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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殡葬(石家庄殡葬服务电话)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石家庄殡葬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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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石家庄市双凤山公墓有壁葬吗?里面有多大面积?多少钱?

       石家庄市双凤山公墓有壁葬,一块墓地里面2-3平方米,售价3880-19600不等。石家庄双凤山陵园的壁葬位于双凤山北麓,与普通的骨灰墙式壁葬不同,双凤山壁葬利用山体的高低落差依山而建,背面与土壤相接,与普通骨灰墙壁葬相比更承接地气符合传统殡葬中入土为安的观念。随着层数的增加,壁葬价格也随着增高。七层壁葬价格最高,参考售价为:19600元。

二、石家庄殡仪馆收费标准

       发放标准:一次性抚恤金按其死亡时的工资核定,发放标准为10个月基本工资。因公牺牲人员抚恤金发放标准为20个月基本工资。离退休人员按本人病故时的基本工资(扣除各项津补贴)核定。 抚恤金不属于遗产的性质。抚恤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相当于生活费的性质。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故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一、丧葬费办理流程(一)办理条件 凡按月享受并领取养老金待遇已死亡的离退休人员和未退休的参加养老保险人员,且符合规定条件的。(二)享受养老金待遇人员死亡后,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领取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由殡仪馆出具的“居民死亡殡葬证(即火化证明)”原件或殡葬服务费发票原件。 2、领取丧葬费《申请书》一份(由经办人到社保局填写)。 3、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4、由医疗机构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红章)。 5、属于非正常死亡的,须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原件。 6、能证明继承关系的户口本首页和继承人本人页复印件,或结婚证复印件。继承人委托他人办理时,必须出具委托公证书。 7、领取丧抚待遇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东方红工行银行账号(指银联卡或存折)和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一张A4纸上)同时标注联系电话。 8、除以上材料外,离休人员死亡的,还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离休人员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此件由组织或人事部门提供)。 (2)离休人员“离休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9、对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继承意见有分歧的,经办人须出具相关的法律文书(如家庭对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的分配协议书、公证书、调解书、裁定书、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0、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三、受理时限、办理程序、部门和联系电话 1、法定工作日。 2、领取丧抚待遇的,由经办人持上述材料到社保局办理领取手续,由社保局养老待遇给付业务员受理此项业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石家庄市殡葬管理条例(2004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殡葬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举行殡葬活动、从事殡葬服务和殡葬管理的,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制定推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殡葬设施建设列入城乡建设发展计划,使殡葬管理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第四条 各级民政部门是殡葬管理的主管部门,也可以委托殡葬管理机构负责殡葬活动的管理。 公安、工商、物价、土地、卫生、民族宗教、市容环卫等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按各自的职责对殡葬活动和殡葬服务行为实施管理。第五条 殡葬管理应当推行火葬,改革土葬,革除丧葬陋习,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禁止大操大办。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建立丧事服务组织,教育、帮助、监督公民文明节俭办理丧事。第六条 不能通行汽车或者距殡仪馆50公里以外的偏僻深山区,为暂时实行土葬的区域,其它区域为火葬区域。第七条 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少数民族的殡葬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并为少数民族改革丧葬习俗提供支持和便利。第二章 火葬管理第八条 实行火葬区域内的公民死亡后,除国家规定可以实行土葬的少数民族外,必须实行火葬。第九条 公民正常死亡的遗体应当自死亡之日起7日内实施火化。 公民因患烈性传染病死亡的,死者亲属或者死者所在单位及医疗机构应当即时向殡葬管理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在24小时内实施火化。 遗体火化时,丧主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具死亡证明。第十条 公民非正常死亡需要尸检的,应由县级以上司法机关进行尸检并出具准予火化证明,自出具准予火化证明之日起7日内实施火化。 确需暂时保留遗体的,应由县级以上司法机关出具暂时保留遗体证明,保存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特殊情况需延期保留的,由市级以上司法机关批准,并出具延期保留遗体证明。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逾期由殡葬管理机构予以火化。第十一条 运送遗体应当使用殡葬服务机构的专用车。暂不具备条件的地方,也可以使用其它车辆,但运尸后应经殡葬服务机构消毒处理。 禁止殡葬服务机构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经营运尸业务。第十二条 公民异地死亡的,遗体应当就地火化。因特殊情况确需运出的,必须经遗体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批准并出具《尸体准运证》。第十三条 死者骨灰盒应当存入骨灰堂、埋入骨灰公墓或者深埋。 禁止在公墓外堆坟、树碑。第十四条 火葬区域内实行土葬的少数民族公民死亡后,应在当地民政部门和民族宗教部门共同指定的地点深埋。第三章 土葬管理第十五条 暂时实行土葬的区域,由县(市)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市民政部门审核、市人民政府同意、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行。第十六条 暂时实行土葬区域内的公民或少数民族公民死亡后自愿实行火葬的,应予以鼓励和支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第十七条 暂时实行土葬的区域,禁止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第十八条 禁止在耕地、林地,名胜古迹区、文物保护区、风景区、水源和水库保护区,河流堤坝和铁路、公路两侧设置墓地。 前款所列的禁葬区域内,除受国家保护的革命烈士墓和经县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知名人士墓、华侨祖墓和具有历史、艺术、科学考察价值的古墓外,现有的坟墓,应当予以平毁或迁移。第四章 殡葬设施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按规划建设殡仪馆和公墓、骨灰堂殡葬设施,并将殡葬设施的迁建、扩建、改建和殡葬服务设施的更新改造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殡葬设施的收费标准,按照物价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实行火葬区域内的村庄可建立公益性骨灰堂,暂时实行土葬的区域内的村庄可建立公益性遗体公墓。公益性骨灰堂、遗体公墓应当建立在荒山、荒坡、非耕地或者不宜耕种的土地上。 建立公益性骨灰堂和遗体公墓,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经乡(镇)人民政府核准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并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兴建和管理。 城市市区内的村庄,不得新建骨灰堂和公墓。

四、石家庄殡仪馆收费标准

       壁葬骨灰寄存穴位平均价每个1700元,最高售价每个2700元,该价格为一次性买断价格,市殡葬管理处可根据上述价格核定每个层次的具体售价,报市物价局备案。一、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基本殡葬服务免费项目及免除标准为:1.普通型专用殡仪车遗体接运费每具320元;2.车辆、遗体消毒费每次15元;3.馆内遗体搬运费每具50元;4.1天内遗体普通冷藏费每具80元;5.环保型火化炉遗体火化费每具700元;6.1年内金属全封闭架骨灰寄存费单盒60元。二、殡仪馆火葬场过程1、火葬场要取得死亡证明书人死后,丧家或单位必须取得死亡证明。在医院死亡的,由医院出据死亡证明;在家因病死亡的,由村委会、居委会或派出所出据死亡证明;非常规原因死亡的,由所在单位或公安部门出据死亡或火化证明。然后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然后凭死亡证明到住地派出所注销户口。2、火葬场要作好死亡说明领取死亡证明后,即可打电话或派人与殡仪馆、殡葬服务站或火化场联系,预定接尸时间,告知死者姓名、住址、年龄、性别、死亡原因、死亡时间、尸体所在地点、死者户口所在地点;家属姓名、住址、电话、与死者关系;死者是否脱穿衣服、是否需要举行追悼和告别仪式等。在接尸体时,丧家或单位应在接尸车到达之前准备好死亡证明、所需衣物等,死在医院的应办理好出院手续。3、火葬场要办好火化手续尸体运到殡仪馆后,随车家属(接尸车可随带家属二至三人)首先到业务室,交验死亡证明,选购骨灰盒,领取火葬证,办好交款等项手续。取骨灰一般需要二至三天,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时,可办理提前取灰手续。在联骨灰时要持火葬证在取骨灰处领取。如果尸体运到殡葬馆后因故不能马上火化,要在业务室办理尸体冷藏手续。4、火葬场在殡仪馆举行告别仪式或召开追悼会丧家或单位要事先与殡仪馆业务室的承办人员联系,定好租用时间,租赁礼堂、告别室、花圈、鲜花、小白花、黑纱等各类事宜。5、火葬场需要寄存骨灰按寄存骨灰的规定,有的凭火葬证在火化地可直接联系办理,有的凭火葬证到指定的骨灰堂联系办理。寄存时间,一般三年,超过时间的可以续存。如果过期不取也不办理续存手续,则由骨灰堂酌情处理。在办理骨灰寄存手续时,由骨灰堂填发给骨灰寄存证,丧家或单位应妥为保管,持证可随时到骨灰堂瞻仰亲属骨灰。瞻仰时应遵守骨灰堂的有关规定。三、火葬场程序1、主持人宣布,火化仪式开始;2、由主持人带领到场人员默哀一分钟;3、由死者单位领导或亲属作简单致词,表示悼念之情,祝愿死者安息,时间三五分钟即可,不宜过长。4、瞻仰遗容。到场人员绕遗体一周,并向遗体三鞠躬。有条件的可以录相、照相留念。5、主持人宣布遗体火化开始,遗体由工作人员或家属送到火化间,目送遗体入炉;6、家属在接待室等待骨灰出炉。法律依据:《河北省殡葬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经营资格、利用殡葬设施提供相应服务的事业、企业、民办非企业等单位均需遵守本办法。第二条 各级政府物价、民政部门依法对殡葬收费和服务规范实施管理。殡葬收费管理实行全省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办法,分别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不得越权定价。第三条 殡葬收费的管理应本着既有利于规范殡葬服务行为、节约殡葬费用,又兼顾弥补政府财政投入不足、补偿殡葬服务成本的原则。殡葬服务成本主要包括殡葬服务过程中的直接消耗、固定资产折旧和殡葬单位的管理费用。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石家庄殡葬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石家庄殡葬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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