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帮帮他们!!!!!!!!
立即阻止违法拆迁的紧急请求
尊敬的各界领导:
我们是居住在原安徽砀山师范学校家属院内的教职工,共56户。近期砀山县第五中学拟对该家属院拆迁,2019年10月18日发布的《砀山县第五中学收回公有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公告》和《补偿方案》所规定的补偿标准是:公房不予补偿,自建房按500--700元/平米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并且无论公房还是自建房均不予房屋产权调换;同时,公告中还限定2个签订协议书的时间段,逾期未签协议的,将强制执行。对此,我们无法接受,曾两次书面向砀山五中反映意见,可是砀山五中不予采纳仍坚持原方案。由于事情十万火急,为了避免事态的恶化,特向各界求助,望能引起各级领导的充分重视并能妥善处理我们的合理诉求。
一、砀山师范家属院(以下简称家属院)房屋的历史背景
家属院坐落在原砀山师范学校的校址上。80年代,根据当时国家住房政策和精神,砀山师范为解决教职工住房困难,决定将部分校舍从教学区隔离出来,按照每个教职工的职称、工龄、校龄、独生子女奖励等指标制定分房方案,按积分分配给大家。其中在校院的西部安置15户,校院的东部安置50多户,东、西两部是按同一方案分配的,住房性质是一样的(都在学校一个大院内)。后来,因种种原因,住户没能参加房改,也没有享受到房改的优惠政策。
1999年砀山县第五中学在原砀山师范学校的校址上创办,该家属院的公房产权变更至五中名下。
二、家属院房屋的法律属性
(一)原砀师分配给职工的公房部分
1、该批公房建于70--80年代,由于受当时的经济条件限制,建筑质量极差,已经严重影响到职工的居住安全。1999年前,住户自己投资进行了修缮,产权划归五中后,五中没有投资过一分钱,对房屋和道路等设施进行过修理。
2、职工在居住期间为了保证最基本的居住条件,为使公房的使用寿命得到延长,自费对房屋的屋顶进行了翻建,对房屋的墙壁、地面、门窗等大部进行了加固和更换。住户对“添附”部分应依法享有物权。
(二)住户院内自建房屋(以下简称自建房)
在原砀师存在期间,为解决住户的居住的困难,经学校允许,个人在院内投资自建了部分房屋。自建房虽然没有房产证,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并结合自建时间等事实情况,住户对于自建房应拥有所有权。
三、砀山五中系事业单位,其无权作为征收房屋的行政主体,并且五中方案明显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悖。
1、虽然五中是以收回公有住房的名义下发了《五中公告》,可是由于家属院的房屋不仅仅是公房,而且有住户对于公房的添附以及自建房,房屋的产权比较复杂,砀山五中作为事业单位,没有征收房屋的行政职权,其不能作为征收房屋的行政主体,对于添附部分和自建房屋亦不存在收回(因为五中对该部分本来就没有产权),故有关行政机关应该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征收。
2、砀山五中在没有征求广大住户意见的情况下,自行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侵犯了法律赋予广大住户对房地产评估机构的选择权,选定的评估机构是无效的。
3、安徽省金和房地产土地价格评估有限没有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市场价而是按重置价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仅为500-700元/平米。与市场价值相差甚远,严重损害了广大住户的补偿利益。
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砀山五中方案仅仅货币补偿,不予房屋产权调换。剥夺了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法定权利。
四、我们的诉求是:
1、强烈要求补偿公平和平等,按家属院西部15户征收拆迁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2016年12月,家属院西部的15户的住房被政府征收拆迁,补偿标准是:不分公房、自建房均按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每平方米补助标准为 2550元,我们与西部15户是同一学校的职工,按同一方案分配的住房,征收人没有任何理由实行差别对待;
2、强烈要求依法办事,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由合法的征收主体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予以征收补偿。
尊敬的领导:按照砀山五中这个方案,我们在失去赖以生存的住房的情况下,其补偿的数额仅够几年的住房租金,连购房首付都不够,广大住户将买不起房子无处安身!国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立法宗旨是为了保证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五中方案显然与此相悖。我们这些住户都是老同志了,多数为古稀老人,为祖国的教育事业奉献了一辈子,最终却落得如此下场,让我们情何以堪?!
我们受党教育多年,会充分体谅五中的良好愿望,愿意配合并促进事情的妥善圆满解决!更无意与五中和任何行政机关作对,仅仅是希望有关单位能够依法处理此事,能够考虑广大住户的合理诉求!在事情没有依法解决之前,任何妄图借助于行政权力迫使广大住户接受不合理条件的做法既不利于问题的解决,而且也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只能促使事态的恶化!
恳请领导能够为我们做主,阻止五中的违法拆迁的行为!
附:《砀山县第五中学收回公有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公告》
《砀山县第五中学收回公有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实施方案》
原砀山师范学校56户退休教职工
2019年10月24日