的生活困难补助: 一类地区每月460元、二类地区每月410元、三类地区每月360元。

        三:如何办理:

        一般社保部门需要遗属或者死者生前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死亡证明、火化证明(部分少数民族无需提供)

        2.户籍注销证明;

        3.申领人相关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

        有的还需要申领人提供社区或是村社出具的与死者关系证明,以证明申领人为合法继承人。

        注意: 各地社保部门所需要的资料存在差别,具体先咨询社保窗口,一些资料可能需要死者生前单位协助提供。

结语:

        从以上所述,关于丧葬费我们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要点:

        1.丧葬费的发放主体是社保基金,领取主体是死者遗属,即合法继承人;

        2.各地执行丧葬费的标准不一,有的定额支付,有的则是执行N个月的职工月均工资或者月均养老金,总体来说差别较大。

        3.关于申领资料:各地社保部门要求不一,一定要提前咨询,避免漏掉一些必须资料。

二、北京海葬办理地点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对丧葬费的计算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即“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一般的企业员工因为一些原因死亡时企业也会发放一定金额的丧葬费。北京市就更是如此,因为经济发展的因素,补贴标准也是不断变化。使得有很多人对相关的补贴标准比较疑惑。那么,北京丧葬费的标准是什么?为此,我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北京市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一次性抚恤金为死者生前工资15个月,丧葬费为2000元,以上待遇由死者家属或子女领取(须由所在地村委会出具证明确定具体领取额待遇人员)。《******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对丧葬费的计算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即“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二、丧葬费领取所需材料1、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2、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3、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四是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退休人员丧葬费领取流程1、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2、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你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3、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你的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4、工作人员会根据你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地区略有不同)加上10个月的工资。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尔后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其中一张存放在档案里,另处三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5、工作人员会告之你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注:当月工资正常发放)。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北京丧葬费的标准为2000元,但还需要根据其他具体情况综合确定。

三、北京丧葬费怎么办理流程

       北京丧葬费办理流程如下:1、带上相关资料,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具体资料如下:(1)户口本;(2)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2、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所提供的单据给当事人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3、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4、工作人员会根据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地区略有不同)加上10个月的工资。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尔后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其中一张存放在档案里,另处三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5、工作人员会告之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四、北京海葬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在海葬服务中心。北京市办理海葬登记服务的地点有三个,一是北京市殡仪服务中心;二是北京市殡仪服务中心第一服务站;三是北京市东郊殡仪馆办理处。三个骨灰海撒服务登记点具体地址如下:第一、北京市殡仪服务中心: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17号;第二、北京市殡仪服务中心第一服务站: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八宝山殡仪馆西南侧革命公墓园内骨灰海撒办公室;第三、东郊殡仪馆办理处:北京市朝阳区平房北街133号(骨灰海撒办理处);完成登记后,预计海撒等待时间约1年左右。市民带好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殡葬服务中心办理登记或者打电话进行电话预约登记。怀恩殡葬服务中心根据预约登记要求,确定海葬进行的时间,同时发信给已经登记好的市民,通知交费的时间(一般在活动进行的前一周)和地点。市民在收到信件后,按照所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去办理交费手续,领取海葬活动须知。按照须知上的时间到指定地点乘车、乘船,进行海葬活动。海葬优势:防止疾病。人体焚烧后产生的骨灰,属无机物碳酸钙,并非有毒有害物质,不会引起水质污染。而从火化角度来看,人体火化的温度是800—1200度,如此高温下有害病菌根本无法存活,包括传染性极强的肝炎病毒、结核病菌等,由此可见,“病者骨灰撒海将传播病菌”纯属无稽之谈。回流量少。骨灰撒海的选址也颇有讲究。海葬基本选定在长兴岛、横沙岛之间的海面,就是因为这个地方水动力足,能把骨灰全部冲入大海,而不会引起回流。此外,长江上游每年带入东海的泥沙为5亿吨,而撒入大海的骨灰按800具算,每具重约500克,这也意味着每年撒入海洋的骨灰只有半吨左右,相对于泥沙量以及海洋的稀释能力来说,这都是个极小的量。海葬手续如何办理1.准备海葬资料及逝者骨灰,家属办理海葬服务前,需提前准备的材料及物品如下:准备逝者火化后的骨灰2.北京户籍居民,需准备好逝者北京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逝者的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五条是使用“坟墓”词语的唯一法律条文:有下列做法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捕;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捕,能够并处1000元以下罚金:(一)有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二)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听劝阻的。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北京殡葬办公室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北京殡葬办公室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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