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农民,为做点小生意在农机局租了一个小门面,农机局建在保康县城关镇清溪路139号,后面是广场,而农机局所建的房屋和门面都没有办证,而且房租每年都在上涨,2015年房租上涨了百分之五十,这些还不算,电价由国家规定的价格,而农机局卖的是1.25元度,从中赚取利润,并且还搞关系,两把钥匙交一把,别人继续做生意,并不交房租,等等:
请问向这样的单位应该整治吗?
我是一个农民,为做点小生意在农机局租了一个小门面,农机局建在保康县城关镇清溪路139号,后面是广场,而农机局所建的房屋和门面都没有办证,而且房租每年都在上涨,2015年房租上涨了百分之五十,这些还不算,电价由国家规定的价格,而农机局卖的是1.25元度,从中赚取利润,并且还搞关系,两把钥匙交一把,别人继续做生意,并不交房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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