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把海边林地以个人租甲州建造船厂,现在整片生态林肌无完肤,干部和个别村民随时占用,村所有集体田地,林地成为的私有财产,几十年来,村财村务从没公开上墙,他们的所作所为以构职务侵占罪,且造成民愤极大,要求纪委政法部立案查处,追究腐败分子的责任,追回被侵吞的集体财产,清除一切腐败,保护村的集体经济利益,保护村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996年傅拱辉再次利用职务之便,将村集体防护林变更果园,村两委没有一致通过,便没有公开招标,承包给其妻子傅雪芳40亩,承包期40年,租金3000元,每亩每年1.8元,随后书记傅金马等人承包100多亩,承包期60年,按当时木麻黄树每亩每年价值约2000元,直接造成集体损失几百万元,而且期满还要按他们作物和建筑估价80%补偿给他们(马关条约),
在下傅村再次体现
再后来傅拱辉当上书记,变本加厉、大肆砍伐防护林变卖林地、建鲍鱼场、暗箱操作从中得利,下河村何镇乾20亩租期30年9.2万元,傅拱辉还在自己的果园大兴土木,建养猪场。2010年在班路林地在中间砍伐几十亩防护林,卖给本村村民建鲍鱼场,村主任、书记卖林地给人作造船厂,现在正在制作他铁壳船。
下傅村前岗田182亩,被傅洪元及兄弟姐三人和原书记傅金马等四人承包入股96亩,其中几十亩被傅金马卖给邻村,而且承包期未满,没有公开招标,便私自延包几十年,租金每亩还是400元,而当时邻村公开招标每亩高达2000-3000元。
而几年后,土地再升值,他暗中参股,有本村村民傅洪元承包海边林地50亩承包期50年,租金低至12000元,每年每亩2.4元,土地一部分由傅拱辉之兄傅镇辉和傅洪元以及本人建鲍鱼场,剩余转卖给浙江人近百万,浙江商人在海边林地大量建设,土地远远超过承包面职
下傅村2600亩防护林在多年前就被定为生态林,傅拱辉不可没有保护,反而大肆砍伐,是整片生态林肌无完肤,现在整片以全部被低价承包给外村人,根据有关规定集体林地超过千亩以上不能承包。
下傅所以集体田地、林地成为他们的私有财产,几十年来,村财务帐目未公开上墙,他们所作所为以构成职务侵占罪,且造成民愤极大要求纪委政法部门立案查处,追究腐败分子的责任,追回被侵吞的集体财产,清除一切腐败,保护集体经济利益,保护村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