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意见和要求
一、虎兄弟二人编造加油站只卖320万元、要求法院对进行资产清算理由均不能成立,我们要求按1/3的股份分得加油站多年的租赁经营款和加油站变卖评估价的诉请合情合理合法。
恒通从成立到虎兄弟二人将资产出卖,都是股东单方承包经营,不存在股东共同经营,且经营期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存在经营风险,经营风险均不在,不涉及资产的灭世和亏损,且每个阶段都是净收益,加油站生意逐年好转,同位置同规模的加油站销售价上千万元,所有这些净收益都被虎兄弟二人侵占,因此根本不存在清算资产,且资产早已转卖完毕,现无法进行清算,进行资产清算系法院自找麻烦;更不能认定加油站只卖320万元。我们福建好多人就是靠建造加油站而后转卖,对市场行情了如指掌。若虎坚持,我们愿以320万元回购该加油站。我们要求分得加油站几年的租赁经营款和加油站变卖正常评估价的按1/3合情合理合法。
二、现在虎兄弟二人所称理由依法均不能成立,是在故意拖延案件,内乡法院久拖不决是对虎兄弟二人的袒护和包庇,这是开放、旅游、招商圣地全内乡领导和人民的侮辱和耻辱。虎兄弟二人现提出对加油站资产进行清算,编造资产卖价,实际是伪造支出费用,逃避债务,明显系故意寻找理由坑害我们外来投资人,是对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的逃避行为,也是对整个内乡县委、县政府公开宣传的对外投资环境一系列政策和形象的破坏和践踏。内乡县外来投资商的投资环境值得重视,值得提高。这样的投资环境今后谁还敢去?
三、我们要求各级领导监督关注此案的尽快处理和公正判决。
总之,我们决不无理取闹,可对虎兄弟二人公然无视法律和我们股东最基本权益,不经我们占1/3股权的股东同意,将加油站租赁给他人并卖掉,侵占全部租赁费和变卖价款,天理国法不容。若仍无人管或拖延下去,我们只有向网络各媒体不间断发帖,逐级向中央国家、省市县各级党委及纪委政法委、政府、检察院、法院领导控告,直接赴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网络直播,向全国各大网站发帖,并依据《游行示威法》向公安部直接提交游行申请,要求公安部制定地点制定时间游行,我们坚信 代表的共产党领导下的共和国决不容许国家法律就如此遭践踏蹂躏、法院如此袒护地方无赖,地方招商环境如此恶劣,我们坚信靠耍痞不可能颠覆共产党,邪不压正,我们为真理和权利必将坚持到底。
福建省在南阳内乡投资商陈国林、陈其仙
二0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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