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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梅岭镇下傅村傅拱辉在任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 侵吐集体财产 :诏安县烧纸

诏安县梅岭镇下傅村傅拱辉在任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吐集体财产,违法违纪违规等。理由与事顶;1992年傅拱辉在村主任时利用职便,将集体耕地田地8亩,挖为虾池村入账3亩,而且毎亩租金至12元,承包期15年,即从1992年至2007年,傅拱辉在几年后便私自补充合同从1992年至2032年期40年,租金同样12元(亩),当时邻村公开招标每亩每年约800元,还有前岗田地182亩,同样暗标操作,未到期同样廷包,同样每亩400元,当时邻村公开招标每亩每年约2000元(亩),而且村财入账只96亩,其它被当时书记傅金马卖给林厝村挖虾池,成为个人收入。1996年傅拱辉再次利用职便,将集体防护林砍伐后变更为果园,村两委没有一致通过,更没有公开招标,承包给他妻子傅雪芳40亩,实不止承包40年,租金3000元,每年每亩1.8元,随后书记傅金马等人承包100多亩,承包60年,按当时木麻黄树每亩每年价值约2000元,直接造成集体损失几百万元,而且他们在果园乱基建,造成防风大大不如从前。再后来傅拱辉当上书记后,变本加厉,大肆砍伐防护生态林,变卖林地,建鲍鱼场,育苗场。暗箱操作,从中得利,早在十多年前卖给外地人孙守一20亩,租期30年9.0万,谢小梅30亩135000元,蔡耀文30亩135000元,还有多人具体不详。多年后,他与本村村民傅洪元合股,承包50亩租期50年,租金只1.2元,随后除他们自己建鲍鱼场后,余再转卖浙江人100多万元,而且亩数大大超过50亩,2010年其他干部和个别村民纷纷效仿,占用林地,高价卖出,两千几百亩生态林成为他们的个人财产和商业地,其间傅拱辉在果园内大量砍伐,建大面积养猪场。

  村主任把海边林地以个人租甲州建造船厂,现在整片生态林肌无完肤,干部和个别村民随时占用,村所有集体田地,林地成为的私有财产,几十年来,村财村务从没公开上墙,他们的所作所为以构职务侵占罪,且造成民愤极大,要求纪委政法部立案查处,追究腐败分子的责任,追回被侵吞的集体财产,清除一切腐败,保护村的集体经济利益,保护村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996年傅拱辉再次利用职务之便,将村集体防护林变更果园,村两委没有一致通过,便没有公开招标,承包给其妻子傅雪芳40亩,承包期40年,租金3000元,每亩每年1.8元,随后书记傅金马等人承包100多亩,承包期60年,按当时木麻黄树每亩每年价值约2000元,直接造成集体损失几百万元,而且期满还要按他们作物和建筑估价80%补偿给他们(马关条约),

  在下傅村再次体现

  再后来傅拱辉当上书记,变本加厉、大肆砍伐防护林变卖林地、建鲍鱼场、暗箱操作从中得利,下河村何镇乾20亩租期30年9.2万元,傅拱辉还在自己的果园大兴土木,建养猪场。2010年在班路林地在中间砍伐几十亩防护林,卖给本村村民建鲍鱼场,村主任、书记卖林地给人作造船厂,现在正在制作他铁壳船。

  下傅村前岗田182亩,被傅洪元及兄弟姐三人和原书记傅金马等四人承包入股96亩,其中几十亩被傅金马卖给邻村,而且承包期未满,没有公开招标,便私自延包几十年,租金每亩还是400元,而当时邻村公开招标每亩高达2000-3000元。

  而几年后,土地再升值,他暗中参股,有本村村民傅洪元承包海边林地50亩承包期50年,租金低至12000元,每年每亩2.4元,土地一部分由傅拱辉之兄傅镇辉和傅洪元以及本人建鲍鱼场,剩余转卖给浙江人近百万,浙江商人在海边林地大量建设,土地远远超过承包面职

  下傅村2600亩防护林在多年前就被定为生态林,傅拱辉不可没有保护,反而大肆砍伐,是整片生态林肌无完肤,现在整片以全部被低价承包给外村人,根据有关规定集体林地超过千亩以上不能承包。

  下傅所以集体田地、林地成为他们的私有财产,几十年来,村财务帐目未公开上墙,他们所作所为以构成职务侵占罪,且造成民愤极大要求纪委政法部门立案查处,追究腐败分子的责任,追回被侵吞的集体财产,清除一切腐败,保护集体经济利益,保护村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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